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邢台市南和区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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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I1301000075053296001G01 | ||||||||||||||||||||||||||||||||||||||||
招标内容: | |||||||||||||||||||||||||||||||||||||||||
邢台市南和区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邢台市南和区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已由邢台市南和区行政审批局以南行审立项字【2023】5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邢台市南和区发展和改革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专项债券加地方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邢台市南和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名称:邢台市南和区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建设单位:邢台市南和区发展和改革局。
建设地点:邢台市南和区。
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在在全区八个乡镇及公共区域内分散设置充电桩624套共1262个充电桩车位,其中安装14kW双枪立柱式交流充电桩571台1142个充电桩车位,安装120kW直流双枪光储充充电桩50台100个充电桩车位,480kW分体式光储充充电桩(含4台双枪终端共8枪)1套,720kW分体式光储充充电桩(含12台单枪终端)1套,同时加配充电基础设施及智能设施。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7-03 00:00至2023-07-07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7-24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邢台市南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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