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桥式起重机电气部分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桥式起重机电气部分改造
金额
30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6/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hc(2024)-eszb-009
预算金额
30万元
招标公司
建始小溪口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联系人
郭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
张俊0718-8272066
标书截止时间
2024/06/17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6/21
公告正文
桥式起重机电气部分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C(2024)-ESZB-009)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建始县 一、招标条件 本桥式起重机电气部分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 筹资金30万元,招标人为建始小溪口水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 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电气部分的设计、制造、包装、运输,原有电气部分的拆除,新电气部分安装、 调试,钢丝绳更换,以及改造后的负荷试验。提供电气升级改造相关的技术资料、操作及维 护培训。(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及技术条款)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桥式起重机电气部分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桥式起重机电气部分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 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 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起重机械)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起重机械)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2)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起重机械)安装改造维 修许可证,且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起重机械); (3)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关于落实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7>35号的规定,供应商自磋 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 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 (供应商应作出承诺,否则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4)供应商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6月11日08时30分到2024年06月17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6月11日至2024年6月17日法定公休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 时间),由单位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 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等加盖公章的证件复印件一套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 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恩施市金子坝金桂大道现代家居城A区6号楼1单元4层410-3号) 获取文件;或联系华春公司在网络上用QQ(3437043343@qq.com)等获取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1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恩施市金子坝金桂大道现代家居城A区6号楼1单元4层410-3号纸质文 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21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恩施市金子坝金桂大道现代家居城A区6号楼1单元4层410-3号
七、其他 【项目概况】 桥式起重机电气部分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恩施市金子坝金桂大道现代家居城A区6号楼1单元4层410-3号)获取竞争性磋商文 件,并于2024年6月21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C(2024)-ESZB-009 2、采购计划备案号:/ 3、项目名称:桥式起重机电气部分改造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30(万元) 6、最高限价:30(万元) 7、采购需求: 电气部分的设计、制造、包装、运输,原有电气部分的拆除,新电气部分安装、调试,钢丝 绳更换,以及改造后的负荷试验。提供电气升级改造相关的技术资料、操作及维护培训。 (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及技术条款) 8、项目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移交使用。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
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 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起重机械)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起重机械)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2)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起重机械)安装改造维 修许可证,且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起重机械); (3)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 方法〉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7>35号的规定,供应商自磋 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 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 (供应商应作出承诺,否则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4)供应商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6月11日至2024年6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 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由单位 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 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等加盖公章的证件复印件一套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恩施市金子坝金桂大道现代家居城A区6号楼1单元4层410-3号)获取文件;或联 系华春公司在网络上用QQ(3437043343@qq.com)等获取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O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06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1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恩施市金子坝金桂大道现代家居城A区6号楼1单元4层410-3号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06月21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恩施市金子坝金桂大道现代家居城A区6号楼1单元4层410-3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建始小溪口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建始小溪口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湖北省建始县业州镇石桥湾村16组 联系人:郭先生 电 话:1322749999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恩施市金子坝金桂大道现代家居城A区6号楼1单元4层410-3号 联系人: 张俊 电 话: 0718-8272066 电子邮件: 3437043343@qq.com 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C乙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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