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33.79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英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宋燕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15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20
公告正文
金庭镇元山、庭山、东河等10个自然村农村污水完善工程项目(项目名称)金庭镇元山、庭山、东河等10个自然村农村污水完善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标段勘察设计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庭镇元山、庭山、东河等10个自然村农村污水完善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太管项批[2023]5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吴中区金庭镇惠农农林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苏州市吴中区金庭镇惠农农林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英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金庭镇元山、庭山、东河等10个自然村农村污水完善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标段)的勘察/设计/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市吴中区金庭镇
2.2建设规模:金庭镇元山、庭山、东河等10个自然村农村污水完善工程项目,总投资8111.95万元,该项目已列入2022年“苏州市太湖生态岛项目总体计划”内。(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2.3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合同估算价(万元)
工期
(日历天)
N3205010304000062001001
金庭镇元山、庭山、东河等10个自然村农村污水完善工程项目勘察设计
包含但不限于勘察及测量(含地形修测及窨井测量)、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批复后的细化工作、概预算文件编制、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阶段现场后续服务
133.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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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业绩;
至今(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项目以施工图审查通过时间为准,未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业主证明等其他辅助证明文件为准)承担过
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
勘察设计合同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根据项目类型、招标内容确定所需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勘察设计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4财务要求:/。
3.5信誉要求:/。
3.6其他要求:一、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与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2、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对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要求 :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三、本项目招标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勘察及测量(含地形修测及窨井测量)、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批复后的细化工作、概预算文件编制、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阶段现场后续服务。 四、勘察设计范围: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工程测量。五、勘察设计周期:40天(具体安排详见招标文件) 六、备注: 1、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亊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须提供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扫描件、身份证扫描件、委托代理人劳动合同和近三个月(2023年8月-2023年10月)社保证明扫描件,并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未按要求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投标申请人应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和近三个月(2023年8月-2023年10月)社保证明及职称证书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2、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3家(包含3家)全部入围,如少于3家的将重发公告。3、本项目投标申请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材料等均须原件扫描上传。4、补偿方法:前三名中未中标的单位第二名、第三名各补偿2000元(招标人支付经济补偿费的未中标单位的设计方案知识产权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有权无偿使用和处置其未中标方案,凡参与投标的单位即视为对此补偿办法及设计方案的知识产权归属约定接受无异议)。5、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有效投标大于6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5名;有效投标为4~6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名;有效投标等于3家时,则不再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办法,推荐3家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少于3家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6、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7、本项目执行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最新季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的通知。。
3.7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方需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须由牵头方出具;(2)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具体格式详见资审文件),且在规定端口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资审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参加报名的投标人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4)联合体成员方须在端口中上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11-08 00:00至2023-11-15 23:59;
4.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潜在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1)本项目投标单位需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统一主体信息库注册交易方身份并完善信息。
    地址:http://180.108.205.122:88/tspbidder/memberLogin
  (2)本项目投标单位需登录苏州市域一体化交易平台(建设工程)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地址:http://180.108.205.122:888/tpbidder/memberLogin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11-20 13:30。
5.2 逾期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www.szzyjy.com.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苏州市吴中区金庭镇惠农农林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英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苏州市吴中区金庭镇
地 址:
苏州市吴中区苏蠡路59号蠡和大厦2楼201-207号
邮 编:
邮 编:
215000
联系人:
陆斐
联系人:
宋燕、张敏超
电 话:
0512-66030156
电 话:
0512-65962436-8034
传 真:
传 真:
0512-65962436-8034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1529569629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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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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