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喀什铭远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喀什市促进民族团结交往交流交融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00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3/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ksmycg202311-01
预算金额10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喀什铭远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高志军18094967523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06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2023年喀什市促进民族团结交往交流交融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10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SMYCG202311-01 
    项目名称:2023年喀什市促进民族团结交往交流交融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000000  
    最高限价(元):1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2023年喀什市促进民族团结交往交流交融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000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组织不少于80名深圳喀什两地妇女、青年、企业家等特定群体开展为期7天的互访交流参观活动;潜在投标人须熟悉两地民情,能独立完成两地交流人员选定、活动规划、路程、与相关政府及企业人员对接、组织协调相应活动项目等相关工作,优先考虑直飞同班次航班,活动内容均由中标人提前协调对接;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①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及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
③近两年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有效银行资信证明);
④提供依法缴纳近 6 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的凭据;
⑤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近 6 个月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
⑥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用中国首页-点击信用服务-查询、网页打印)、中国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现场查询核实);
⑦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29日至2023年04月06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0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4月10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不见面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凡参加本项目必须可自主通过新疆CA申领渠道“新疆政务通”申请政采云平台可使用的CA设备,如原有兵团或公共资源使用的CA,可与新疆CA联系,申请增加电子证书即可,无需重复申领。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或360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
6.磋商保证金缴纳及确认时间: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在开标前将磋商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磋商保证金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标项号+磋商保证金。否则,届时其投标将被拒绝。
7.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供应商钉钉群号:政采云新疆供应商服务1号群:30349928(如已加入1-11群,无需重复加入,十一个群联动直播),钉钉工具软件具有回放功能,直播培训结束后可在钉钉群中回放观看学习。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喀什市委组织部
地 址:喀什市人民东路51号
联系方式:155691602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喀什铭远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喀什市新城南路5号院金洋芋大厦11楼
联系方式:180949675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志军
电 话:18094967523
附件信息:
2023年喀什市促进民族团结交往交流交融项目磋商文件.pdf
4.4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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