招标
沈阳药科大学国家药物创新综合性平台检验检测中心扩大技术装备更新改造项目(六)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11/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4-210000-71012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沈阳药科大学
招标联系人-024-43520127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石增良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07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21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沈阳药科大学国家药物创新综合性平台检验检测中心扩大技术装备更新改造项目(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000-71012
项目名称:沈阳药科大学国家药物创新综合性平台检验检测中心扩大技术装备更新改造项目(六)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9550000
最高限价(元):758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书面通知中标人后3个月内交付(包括免税办理时间、安装调试时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等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部分设备允许进口产品投标且采购的设备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内容,故不具备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30日23时59分至2024年12月07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2月2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时限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如供应商现场解密须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带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解密(开标现场不提供网络支持)。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投标文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代理机构处,如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投标无效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药科大学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103号
联系方式:024-435201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栋803-812室
联系方式:31918388-313
邮箱地址:110583783@qq.com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沈阳黄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64901880000244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石增良、齐俭、马春艳、王博、徐曼、潘婷婷、赵子淇
电  话:31918388-313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