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兴隆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检测
发布时间:2023-04-21 16:28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 GC130800202300177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3-04-27 17:00:00 |
提交疑问截止时间: | 2023-04-27 17:00:00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3-05-16 09:00:00 |
开标时间: | 2023-05-16 09:00:00 | ||
正式公告 |
本招标项目河北兴隆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兴隆县行政审批局以兴审批投字【2023】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兴隆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兴隆县泽隆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兴隆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兴隆县泽隆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根据现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地方政府、行业的有关规定和标准及招标人的要求,对“河北兴隆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含的建设内容、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所有对建设工程涉及的结构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的检测,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建筑配件以及工程实体质量等进行检测、试验的项目(包含:建筑材料检测(见证取样)、建筑工程(使用功能)检测、建筑门窗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建筑节能现场检测,主体结构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市政道路工程检测、市政工程的原材料、成品、构配件的进场见证取样检测。
??2.2招标范围:根据现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地方政府、行业的有关规定和标准及招标人的要求,对“河北兴隆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含的建设内容、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所有对建设工程涉及的结构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的检测,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建筑配件以及工程实体质量等进行检测、试验的项目(包含:建筑材料检测(见证取样)、建筑工程(使用功能)检测、建筑门窗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建筑节能现场检测,主体结构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市政道路工程检测、市政工程的原材料、成品、构配件的进场见证取样检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检测能力;3.1.2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省级以上(含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具有:见证取样、使用功能、钢结构、主体结构、建筑门窗、建筑节能检测内容。(2)省级市场监督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证书》。3.1.3信誉要求:根据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失信被执行人以开标当日招标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3.1.2其他要求:(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相关规定,本次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
3.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并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参加投标活动,联合体成员同时承担连带责任;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参加投标活动; (3)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5)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6)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合同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4-23 09:00至2023-04-27 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5-16 09:00,地点为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河北兴隆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兴隆县泽隆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诺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承德市兴隆县 | 地址: | 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塞纳澜湾居住小区7幢1单元11层1-1101室 |
邮编: |
067300 |
邮编: | 067000 |
联系人: |
赵海龙 李超 |
联系人: | 蒋雯 |
电话: |
0314-5059166 |
电话: | 0314-5985118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911654873@qq.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承德市郊区水泉沟农村信用合作社 |
账号: |
/ |
账号: | 56020200000001015158 |
温馨提示:
- 1、投标人完成以下步骤方可投标。 (1)市场主体信息注册登记: 登录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市场主体注册”按钮,跳转至“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 (2)办理数字证书: 登录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资料下载——CA办理”查看相关CA数字办理事项。
- 2、下载招标文件。
?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账号密码或数字证书CA)“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查看招标(采购)文件;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首先通过市场主体注册,注册网址“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
- 3、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按要求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信息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投标保证金”界面,当显示银行来款记录后,对所投标段进行保证金【绑定】。如果不进行绑定,将无法对本项目投标。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当保证金形式为保函时,请先提交保函再提交投标文件。
- 4、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用户登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且确认并签名,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 5、详细投标流程见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右下角【投标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