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浙大建云招﹝2023﹞015号
预算金额176.66万元
招标联系人吴鑫淼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斌1505786613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云和县全域旅游创建工程-崇头镇垟里区块文体设施配套工程小额项目发包公告
                                                       招标序号:浙大建云招﹝2023﹞015号
一、云和县农旅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的建设项目云和县全域旅游创建工程-崇头镇垟里区块文体设施配套工程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批准文号云发改投〔2023〕106 号文件,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代建单位为云和县崇头镇人民政府。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施工的招标事宜。
二、工程概况
1、建设地点:崇头村垟里区块
2、建设规模:新建毛石砼挡墙26米、路肩墙253米、人行步道296平方米、混凝土小桥1座、植草砖停车位14个、防护栏杆90米;敷设DN110-300雨水管99米、DN225污水管55米;新建排水沟151米、雨水检查井9座、污水检查井10座;浇筑沥青路面700平方米、广场地面315平方米、羽毛球塑胶地面144平方米;新建及提升混凝土路面266平方米;以及周边生态化改造等。
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详见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4、工期要求:90日历天       
5、招标控制价:1766676元(其中含税暂估价25942元不作下浮)
6、下浮率:8.0%-14.0% (下浮间隔0.5)
7、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市政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且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
3、项目经理与资质证书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4、投标企业注册地在云和县行政区域范围内;
5、近三月(指2023年4月、5月、6月)企业人员总数每月不少于50人,新进驻企业只需提供近一月(指2023年6月)企业人员总数每月不少于50人;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咨询、代建、监理、招标代理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四、发包方式:现场抽签
五、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六、结算方式的确定
综合单价按照经业主确认的招标控制价审核报告中的综合单价计算,结算总价按中标下浮率下浮结算(暂估价不作下浮)。组织措施费按照经业主确认的招标控制价审核报告中的费率进行计取,未计取的组织措施费不予计取。
七、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2023年7月5日下午17:30前(北京时间,余同)到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处,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人员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社保缴纳证明可在企业所在地“人力社保公共服务平台”或“政务网”上打印,能扫描二维码或验证)和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委托书原件报名和索取招标文件(纸质招标文件300元/本,售后不退),未报名的企业不得参加后续评审。如需要图纸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联系人:王斌,联系电话:15057866131(596131)。
八、其他
本工程不接受挂靠或已有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参加投标;投标人或项目经理“被行政监督部门限制参与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谢绝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招标人:云和县崇头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云和县崇头镇崇滨路1号                     地址:云和县元和街道迎宾小区12幢18号
电  话:吴鑫淼                                     电话/传真:15057866131
联系人:15988005305                                联系人:王斌
 
本次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7月3日
相关附件下载:
招标公告.pdf
招标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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