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诏安金都自来水厂及管网配套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第二次),已由诏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诏发改[2017]17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金都工业集中区管委会筹措解决。招标人为诏安金都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勘察、设计单位。
2. 工程概况
2.1 工程名称:诏安金都自来水厂及管网配套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第二次);
2.2 建设地点:诏安金都工业集中区内;
2.3 工程建设规模:设计总规模为8万m3/d,近期新建规模4万m3/d。主要建设内容为净水厂和输配水干管的建设,其中净水厂部分近期新建2.0万m3/d规模的反应沉淀池2座、2.0万m3/d规模的V型滤池2座(其中1座包含反冲洗泵房)、2500T清水池2座、加药间1座、污泥储池1座、脱水机房1座、综合楼1座,以及厂区内配套的工艺管线、排水管线、厂内道路、挡墙护坡、绿化、围墙大门等配套设施;输水部分新建一级取水泵房1座,土建按远期8万m3/d建设,设备按近期4万m3/d配套;新建DN800输水管道2069m;配水部分按远期规模新建配水主干管7977m,其中DN1000主干管1612m,DN600主干管6365m,管道均沿规划道路埋设,管材采用球墨铸铁管。
2.4 投资总额:本工程估算投资为9870.09万元。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
①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含初勘和详勘)、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初设概算文件、施工图设计和后续设计服务等工作 (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情况与项目相关的一切勘察设计内容均包含,不限于上述范围);
②勘察工作内容:包括测绘、地质钻探等作业;
③设计工作内容:总体按远期日供水8万m3/d建设,可分两期建设,一期日供水4万m3/d,二期日供水4万m3/d。
2.6 本项目勘察设计服务周期,具体如下:
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周期:从中标通知书领取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止。
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周期具体如下:
①、方案设计(含初勘):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历天内。
②、初步设计(含详勘):方案设计文件通过批复后25日历天应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审查通过后5日历天内提交修改后的正式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
③、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通过批复后25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送审稿,同时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合格后7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正式施工图设计文件及用于施工招标的技术规范。
④、后续服务:从提供正式施工图文件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并配合项目审计、备案、移交止。
2.7 勘察设计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勘察设计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具备合格有效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市政专业设计(给水工程)乙级(含)及以上设计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3.3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3.3.1本招标项目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单位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人数不超过2人),根据闽建【2013】6号文,未在我省设立土工实验室的省外勘察单位,与我省具有通过计量认证土工试验室的勘察单位签订了不低于两年期限的合作协议后方可投标。
3.3.2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并应由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并签署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和一份授权书(证明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实施,包括只有牵头人可以支付费用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联合体协议书,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所有联合体成员为实施合同项目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另外的联合体,参投同一个项目。
3.4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给水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执业资格,且为本单位员工;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工程)执业资格,且为本单位员工。
3.5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一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近5年内完成规模不低于4万吨/天的自来水取输净配一体化(同一个项目包含取水、原水输送、自来水厂、清水输配)项目。本项目“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时间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
3.6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设计负责人及勘察负责人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成员各方均应提供)
3.7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30日至2018年7月4日登陆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并根据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电子招投标的要求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4.2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若需要书面的招标资料,由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的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8年7月22日北京时间17:00时前(以投标保证金汇达为准);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提交(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汇出);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万叁仟元整(¥53000元)。
6.4 投标保证金账户:
帐号名称: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诏安支行
帐 号:3500 1667 4070 5250 9272
说明:投标保证金必须按本工程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银行帐户进行缴纳,否则会出现投标保证金无法到指定帐户导致废标,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6.5 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方式:根据闽建筑[2014]33号文《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凭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勘察设计企业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工程的投标。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7月23日上午 8 时30分网上上传;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7月23日上午 8 时30分,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开标地址: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诏安县南诏镇中山西路109号)。
7.2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3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①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截止时间内到达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的;
②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10分钟内);
③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的。
7.4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身份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和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联合体投标以牵头人的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人持身份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并提交授权委托书(法人到场无须提供)和个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可以与设计项目负责人同一个人,也可以为不同人。
同时须携带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场签到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
7.5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4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http://fgw.zhangzhou.gov.cn)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 www.zzgcjyzx.com/)上发布。
9. 费用
本工程勘察设计费:①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为设计收费标准,按照标准收费的80 %计取。此价格作为签订合同的暂定价,中标后在下浮率不变的情况下参照概算拨付进度款,最终以财政预算审核价为最终收费基数,按实调整。②勘察费为每米进尺综合单价110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诏安金都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诏安金都工业集中区,邮编:363500;
电话:0596-6096096,联系人:小林;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水仙大街新城国际1栋1单元2703,邮编:363000;
电话:0596-2682527,传真:0596-2682527,联系人:小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