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州局集团公司广州工程建设指挥部广州铁路枢纽新建广州白云站(棠溪站)工程TVDS设备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0/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z03-wz2023-gzz14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温工19927297759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16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24
公告正文

广州局集团公司广州工程建设指挥部广州铁路枢纽新建广州白云站(棠溪站)工程TVDS设备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GZ03-WZ2023-GZZ14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广州铁路枢纽新建广州白云站(棠溪站)工程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铁路枢纽新建广州白云站(棠溪站)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总发改函〔2018〕437号)批复同意立项,采购人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工程建设指挥部,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TVDS设备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序号

包件号

物资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质量要求

计量单位

需求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TVDS设备

 

 

 

 

 

 

1

BYZWZ-20

TVDS设备

见技术条件

见技术条件

1

京广下行区间军田站附近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1月15日。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见竞争性谈判公告附表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310129时00分至2023101616时00分,进行线上购买采购文件,将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书、购买人身份证、汇款凭证的彩色盖章扫描件、联系人、联系方式发送到gtgzzhb@163.com购买采购文件,电子邮件经采购代理确认后(联系电话:19927297759)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将采购文件电子版发出。

4.2采购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供应商须在购买采购文件前将采购文件款电汇、网汇(不接受个人汇款)至下述指定账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项目编号及购买包件号。采购文件发票获取:供应商在购买完采购文件后须在中国铁物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www.bidding-crmsc.com.cn)完成注册。注册审核通过后,采购代理将按照“系统管理”公司信息中供应商录入的开票信息开具标书款发票(供应商须及时更新公司信息),待开具成功后,供应商通过“投标管理”中“电票下载”自行下载标书款发票。详细步骤请参考登录页面的《使用手册》。

开户名称: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帐号:7005007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4.3本次谈判的采购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4.4购买采购文件后未参加投标的,采购人将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的规定,对其进行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

5.报价文件的递交

5.1(A)报价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310241400分至202310241430分,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10241430分,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22号嘉星广场21-25楼会议室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在中国铁物电子招投标平台国铁采购平台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中国铁物电子招投标平台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铁物电子招投标平台发布的文本为准。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22号嘉星广场21-25层

邮编:510000

联系人:邱海强

电话:020-61333435、020-61351355

电子邮件:gtgzzhb@163.com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五号院鼎兴大厦A座1109室

邮编:100073

联系人:温工伍工

电话:18127445505、15920476957

电子邮件:crmscgz01@163.com

 

                      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工程建设指挥部

                                                    2023年1011

竞争性谈判公告附表

序号

包件号

包件名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供应商资格条件

备注

 

 

TVDS设备

 

 

 

 

 

1

BYZWZ-20

TVDS设备

TVDS设备

见技术条件

1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商。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设备须通过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铁道部、铁路总公

司)或铁路局的评审(或者鉴定)。

3.生产供货能力要求:生产商需具有本次采购物资设备生产经验,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满足施工进度的要求。

4.财务能力要求: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20、2021、2022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

所或具备资质的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不得出现连续

亏损);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6.供货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同类投标设备截止开标之日5年在铁路或城际等

轨道交通行业的供货业绩(附合同协议书,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7.履约信用要求:供应商须提供满足上述“供货业绩要求”的业绩中买方出具的

良好履约情况证明。

8.其他要求:根据《国铁集团关于发布2022年度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

要求,供应商的信用评价不属于C、D级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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