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ctc30230267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刘垣
招标代理机构中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于洋1563511315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项目地区:北京市
发布时间:2023-02-02 截止时间:
采购商:
项目编号:CCTC30230267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2023年02月23日上午10: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煤集团山西有限公司下属灵石中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万吨LNG和500万Nm3氢能源项目工程监理服务招标人为中煤集团山西有限公司。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灵石中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隶属中煤能源集团旗下中煤集团山西有限公司,位于灵石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段纯产业园区。公司成立于2007年8月,注册资金2.9亿元,占地面积约210亩,总投资10.26亿元,设计规模为年产合成氨17.75万吨、尿素28万吨。
现中煤九鑫公司将对现有设备设施进行改造(将旧焦炉及部分配套设备设施拆除,新建两座炭化室高6.78m捣固焦炉及配套设施),同时上干熄焦。改造后中煤九鑫公司供灵石化工的焦炉煤气量为58417Nm3/h。灵石化工“18·30”目前满负荷消耗焦炉煤气量为0~40000Nm3/h,为消纳富裕的焦炉煤气,灵石化工拟新增装置利用富裕焦炉煤气生产LNG和氢能源,项目投资约4亿元人民币。
招标范围:
负责本项目从开工至竣工阶段全部监理工作。依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包括但不限于:监理本工程设计范围区域生产设施、辅助生产设施、公辅配套设施、土方工程、排洪渠、护坡以及与18·30装置、火炬装置、九鑫焦化的衔接及18·30装置与九鑫焦化衔接等全部土建及钢结构安装;工艺、生产及设备安装调试;水、电、气、仪、控等系统全过程的施工质量;包括监理施工单位资料收集整理、工程进度款审查、协助配合工程结、决算,现场施工安全、质量、环保、进度等全过程以及按照PMC管理模式,对灵石中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LNG(EPC)总承包项目数字化交付过程及成果进行质量监督管理服务。
负责对各系统进行安全、质量、进度、投资、环保等全过程监理;施工过程中对材料、供货验收、缺陷处理,土建、设备安装质量管理和施工质量记录、设备实验检验、施工进展、质量隐患处理等监理工作;调试阶段对各项实验设备的调试督促检查、协调以及安全履职等监理工作;竣工验收阶段隐蔽工程资料留存、质量验收、缺陷整改措施、编写质量评估报告、缺陷复检等监理工作;试运行、保运阶段各项试运行工作的协调、配合达标达产验收检查、参与工程后评价等监理工作。(具体工作内容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服务期:暂定12个月,最终以项目实际开、竣工时间为准。
2.4服务地点:山西省晋中市灵石县段纯镇志家庄村,灵石中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北侧。
2.5付款方式:监理人应在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时间的7天前,提交支付申请书。支付申请书应当说明当期应付款总额,并列出当期应支付的款项及其金额。支付的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及费用。
2.6报价方式:总价报价(单位:万元),含税。
2.7拦标价:100万元。
投标人在填报报价时,应考虑一定的风险系数并认真计算,不应遗留须在合同执行中再行议价和另外支付费用的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须提供营业执照)。
3.2 资格要求2:投标人须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化工石油工程监理甲级或以上资质。
3.3 资格要求3:投标人近5年(2017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有三个化工石油工程监理业绩(每个业绩项目投资额均须在3亿元以上)。(业绩证明材料以与业主签订的监理合同以及监理的项目竣工验收材料为准,并能体现规模,如上述材料不能体现规模,须提供业主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3.4 资格要求4:投标人本项目拟派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且为投标人在职员工(注册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或提供近12个月的社保缴纳明细)。
3.5 资格要求5:投标人须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上述情况投标人均应自行提供查询截图,如未提供截图,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6 资格要求6:投标人应签订《供应商廉洁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格式部分,需投标文件中提供。(凡在送达投标文件时没有签订《供应商廉洁承诺书》的投标人均被否决投标。)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资质要求中所要求的“资质”、“业绩证明”、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清晰的原件扫描件或清晰的复印件。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存在关于“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不响应,将会被做否决投标处理。
(4) “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提及拟定的 “总监理工程师”须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且不得在合同签订、项目实施过程中随意更换。若因特殊原因需进行更换调整的,更换调整的人员资质、业绩、能力不得低于原投标文件中相关人员,且需征得招标人同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8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意向资料递交时间:2023年02月02日09:00:00—16:00:00到2023年02月22日09:00:00—16:00:00。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3年02月02日09:00:00—16:00:00到2023年02月22日09:00:00—16:00:00。
4.4 投标意向资料递交及招标文件获取流程:
(1) 投标人须在“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www.zmzb.com)上免费注册成为会员。
(2) 投标人根据页面提示上传投标意向资料(证明满足本章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料),并提交项目联系人等信息;投标人意向资料通过后,在线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3) 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投标人可登录“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在线自行打印(标书费发票仅提供电子普通发票,标书费发票生成下载有效期为3个月,逾期将不可再生成电子发票并下载,详询客服电话:400-003-6677)。
5.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应于2023-02-23上午10:00:00之前递交到“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www.zmzb.com),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开标
定于2023-02-23上午10:00:00,在“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的网上开标大厅”公开开标。届时投标人应登录“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www.zmzb.com)在线参与开标会议,完成签到、解密、确认和签名步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煤招标与采购网发布。
8.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煤集团山西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小店区
联 系 人:刘垣
联系方式:0351-7875851
招标代理机构:中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乙88号中煤大厦
邮 编:100011
项目联系人:于洋(购标咨询) 电话:15635113151
客服:400-003-6677(系统注册、付款、上传标书咨询)
邮箱:
网址:www.zmzb.com
9.电子招标投标注意事项
9.1 投标人须登录“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www.zmzb.com),注册成为会员后,方可参与投标。
9.2 如有意向参与项目投标,请见客服中心-常用文件-意向资料递交指南,登陆后在项目下递交投标意向资料。
9.3 标书费用须在线支付,支付完毕后可在线自行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效期为三个月。
9.4 电子招标投标项目,投标人须办理CA证书,办理方式详见客服中心-常用文件-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9.5 投标文件制作须下载投标客户端,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递交到“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www.zmzb.com)中。
9.6 投标过程中如有项目信息疑问,请与项目联系人沟通。如有操作疑问,请咨询平台客户服务中心,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乙88号中煤大厦16层
工作时间:工作日 8:30-11:30 13:30-17:00
客服联系电话:400-003-6677
客服联系QQ:8000-34808
CA联系电话:400-820-6660
项目经理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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