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吉林生物能源(榆树)有限公司锅炉超低排放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候选人公示
金额
1674.47万元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4/04/2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吉林生物能源(榆树)有限公司锅炉超低排放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000645-24ZB0307/01)
项目概况 标段/包名称: 吉林生物能源(榆树)有限公司锅炉超低排放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标段/包编号: 000645-24ZB0307/01
项目类型: 工程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所属行业分类: 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锅炉及原动设备制造
公示开始时间: 2024-04-22 15:00
公示结束时间: 2024-04-25 15:00
备注信息:
第1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名称: 广东佳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16744740.00
质量: 满足要求
工期/服务期/交货期: 220
项目负责人: 吴世忠
项目负责人证书: 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
资格能力条件: 满足要求
其他事项: 建造师注册编号:粤1322016201805794
第2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名称: 辽宁锐莱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19780300.00
质量: 满足要求
工期/服务期/交货期: 220
项目负责人: 杨小伟
项目负责人证书: 二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
资格能力条件: 满足要求
其他事项: 建造师注册编号:辽2212020202205598
第3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名称: 太原众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20980000.00
质量: 满足要求
工期/服务期/交货期: 220
项目负责人: 张雨
项目负责人证书: 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
资格能力条件: 满足要求
其他事项: 建造师注册编号:晋 1142020202103282
相关说明 项目联系人: 李少雄
联系电话: 010-83325732
手机号码: 18910299269
电子邮箱: lishaoxiong@sdic.com.cn
注意事项: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提出,异议提出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和理由;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的。
5. 异议提出方不得以质疑/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招标编号:000645-24ZB0307/01)
项目概况 标段/包名称: 吉林生物能源(榆树)有限公司锅炉超低排放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标段/包编号: 000645-24ZB0307/01
项目类型: 工程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所属行业分类: 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锅炉及原动设备制造
公示开始时间: 2024-04-22 15:00
公示结束时间: 2024-04-25 15:00
备注信息:
第1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名称: 广东佳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16744740.00
质量: 满足要求
工期/服务期/交货期: 220
项目负责人: 吴世忠
项目负责人证书: 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
资格能力条件: 满足要求
其他事项: 建造师注册编号:粤1322016201805794
第2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名称: 辽宁锐莱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19780300.00
质量: 满足要求
工期/服务期/交货期: 220
项目负责人: 杨小伟
项目负责人证书: 二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
资格能力条件: 满足要求
其他事项: 建造师注册编号:辽2212020202205598
第3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名称: 太原众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20980000.00
质量: 满足要求
工期/服务期/交货期: 220
项目负责人: 张雨
项目负责人证书: 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
资格能力条件: 满足要求
其他事项: 建造师注册编号:晋 1142020202103282
相关说明 项目联系人: 李少雄
联系电话: 010-83325732
手机号码: 18910299269
电子邮箱: lishaoxiong@sdic.com.cn
注意事项: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提出,异议提出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和理由;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的。
5. 异议提出方不得以质疑/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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