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山街道新开河北侧驳岸局部新建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苏州汇进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香山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就香山街道新开河北侧驳岸局部新建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香山街道新开河北侧驳岸局部新建项目
二、预算: 人民币肆拾玖万柒仟陆佰肆拾元柒角壹分(¥497640.71元)
三、计划工期:45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日期:2022年11月09日至2022年12月23日。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水利水电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5)拟选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B、B、C类)(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项目技术负责人和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
(6)最新年度的苏州市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单位信用等级在C级及以上。
(7)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无在建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可有一个在建工程;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方可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
①水利工程其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②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③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④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⑤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8)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需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近三个月社保证明(2022年07月至今)。
(9)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类似业绩为近三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39万元及以上的水利混凝土挡墙或驳岸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须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完(竣)工证明,并同时提供网络查询的中标页面及路径,未提供的将拒绝其投标;近三年指2019年10月至今,以工程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完(竣)工证明上明确的竣(完)工验收日期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的金额为准。以上材料缺任意一项或资料不符合要求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原件核查。
(10)本项目弃土堆场(排泥场)由投标单位落实解决,弃土堆场容量不少于2000立方米。投标单位须提供弃土堆场(排泥场)意向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协议书需写明弃土场提供单位同意本项目土方堆放的相关说明,否则视为无效,协议书格式请于2022年10月31日09:00至2022年11月04日14:00至代理公司领取,领取时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劳动合同原件、社保证明原件),协议书包括土方堆场的地点、容积、运输线路、堆场的照片、联系人签字、联系电话等资料。弃土堆场(排泥场)协议书须经镇级(街道级)及以上政府部门签字盖章确认(含联系人签字及联系电话)。
(11)根据苏清办【2021】5号文和苏清办【2020】2号文,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
(12)本项目执行苏建招办[2022]2号《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关于明确建设工程招投标有关事项的通知》(吴住建[2018]183号文)中认定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
(2)本年度及上一年度在度假区发生下列行为之一的;
1、发生过亡人生产安全事故;
2、因工程质量问题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
3、因拖欠建筑工程工资发生上访、群体性事件的;
4、因工程款结算纠纷发生上访、群体性事件的;
5、恶意欠薪或讨薪被通报的;
6、因违法、违规被见着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三次(含)以上的;
7、因违法、违规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
8、为按规定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被主管部门查实二次以上的;
(3)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的招标文件、清单、预算价等请在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现金300元,开标时缴纳,不予退还。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
1、提交材料:投标文件的递交按招标文件要求。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04日14:00递交至苏州汇进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苏州市吴中区苏蠡路63号蠡谐大厦506室),等待进行现场抽签、资审,抽签时授权委托人不到现场视作放弃;
3、开标时间:2022年11月04日14:00;地点同上。
七、备注
1、本项目的评标办法采用的是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法(评标定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本工程招标预算价497640.71元,发包价为497640.71元。未按此价格报价的按废标处理。
2、投标文件的组成中,技术标标书无需编制,商务标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无需编制。
3、入围办法:投标单位如超过三家,全部入围;如少于三家的则重新公告。
4、评标定标办法及步骤:
(1)在香山街道建设办公室监督下,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具体办法如下:
由招标人当场将与投标单位数量相同且与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顺序号一致的号码放入信封内,依次公开随机抽取5个号码。按抽出的次序号代表对应投标人投标的评审次序(即第一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评审次序,第二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次评审次序,以此类推),抽出的投标人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抽取结果上签字确认。
(2)按照招标公告的规定依标书评审次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审出三名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依次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中标候选人。
5、缴纳工程投标保证金玖仟捌佰圆整(以银行本票或汇票的形式缴纳,不接受本票或汇票以外的任何形式,不接受年度保证金凭证),在报名时提交。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账户交纳,同时提供该单位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视为资审不通过。
账户名称:苏州汇进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户号码:10539501040033307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苏州长桥支行
6、开标时需提供项目经理(建造师)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应在本单位缴满一年社保,缴费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
7、中标单位需到度假区招标办办理备案手续。
8、投标单位必须对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如若发现资料中有任何弄虚作假的情况,资格审查作不合格处理并记入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工程招投标黑名单,将拒绝该公司在三年内参与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的招投标工作。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招标代理机构:苏州汇进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苏蠡路63号蠡谐大厦506室 邮编:215000
联系人:徐明 联系电话:0512-68250502
2、建设单位: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香山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魏伟 联系电话:13451556382
九、公告期:2022年10月31日至2022年11月04日
十、其它:1、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递交投标文件当天投标单位只能委托代理人到开标现场,委托代理人必须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主动提供人员信息登记表,出示个人健康码、行程码,配合代理单位工作人员依次进行体温检测。不配合及不符合防疫要求的人员,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
2、请各投标单位事先下载并填写度假区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临时调整方案中的《人员信息登记表》,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开标时提供,否则按资审不合格处理。
注:人员信息登记表在附件中下载
香山街道新开河北侧驳岸局部新建项目.rar香山街道新开河北侧驳岸局部新建项目.rar
苏太住建〔2021〕28号 度假区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临时调整方案.pdf苏太住建〔2021〕28号 度假区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临时调整方案.pdf
人员信息登记表(新版).docx人员信息登记表(新版).docx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身份证号码 | |||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个人住址 | |||||
单位电话 | 个人手机 | 个人手机 | |||
人员身份 | 口招标人代表口招标代理口投标人代表口评标专家 | 口招标人代表口招标代理口投标人代表口评标专家 | 口招标人代表口招标代理口投标人代表口评标专家 | 口招标人代表口招标代理口投标人代表口评标专家 | 口招标人代表口招标代理口投标人代表口评标专家 |
参加:口开标口评标 | 参加:口开标口评标 | 参加:口开标口评标 | 参加:口开标口评标 | 参加:口开标口评标 | 参加:口开标口评标 |
项目名称 | |||||
个人健康情况 | 个人健康情况 | 个人健康情况 | 个人健康情况 | 个人健康情况 | 个人健康情况 |
有无发热、乏力、干咳、气促情况口有口无 | 有无发热、乏力、干咳、气促情况口有口无 | 有无发热、乏力、干咳、气促情况口有口无 | 有无发热、乏力、干咳、气促情况口有口无 | 有无发热、乏力、干咳、气促情况口有口无 | 有无发热、乏力、干咳、气促情况口有口无 |
是否在2021年7月10日后来自(或途径)疫情重点地区?口否口是,到达时间为: | 是否在2021年7月10日后来自(或途径)疫情重点地区?口否口是,到达时间为: | 是否在2021年7月10日后来自(或途径)疫情重点地区?口否口是,到达时间为: | 是否在2021年7月10日后来自(或途径)疫情重点地区?口否口是,到达时间为: | 是否在2021年7月10日后来自(或途径)疫情重点地区?口否口是,到达时间为: | 是否在2021年7月10日后来自(或途径)疫情重点地区?口否口是,到达时间为: |
2021年7月10日至今是否离开过苏州?口否口是 | 2021年7月10日至今是否离开过苏州?口否口是 | 2021年7月10日至今是否离开过苏州?口否口是 | 2021年7月10日至今是否离开过苏州?口否口是 | 2021年7月10日至今是否离开过苏州?口否口是 | 2021年7月10日至今是否离开过苏州?口否口是 |
离开苏州往 | 返苏日期 | 返苏日期 | |||
2021年7月10日至今是否有与来自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情况口否口是,接触时间为: | |||||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申报人(签名):日期:所在单位(公章) |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申报人(签名):日期:所在单位(公章) |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申报人(签名):日期:所在单位(公章) |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申报人(签名):日期:所在单位(公章) |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申报人(签名):日期:所在单位(公章) |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申报人(签名):日期:所在单位(公章) |
备注:现场体温测量℃ | 备注:现场体温测量℃ | 备注:现场体温测量℃ | 备注:现场体温测量℃ | 备注:现场体温测量℃ | 备注:现场体温测量℃ |
\n姓名\n | \n | \n身份证号码\n | \n | |||
\n单位名称\n | \n | |||||
\n单位地址\n | \n | |||||
\n个人住址\n | \n | |||||
\n单位电话\n | \n | \n个人手机\n | \n | |||
\n人员身份\n | \n□招标人代表 □招标代理 □投标人代表 □评标专家\n | |||||
\n参加: □ 开标 □ 评标\n | ||||||
\n项目名称\n | \n | |||||
\n个人健康情况\n | ||||||
\n有无发热、乏力、干咳、气促情况 □有 □无\n | ||||||
\n是否在2021年7月10日后来自(或途径)疫情重点地区?\n□否 □是 ,到达时间为:\n | ||||||
\n2021年7月10日至今是否离开过苏州? □否 □是\n | ||||||
\n离开苏州往\n | \n | \n返苏日期\n | \n | |||
\n2021年7月10日至今是否有与来自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情况?\n□否 □是 ,接触时间为:\n | ||||||
\n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n \n 申报人(签名): 日期:\n 所在单位(公章)\n | ||||||
\n备注:现场体温测量 ℃\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