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交通运输部北海航海保障中心营口航标处北海航海保障中心营口航标处船舶运行管理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金额
69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4/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LNGX-2301021(招标文件编号:LNGX-2301021)
二、项目名称:北海航海保障中心营口航标处船舶运行管理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营口铭德船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港生活区01-港5#楼-南数9#门市
中标(成交)金额:69.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莉莉,秦卓,杨木,刘德忠,刘放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招标单位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交通运输部北海航海保障中心营口航标处
地址:营口市站前区成福西路9号
联系方式:张少钦/0417-26519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国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
联系方式:张悦、王睿尧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悦
电 话: 0417-3355091、090
二、项目名称:北海航海保障中心营口航标处船舶运行管理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营口铭德船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港生活区01-港5#楼-南数9#门市
中标(成交)金额:69.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营口铭德船务有限公司 | 北海航海保障中心营口航标处船舶运行管理服务项目 | 为进一步提升船舶运维管理效能拟向社会公开采购船舶运行管理服务。本采购项目承担2艘小型航标巡检船的运行管理服务,按要求配备及管理适任船员,提供海务、机务技术指导并建立完善的船舶管理体系,协助船舶日常维修保养、坞修检验和保障船舶运行的其他有关服务。 | ★(一)船员配备及管理要求: ★1、负责承担船舶的适任船员配备,按照船舶最低配员证书要求及采购人配备适任船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船长2人,轮机长1人,驾驶员1人,轮机员1人,机工2人,水手3人,并具有符合要求的海船适任证书。 ★2、对配备船员的基本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一般为男性,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船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要求能够适应海上工作环境,在六级风力的海况下能正常工作,双眼视力、辨色力正常。 (3)遵守营口航标处船舶的相关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4)持证船员在服务期限内应具有相应有效的适任证书,满足工作要求。 (5)中标人应当确保所有船员上船前已持有有效的船员健康证书,无传染病,无残疾。 (6)高级船员需具备一年以上相关船舶服务资历(甲方有权对配员适任证书进行核实)。 (7)符合船员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3、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船员考核,对考核不合格或不服从管理的船员有权要求中标人进行调整,中标人必须服从,并及时调整到位。 ★4、所配备船员必须服从招标人调动。 (二)船舶运行管理服务要求: 1、按照招标人的要求,承担船舶航行操作、航标应急抢修以及海上应急反应等工作,保证船舶安全出航(不限次数和里程);实行24小时驻船制,并保持值守待命状态;接到指令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航。 2、负责承担船舶安全管理责任,保证船舶运行安全、船上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及遵守国家及地方防污染相关规定。有固定的技术管理人员,明确岗位职责任务,按照要求,完善船员管理制度,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制度,如:《船舶安全管理制度》、《船员工作守则》和《船舶卫生制度》等。 3、负责船舶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船舶随时处于完好状态,根据招标人需要,协助做好航修、坞修期间值班和监修等有关辅助工作。 4、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和规则,结合船舶特点,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维护保养规则、应急措施、应急预案等文件并实施。 5、投标人应按要求编制船舶《年度维修保养计划(含甲板、机舱部分)》,并按月及时将船舶维修保养及登轮检查情况报送给招标人。协助提出船舶坞修工程单。 ★6、负责承担船舶运行所需的基本维修。(经船东审核批准,维修项目单件维修费用不超过500元的由中标人承担,但由于中标人所属人员操作或中标人管理原因所致设备或零配件损坏,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费用。) 7、接受招标人对船舶运行管理、船舶维修保养和燃油消耗等情况的考核,及时处置和报告有关情况。满足招标人及上级机关关于船舶运维相关管理及考核要求。 8、船舶燃润油料供应、船舶坞修、船舶检验以及船舶保险等相关项目和费用由招标人负责实施,投标人负责提供相关协助和支持。 9、根据甲方需要须定期委派其海务、机务登轮检查、指导拖轮安全技术性能、船员操作技能等情况。 10、负责协助船舶一次五年内中间检验(坞检)工作。 | 合同签订之日起8个月。 | 以获得甲方验收通过为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莉莉,秦卓,杨木,刘德忠,刘放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招标单位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交通运输部北海航海保障中心营口航标处
地址:营口市站前区成福西路9号
联系方式:张少钦/0417-26519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国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
联系方式:张悦、王睿尧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悦
电 话: 0417-3355091、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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