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1111119998053585
预算金额19904.93万元
招标联系人黄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工13636916562
标书截止时间2019/06/25
投标截止时间2019/07/21
公告正文
项目进场
项目
项目编号: 11111119998053585 项目建立时间: 2019/6/21 16:18:05
项目名称: 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精诚学生公寓桩基检测
项目地点: 泉州市
建设项目行业分类: 房屋建筑业
建设项目规模: 建筑面积59996.83m2
项目联系人姓名: 黄工 联系方式: 13636916562
资金来源: 自筹
出资比例:
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11111119998053585001 招标项目建立时间: 2019/6/21 0:00:00
招标项目名称: 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精诚学生公寓桩基检测
项目所在行政区域: 泉州市
招标人名称: 泉州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代码: 91350500156100710C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代码: 91350400724240456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监督部门名称: -无
招标内容与范围: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精诚学生公寓桩基检测,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代建单位为泉州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泉州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代建单位:泉州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受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的委托作为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服务地点:泉州市洛江区安吉路

2.2工程建设规模:建筑面积59996.83m2,总造价约 19904.9395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主要内容为: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精诚学生公寓各项桩基检测项目:小应变动测、取芯检测、钻孔检测、抗拔承载力检测、桩身完整性检测、抗压桩非破坏性静载荷试验、抗拔试验等,具体详招标人提供的桩基检测工程量清单。

2.4检测周期:检测单位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在当天组织人员到达现场,在确认现场具备检测条件后第二天进场检测,每个单位工程的检测项目在现场检测完成后3天内提供检测结果,7天内提供正式检测报告

2.5检测质量要求:检测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颁布的现行规范和规定的质量标准进行检测并对所提交的检测结果负责。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专项资质或建设工程综合检测资质。

注: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检测须具备:复合地基静荷载试验、竖向抗压静载荷试验、抗拔承载力检测、低应变动力检测、高应变动力检测、钻芯法检测、锚索抗拔试验,外省检测机构在闽从事质量检测业务的,必须取得福建省建设厅颁发备案证书,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3必须具备本招标项目中各项检测项目所需的专项试验检测能力。

3.4检测项目负责人应持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质量检测岗位证书,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职工;其他技术人员应持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质量检测岗位资格证书(至少具备静载、低应变、钻芯法检测岗位资格)且不少于3人,且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职工。

3.5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必须持身份证(若是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

3.6.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8.执行《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建[2016]5号。

3.9投标保证金为 10000 元人民币。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售时间:2019年6月21日至2019年6月25日(每工作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4.2.获取方法: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621日至2019 6 25 日(每工作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到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泉州市田安路中段恒丰商厦705B)购买招标文件,费用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1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以现金的形式密封于信封内随投标文件一起在截标时间前现场提交,未按规定缴纳保证金者视为自动弃权。未中标的投标单位,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当场退回。(用信封包封,封面写明工程名称、开标日期,封口处盖单位公章)未按规定缴交投标保证金者视为自动弃权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壹万元人民币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972 15 0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泉州市田安路中段恒丰商厦705B)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必须到场,且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和其委托代理人) 的身份证,并提供上述复印件的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的,还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委托代理人到场的,还应随带并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城东毓才花苑,邮编:362000

联系人:黄工 电话:13636916562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邮编: 362000

地址:泉州市田安路中段恒丰商厦705B

联系人:小林 电话:0595-22553629/13600776062 传真:0595-22876917


标段
标段 :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精诚学生公寓桩基检测
标段(包)编号: 11111119998053585001001 标段(包)分类: 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
标段(包)名称: 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精诚学生公寓桩基检测
标段(包)内容: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精诚学生公寓桩基检测,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代建单位为泉州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泉州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代建单位:泉州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受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的委托作为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服务地点:泉州市洛江区安吉路

2.2工程建设规模:建筑面积59996.83m2,总造价约 19904.9395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主要内容为: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精诚学生公寓各项桩基检测项目:小应变动测、取芯检测、钻孔检测、抗拔承载力检测、桩身完整性检测、抗压桩非破坏性静载荷试验、抗拔试验等,具体详招标人提供的桩基检测工程量清单。

2.4检测周期:检测单位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在当天组织人员到达现场,在确认现场具备检测条件后第二天进场检测,每个单位工程的检测项目在现场检测完成后3天内提供检测结果,7天内提供正式检测报告

2.5检测质量要求:检测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颁布的现行规范和规定的质量标准进行检测并对所提交的检测结果负责。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专项资质或建设工程综合检测资质。

注: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检测须具备:复合地基静荷载试验、竖向抗压静载荷试验、抗拔承载力检测、低应变动力检测、高应变动力检测、钻芯法检测、锚索抗拔试验,外省检测机构在闽从事质量检测业务的,必须取得福建省建设厅颁发备案证书,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3必须具备本招标项目中各项检测项目所需的专项试验检测能力。

3.4检测项目负责人应持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质量检测岗位证书,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职工;其他技术人员应持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质量检测岗位资格证书(至少具备静载、低应变、钻芯法检测岗位资格)且不少于3人,且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职工。

3.5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必须持身份证(若是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

3.6.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8.执行《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建[2016]5号。

3.9投标保证金为 10000 元人民币。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售时间:2019年6月21日至2019年6月25日(每工作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4.2.获取方法: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621日至2019 6 25 日(每工作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到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泉州市田安路中段恒丰商厦705B)购买招标文件,费用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1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以现金的形式密封于信封内随投标文件一起在截标时间前现场提交,未按规定缴纳保证金者视为自动弃权。未中标的投标单位,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当场退回。(用信封包封,封面写明工程名称、开标日期,封口处盖单位公章)未按规定缴交投标保证金者视为自动弃权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壹万元人民币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972 15 0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泉州市田安路中段恒丰商厦705B)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必须到场,且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和其委托代理人) 的身份证,并提供上述复印件的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的,还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委托代理人到场的,还应随带并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城东毓才花苑,邮编:362000

联系人:黄工 电话:13636916562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邮编: 362000

地址:泉州市田安路中段恒丰商厦705B

联系人:小林 电话:0595-22553629/13600776062 传真:0595-22876917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专项资质或建设工程综合检测资质。 注: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检测须具备:复合地基静荷载试验、竖向抗压静载荷试验、抗拔承载力检测、低应变动力检测、高应变动力检测、钻芯法检测、锚索抗拔试验,外省检测机构在闽从事质量检测业务的,必须取得福建省建设厅颁发备案证书,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检测项目负责人应持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质量检测岗位证书,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职工;其他技术人员应持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质量检测岗位资格证书(至少具备静载、低应变、钻芯法检测岗位资格)且不少于3人,且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职工。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计划开工日期: 工期(日历天):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精诚学生公寓桩基检测,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代建单位为泉州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泉州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代建单位:泉州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受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的委托作为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服务地点:泉州市洛江区安吉路

2.2工程建设规模:建筑面积59996.83m2,总造价约 19904.9395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主要内容为: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精诚学生公寓各项桩基检测项目:小应变动测、取芯检测、钻孔检测、抗拔承载力检测、桩身完整性检测、抗压桩非破坏性静载荷试验、抗拔试验等,具体详招标人提供的桩基检测工程量清单。

2.4检测周期:检测单位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在当天组织人员到达现场,在确认现场具备检测条件后第二天进场检测,每个单位工程的检测项目在现场检测完成后3天内提供检测结果,7天内提供正式检测报告

2.5检测质量要求:检测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颁布的现行规范和规定的质量标准进行检测并对所提交的检测结果负责。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专项资质或建设工程综合检测资质。

注: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检测须具备:复合地基静荷载试验、竖向抗压静载荷试验、抗拔承载力检测、低应变动力检测、高应变动力检测、钻芯法检测、锚索抗拔试验,外省检测机构在闽从事质量检测业务的,必须取得福建省建设厅颁发备案证书,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3必须具备本招标项目中各项检测项目所需的专项试验检测能力。

3.4检测项目负责人应持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质量检测岗位证书,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职工;其他技术人员应持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质量检测岗位资格证书(至少具备静载、低应变、钻芯法检测岗位资格)且不少于3人,且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职工。

3.5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必须持身份证(若是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

3.6.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8.执行《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建[2016]5号。

3.9投标保证金为 10000 元人民币。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售时间:2019年6月21日至2019年6月25日(每工作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4.2.获取方法: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621日至2019 6 25 日(每工作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到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泉州市田安路中段恒丰商厦705B)购买招标文件,费用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1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以现金的形式密封于信封内随投标文件一起在截标时间前现场提交,未按规定缴纳保证金者视为自动弃权。未中标的投标单位,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当场退回。(用信封包封,封面写明工程名称、开标日期,封口处盖单位公章)未按规定缴交投标保证金者视为自动弃权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壹万元人民币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972 15 0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泉州市田安路中段恒丰商厦705B)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必须到场,且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和其委托代理人) 的身份证,并提供上述复印件的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的,还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委托代理人到场的,还应随带并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城东毓才花苑,邮编:362000

联系人:黄工 电话:13636916562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邮编: 362000

地址:泉州市田安路中段恒丰商厦705B

联系人:小林 电话:0595-22553629/13600776062 传真:0595-22876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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