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H22-210104-00072
二、项目名称:大东区征收现场预评估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大东区征收现场预评估服务
供应商名称:辽宁华清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333号(2706)室
中标(成交)金额:250,000.00(元)
包组编号:002
供应商名称:辽宁宝堃兴业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39号(1003、1004)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C0805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
服务范围:大东区行政区域征收现场(二环内等区域)。
服务要求:1、评估单位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一个工作日内安排工作人员进场进行评估作业,并于约定时限内完成评估工作并出具正式的评估报告及技术报告,以保证评估工作的及时有效。 2、评估单位应建立质量责任制,确定项目负责人、对预评估项目数据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如在评估过程中评估数据出现错误、不能及时按照合同约定出具评估报告严重影响项目工作,采购方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不承担任何终止合同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3、保密要求:评估单位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项目相关情况,不得将相关资料转借他人,如被发现采购方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并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服务时间:合同期限2022年12月31日止或达到合同金额止,先到达时间为合同履行期限终止时间(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按照国家计委、建设部1995年7月17日计价格[1995]971号《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收费标准,每包组的最低服务收费标准为3000元/项目,最高服务收费标准为20000元/项目。总价250000元。
服务范围:甲方指定地点
服务要求:(1)评估单位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一个工作日内安排工作人员进场进行评估作业,并于约定时限内完成评估工作并出具正式的评估报告及技术报告,以保证评估工作的及时有效。 (2)评估单位应建立质量责任制,确定项目负责人、对预评估项目数据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如在评估过程中评估数据出现错误、不能及时按照合同约定出具评估报告严重影响项目工作,采购方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不承担任何终止合同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3)保密要求:评估单位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项目相关情况,不得将相关资料转借他人,如被发现采购方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并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服务时间:2022年12月31日止
服务标准:(1)评估单位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一个工作日内安排工作人员进场进行评估作业,并于约定时限内完成评估工作并出具正式的评估报告及技术报告,以保证评估工作的及时有效。 (2)评估单位应建立质量责任制,确定项目负责人、对预评估项目数据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如在评估过程中评估数据出现错误、不能及时按照合同约定出具评估报告严重影响项目工作,采购方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不承担任何终止合同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3)保密要求:评估单位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项目相关情况,不得将相关资料转借他人,如被发现采购方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并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董仲涛、石海峰、刘史凯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5,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沈阳市大东区城市更新局
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大东路169号
联系方式:024-24323799
名称:辽宁永安天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大东区沈铁路67甲-5-1门
联系方式:024-23467899
项目联系人:姜宗林
电 话:024-23467899、13940258897
十、附件
采购文件:大东区征收现场预评估招标文件终稿.docx
1.其他:2021房产资质证书正本.jpg
2.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