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检察听证室改造(信息化系统)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检察听证室改造信息化系统信用融资科研仪器设备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计算机办公设备无线局域网认证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正版软件创新服务首台套创新产品合同草案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剧烈运动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解决方案政府购买服务人脸识别检察院端设备一体化工作站一体化听证工作站一体化机柜智能中控主机会议终端听证主机网络听证专用主机一键回放人数异常检测站立起身检测攀高检测离岗/睡岗检测实时报警DVD光驱19英寸3U机箱硬盘全景摄像机电动云台一体化变焦镜头离岗检测剧烈运动检测玩手机如厕超时深度学习算法人脸抓拍人脸图片面部跟踪讨论型会议系统代表单元会议工程盒会议延长线一拖二无线手持话筒手持咪管筒反馈抑制器啸叫抑制算法音频处理器现场音频自适应动态噪声滤波器智能电平控制技术语音信号AGC双向控制DSP处理器声场调试信噪比改善音质AGC自动增益控制数字高低通调节控制语音频响数字压限器图示均衡器调音台智能音频主机16路平衡式话筒自适应反馈消除AFC自动增益控制AGC即时响应的限幅器增益分享型自动混音AM自适应回声消除AECGPIO可编程控制接口前置放大信号发生器内置ANC噪声消除量会议音柱双通道专业数字功放有源PFC立体声单通道短路过载功率控制超温功率控制温控风机电源时序器高清HDMI编码器电视机支架示证展示台天翼云直播终端交换机主机
金额
37.2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11/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春为溧采磋【2022】008号
预算金额37.8万元
招标公司溧阳市人民检察院
招标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溧阳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女士13601596537
中标公司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37.2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检察听证室改造(信息化系统)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检察听证室改造(信息化系统)项目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春为溧采磋【2022】008号
二、项目名称:检察听证室改造(信息化系统)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玄武大道699-1号
中标(成交)金额:372000.00元(叁拾柒万贰仟元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项目名称:检察听证室改造(信息化系统)项目 服务范围:检察听证室改造(信息化系统)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后30日内到货 |
五、评审专家名单:许军红、陈敏、钱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采购代理费按国家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计取,共558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自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文件,包括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送至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溧阳分公司或采购人,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溧阳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江苏省溧阳市罗庄路2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 0519-872506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溧阳市天目湖大道天目云谷3栋北101室
联系方式:136015965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13601596537
十、附件
1.竞争性磋商文件
附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检察听证室改造(信息化系统)项目10.20-1.doc竞争性磋商文件-检察听证室改造(信息化系统)项目10.20-1.doc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人:溧阳市人民检察院项目编号/包号:春为溧采磋【2022】008号项目名称:检察听证室改造(信息化系统)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39第四章采购需求28第三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19第二章供应商须知7第一章采购邀请1目录
1.项目编号:春为溧采磋【2022】008号一、项目基本情况检察听证室改造(信息化系统)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溧阳市天目湖大道96号天目云谷03栋北1层)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2年11月3日下午14: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第一章采购邀请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9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后30日内到货6.采购需求:本项目为检察听证室改造(信息化系统)项目,具体详见采购需求。5.项目最高限价:37.8万元4.项目预算金额:37.8万元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2.项目名称:检察听证室改造(信息化系统)项目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2.1中小企业政策:2.落实政府招标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_______。□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6)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否(5)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4)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否;(仅当项目涉及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接受分支机构参与);(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报名申请表(原件,格式详见附件);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报名资料(加盖公章):3.方式:现场报名2.地点: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溧阳市天目湖大道96号天目云谷03栋北1层)1.时间:2022年10月24日至2022年10月31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磋商文件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3日下午14:00分(北京时间)。四、响应文件提交4.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如未提供资料或资料不全,将拒绝其领购采购文件。(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原件);(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地点: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溧阳市天目湖大道96号天目云谷03栋北1层)时间:2022年11月3日下午14:00分(北京时间)。五、开启地点: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溧阳市天目湖大道96号天目云谷03栋北1层)
2.说明供应商对磋商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22年10月31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递交至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溧阳市天目湖大道96号天目云谷03栋北1层)(2)标前答疑(1)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费用自理。1.现场勘查及标前答疑其他补充事宜
八、对本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根据《常州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常财购〔2021〕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实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将信用作为政策工具引入政府采购领域,金融机构根据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中标(成交)合同,为中标(成交)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相应额度贷款的融资模式。申请条件及操作流程等事项详见该文件相关内容或者常州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融资平台栏目。4.关于常州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疫情期间参与采购活动的当事人应严格按照疫情期间管理要求,服从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健康信息登记等各项疫情防控规定。进场后请保持安全距离,分散等候,不得扎堆聚集,事完即走。自觉服从引导人员的指挥和管理。在进入公司时,请凭《疫情期间参与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至指定开评标场所。3.疫情防控措施磋商文件售后一概不退。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概不退还。一经报名,供应商不得更改单位名称。
名称: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陈先生0519-87250696地址:江苏省溧阳市罗庄路2号名称:溧阳市人民检察院1.采购人信息
报名申请表电话:13601596537、0519-87173618项目联系人:陈女士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13601596537、0519-87173618地址:溧阳市天目湖大道96号天目云谷03栋北1层
注:供应商应完整填写表格,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全部责任供应商全称(公章):我方经仔细研究,在充分理解并完全同意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基础上,现委托参与此项目的投标报名工作。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答疑补充等相关文件都须投标单位在相关网站上或者报名时预留邮箱中下载,本单位会及时关注相关网站及报名时预留邮箱,以防遗漏,并承诺不以此为理由提出质疑。我单位在此声明,申请文件中所提交的资料在各方面都是完整的,真实的和准确的,如出现不完整,不真实,不准确的资料,我方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接收磋商文件指定电子邮箱:注:本表以上内容填写均需打印,以下内容需在采购代理机构报名时现场填写。报名时间:年月日时分被授权委托人签字:供应商全称(公章):我方经仔细研究,在充分理解并完全同意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基础上,现委托参与此项目的投标报名工作。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答疑补充等相关文件都须投标单位在相关网站上或者报名时预留邮箱中下载,本单位会及时关注相关网站及报名时预留邮箱,以防遗漏,并承诺不以此为理由提出质疑。我单位在此声明,申请文件中所提交的资料在各方面都是完整的,真实的和准确的,如出现不完整,不真实,不准确的资料,我方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接收磋商文件指定电子邮箱:注:本表以上内容填写均需打印,以下内容需在采购代理机构报名时现场填写。报名时间:年月日时分被授权委托人签字:项目编号:春为溧采磋【2022】008号项目名称:检察听证室改造(信息化系统)项目
特此证明。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为参与(项目名称)的政府采购活动,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上述项目的响应文件、进行合同磋商、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姓名:性别:年龄:职务:地址: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_____(姓名)系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次投标中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全权负责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签订合约以及与之相关的各项工作。本供应商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授权委托书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或印鉴:供应商:(加盖公章)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
身份证号码:职务: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加盖公章)地址:本授权书于_____年____月_____日签字或盖章生效,特此声明。
供应商须知本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标记“■”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身份证(双面复印件)粘贴处:
条款号 | 条目 | 内容 | ||||||||
2.2 | 项目属性 | 项目属性:□服务■货物□工程 | ||||||||
2.3 | 科研仪器设备 | 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否 | ||||||||
3.1 | 现场考察 | ■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___年___月___日___点___分考察地点:___________。 | ||||||||
3.1 | 磋商前答疑会 |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___年___月___日___点___分召开地点:___________。 | ||||||||
4.2.5 | 标的所属行业 |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 ||||||||
10.2 | 报价 | 报价的特殊规定:■无□有,具体情形:至少两轮报价。 | ||||||||
11.1 | 磋商保证金 | 免收 | ||||||||
12.1 | 响应有效期 | 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_60_日历天。 | ||||||||
23.5 | 分包 | 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 ■不允许□允许,具体要求:_______。(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_______;(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_______;(3)其他要求:_______。 | ||||||||
24.1.1 | 询问 | 询问送达形式:以书面形式。 | ||||||||
24.3 | 联系方式 | 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江苏春为全过程公司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19-87173618;通讯地址:溧阳市天目湖大道96号 天目云谷03栋北1层。 | ||||||||
25 | 代理费 | 收费对象:□采购人■成交供应商收费标准:(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服务类型费率 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100以下1.5%100-5001.1%500-10000.8%(2)代理机构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3)服务收费按上述计算方法不足人民币3000元的,按人民币3000元收取。缴纳时间:领取成交通知书时缴纳。 | 服务类型费率 中标金额(万元) | 货物招标 | 100以下 | 1.5% | 100-500 | 1.1% | 500-1000 | 0.8% |
服务类型费率 中标金额(万元) | 货物招标 | |||||||||
100以下 | 1.5% | |||||||||
100-500 | 1.1% | |||||||||
500-1000 | 0.8% | |||||||||
26 | 响应文件份数 | 壹份“正本”、贰份“副本”,壹份“电子光盘或U 盘” |
资金来源、项目属性、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供应商(也称“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采购邀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联合体一说明
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响应文件编制、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评审后果。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了组织现场考察、召开磋商前答疑会,则供应商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项目属性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和/或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
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中小企业定义: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进口产品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残疾人福利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采购邀请》。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管理依据《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件精神,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中明确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的,在政府采购合同中载明对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和履约验收相关条款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必要时应按照要求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如涉及)。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无效;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所投产品属于《关于调整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要求的公告》(2009年第33号)范围的,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否则响应无效。关于信息安全相关规定依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信息安全产品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否则响应无效。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根据政府采购改革进展和无线局域网产品技术及市场成熟等情况,从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生产厂商和产品型号中确定优先采购的产品,并以“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形式公布。清单中新增认证产品厂商和型号,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以文件形式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正版软件为落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有关要求,做好支持脱贫攻坚工作,本项目采购活动中对于支持乡村振兴管理的相关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如涉及)。
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二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响应费用采购人要将创新要求嵌入采购项目需求,可在采购文件中设定评审规则,优先采购各级政府部门公开发布的有效期内的创新产品、创新服务、首台套、首购首用等《目录》的创新产品,上述《目录》内创新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政府采购创新产品政策
合同草案条款采购需求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供应商须知采购邀请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以下部分: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上述时间的,将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以发布更正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响应文件格式
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构成除专用术语外,响应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供应商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除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磋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供应商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供应商应当对所报采购包对应第四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否则其对该采购包响应无效。响应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磋商语言
报价方式报价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对照第四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四章《采购需求》做出了响应,或申明与第四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四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工程或服务费用。所报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和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服务费用。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10.1.3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第一轮报价(即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不公开唱标。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招标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10.1.2磋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为无效响应处理。10.1.1所有响应均以人民币报价。
12.l供应商应提交装订的响应文件壹份“正本”、贰份“副本”,壹份“电子光盘或U盘”12响应文件的制作根据江苏省和常州市的相关文件规定,免收保证金。磋商保证金供应商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最终报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否则其响应无效。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13.1响应文件应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少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期限的,其响应无效。13响应有效期12.4本文件所表述的公章是指法定名称章,不包括合同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印章;盖章是指加盖公章。12.3响应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供应商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否则修改无效。12.2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必须全部是打印件。供应商应按照要求签字、盖章。(光盘或U盘中含全套正本磋商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6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5.1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提交至代理机构,凡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15响应文件的提交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4.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副本分开密封并在封袋骑缝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所有封袋上都应写明采购单位名称、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未按上述规定提交响应文件,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4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
17.2本项目不公开报价。17.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竞争性磋商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开启响应文件。17响应文件的开启五评审16.2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要求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的,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6.1递交响应文件以后,供应商可以提出书面修改和撤回要求,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修改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代理机构,同时在封套上标明“修改响应文件(并注明项目编号)”和“磋商时启封”字样。
19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18.2评审专家须符合相关规定。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有关信用记录,对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8.1磋商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具体评审事务,独立履行职责。18磋商小组17.4在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商对代理机构和评审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取消其成交资格。17.3磋商开始后,直到宣布授予成交单位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响应文件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供应商或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2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1成交公告与成交通知书20.1采购人将在收到评审报告后,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依法确定。20确定成交供应商六确定成交19.1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22.1.3除了“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2.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2.1.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2.1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2终止21.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3.5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响应无效。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23.4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23.3联合体获得成交资格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3.2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3.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3签订合同
24.2.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供应商派授权代表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4.2质疑24.1.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4.1.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提出询问,并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载明的形式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24.1询问24询问与质疑
25代理费24.3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4.2.5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24.2.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4.2.3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下载网址:http://gks.mof.gov.cn/ztztz/zhengfucaigouguanli/201802/t20180201_2804589.htm)24.2.2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以及相关部分(第四章、第五章以及供应商资格要求)由采购人负责制定和管理,对该部分内容有询问或者质疑的,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人书面提出,由采购人负责接收和回复。
磋商小组将根据《资格性检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进行检查,并形成检查结果。供应商《响应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性检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要求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响应文件的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审查一、评审程序第三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5.2集中采购机构不收取代理费。25.1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缴纳时间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的,成交供应商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报价应包含代理费用。
符合性审查要求1.4《符合性审查要求》见下表:资格性检查要求《资格性检查要求》见下表:《资格性检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
序号 | 审查因素 | 审查内容 | 格式要求 |
1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 具体规定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 |
1-1 | 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 提供了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 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 |
1-2 | 供应商信用记录 |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截止时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响应无效。联合体形式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 无须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人查询。 |
2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具体要求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 |
2-1 | 中 小 企 业 声 明 函 | / | |
2-2 | 拟 分 包 情 况 说 明 及 分 包 意 向 协议(类型一) | / | |
2-3 | 其 它 落 实 政 府 采 购 政 策 | 如有,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 |
3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如有,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 |
3-1 | 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 | 否 | |
3-2 |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 如有,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
序号 | 审查因素 | 审查内容 |
1 | 响应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 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响应函;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4)营业执照 |
2 | 响应完整性 | 未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 |
3 | 响应报价 | 响应报价未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 |
4 | 报价唯一性 | 响应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
5 | 响应有效期 | 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有效期满足磋商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有效期的; |
6 | 签署、加盖公章 | 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加盖公章的; |
7 | 实质性格式 | 标记为“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均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 |
8 | 分包承担主体资质(如有) | 分包承担主体具备《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载明的资质条件且提供了资质证书(如有); |
9 | 分包意向协议(如有) | 按磋商文件规定签订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原件;(如有) |
10 | 报价的修正(如有) | 不涉及报价修正,或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如有) |
11 | 公平竞争 | 供应商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恶意串通,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存在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情形的; |
12 | 串通响应 | 不存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响应管理办法》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的情形:(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
13 | 附加条件 | 响应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
14 | 其他无效情形 | 供应商、响应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2.5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2.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磋商、响应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和最终报价
3最终报价的算术修正及政策调整2.9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终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2.8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7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2.6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交最终报价,最后报价作为评分依据。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会将通过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文件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3.2.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无,按下述3.2.2-3.2.5项规定修正。□有,具体规定为:___________3.2.1竞争性磋商文件对于报价修正是否另有规定:3.2最终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1最终报价须包含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内容,如最后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项报价中,将不对最终报价总价进行调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供应商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其响应无效。
3.3.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3.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只有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2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评审时价格不予扣除。3.2.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3.2.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2.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最终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3.8若供应商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3.3.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的,视同小微企业。3.3.6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常州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微企业。3.3.5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3.4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3.3.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4.4响应文件中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4.3如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的;4.2未按照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逾期提交最终报价的;4.1供应商对实质性变动不予确认的;4磋商环节及提交最终报价后如出现以下情况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无效:3.3.9其他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实施的优先采购:/。
5.3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5.2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5.1本项目采用的评审方法为:本项目的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5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4.6其他:/。4.5最终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不予确认的;
6.2磋商小组根据上述供应商排序,依次推荐排序前3名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若在磋商文件允许的情形下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为二家,则依次推荐二名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6.1磋商小组将根据各供应商的评审排序以及磋商文件中关于成交候选人的相关规定,确定本项目成交候选人名单,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排名顺序。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6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5.5关于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5.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
注:评审标准7.1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有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的职责。7报告违法行为6.3磋商小组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1 | 价格分 | 35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分得分=(评标基准价/最终报价)×分值。 | 此处最终报价指经过报价修正,及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后的最终报价,详见第三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3。 |
2 | 技术分 | 34 | ||
2.1 | 技术方案 | 10 | 投标单位自行现场勘察后提供完整的项目实施技术方案,包括施工组织、进度控制及措施、质量保证及措施及详细的功能点位图纸、方案需求、技术方案设计等,方案科学合理、内容要素详尽无缺项的,得10分;方案比较合理、内容要素有缺项不完整的,得6分;方案针对性一般,内容有缺项的评一般,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 | |
2.2 | 技术参数响应情况 | 24 | 根据供应商技术偏离表中对本磋商文件中产品技术指标(参数)的响应程度打分,所投产品全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得24分。打“▲”指标如有负偏离则每项扣2分,累积扣分,扣完为止。 | |
3 | 客观分 | 31 | ||
3.1 | 项目业绩 | 4 | 2019年9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供应商实施过与本项目类似项目业绩,有一个得2分,最高得4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 |
3.2 | 企业综合实力 | 8 | 1、投标单位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得 2 分;2、投标单位具有安全技术防范行业颁发的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证书的,得2分;3、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运行维护一级,得2分;4、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达到CS4的,得2分;注:上述证书须在有效期内,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
3.3 | 管理体系 | 5 | 1、投标单位具有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2、投标单位具有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3、投标单位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每提供一项证书得1分,最多得3分注:上述证书须在有效期内,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
3.4 | 所投厂家证书 | 6 | 1、投标人或投标人所投产品(如人脸识别)制造商应具备较好的人脸识别系统安全能力,能提供国家权威检测机构颁发的人脸识别相关的安全测评资质的,得3分,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为保证货物售后服务质量, 2、投标人或投标所投产品制造商应具有充足的售后资源及规范的管理制度,按照《CTEAS售后服务体系完善程度认证评价规范》(CTEAS1001)建立完善、成熟的商品售后服务工作体系,可提供由权威第三方机构颁发的售后服务体系完善程度认证七星证书的,得3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
3.5 | 人员配置 | 8 |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ITSS-IT服务工程师、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人员CCSRP证书的,有1项得1分,最高得3分。 | 注:项目经理仅设置1人,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自开标之日往前推算)社保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3.5 | 人员配置 | 8 |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的得1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系统分析师证书的得1分,最高得2分。 | 注:本项仅计1人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自开标之日往前推算)社保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3.5 | 人员配置 | 8 | 项目组其他成员,具有ITIL认证工程师、用户研究工程师、高级系统规划与管理师,每有一项得1分,最高得3分。 | 注: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自开标之日往前推算)社保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项目编号:春为溧采磋【2022】008号采购标的第四章采购需求评标时,未能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的,不作为评标依据,不得分。评分细则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及资料等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过时不予接收。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需在溧阳市人民检察院内搭建环境进行互联网直播、听证、远程视频接入(上下级检察院、看守所、互联网)等供能测试,如不能实现所承诺的功能,则中标无效且赔偿采购人响应损失(赔偿金额不高于投标人投标金额的10%)。
1、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后30日内到货商务要求最高限价:37.8万元预算金额:37.8万元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检察听证室改造(信息化系统)项目
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1、技术参数和要求:技术要求3、售后服务(质保期):2年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30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额的30%,验收通过后30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额的95%,质保期满后30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额的100%。
序号 | 产品名称 | 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一、检察院端设备 | |||||
1 | 一体化工作站(简易版) | 一体化听证工作站为一体化机柜高度集成设备,集成4块43寸高清液晶显示器、4路高清摄像机、H.265高清解码器,智能中控主机,具有良好的防尘散热系统。(提供通过CNAS认证的国家级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视频协议:H.265、H.264 BP、H.264 HP音频协议:G.711alaw、G.711ulaw、G.722.1、G.722.1.C、G.728、G.729、Opus、 AAC-LC、AAC-LD、 MP3、 G.719;支持2路4K输入和输出,UHD超高清体验;具备4K双流能力,即在保证4K@30fps主流视频的情况下,辅视频流不低于4K@30fps。;▲本地终端画面输出支持画中画、两分屏、三分屏模式,本地输出支持双屏双显模式,在HDMI和VGA输出口上输出两个不同的画面。(提供通过CNAS认证的国家级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会议终端画面支持画面合成,支持1×1、1×2、2×2、2×3、1+2、1+4、1+5六种画面合成方式;支持语音激励功能,发言人画面自动切换;▲马赛克功能,实现面部动态马赛克(马赛克随人脸移动),单画面支持不少于10个人脸的马赛克处理,马赛克支持薄码,中码,厚码设置(提供通过CNAS认证的国家级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支持对音视频通道中的音频设置声音变声功能,变声参数可以设置为变粗或变细(提供通过CNAS认证的国家级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支持多路HDMI 高清输出和VGA 输出,HDMI分辨率最高可达4K;▲支持听证音视频信号推送给直播系统,实现听证互联网直播;(提供封面具有CNAS、ilac-MRA标识的检测报告)支持本地、远程摄像机控制,可以对终端所配摄像机进行上、下、左、右、缩、放、预置位等调节 | 台 | 1 | |
2 | 听证主机 | 智能全高清网络听证专用主机,满足同步录音录像要求支持6路400W IPC接入或8路1080p IPC输入;▲设备最大接入带宽256Mbps,IPC主码流支持接入3840×2160、3072×2048、2560×1920、2560×1440、1920×1080、1280×720分辨率;(提供公安部检测报告)▲采用H.264或H.265压缩技术,画中画通道分辨率可达4K,单画面通道分辨率可达1920x1080;(提供公安部检测报告)▲支持1大7小、1大5小、1大4小、1大3小、1大2小、1大1小、2分割、4分割等多种画中画模式,画中画大小和位置任意调整,且具备防误操作设置选项;(提供公安部检测报告)▲启用无声通道,可对无声音权限的人员传输屏蔽声音的视频;(提供公安部检测报告)支持画中画配置(画面合成);支持一键刻录、一键回放、一键打点;2路VGA输入和2路HDMI输入;2路HDMI输出,1路VGA输出;支持全路数H.265编解码;支持视频信息上叠加温湿度信息;智能分析路数:4路智能行为分析;智能分析功能:人数异常检测、站立起身检测、攀高检测、离岗/睡岗检测、剧烈运动检测、离床检测、声强突变等8种异常行为分析和实时报警;标配2个DVD光驱,支持双光驱同步刻录;支持4个SATA接口;支持容量最大为8TB的硬盘;19英寸 3U机箱;2个RJ45 10M/100M/1000M自适应以太网口8个报警输入、4个报警输出、2个RS-232、4个RS-485接口、4个USB接口 | 台 | 1 | |
3 | 硬盘 | 4TB容量,3.5英寸 SATA 3.0接口单硬盘支持多达32个摄像头的高清流▲5400rpm。(提供公安部检测报告)▲冲击加速度为686m/s²,脉冲持续时间为2ms,在X、Y、Z三轴向各试验三次,处于非工作状态,试验后能正常工作。(提供公安部检测报告)高达128MiB缓冲区,流畅存储视频有效防止丢帧24×7全天候高效稳定运行年度工作负载等级为180TB/年MTBF可达1,000,000小时高级格式(AF)512e扇区技术,保障硬盘扇区4K对齐支持3年有限质保服务 | 块 | 4 | |
4 | 全景摄像机 | 内置电动云台和一体化变焦镜头,施工便易,方便运维司法智能:攀高检测、人数异常检测、离岗检测、剧烈运动检测、睡岗检测、玩手机、如厕超时、起身检测用深度学习算法,以海量图片及视频资源为路基,通过机器自身提取目标特征,形成深层可供学习的图像。极大的提升了目标的检出率▲可通过IE浏览器设置4个场景进行人脸抓拍,可设置每个场景的布防时间。(提供公安部检测报告)▲支持单场景同时检出不少于30张人脸图片,并支持面部跟踪。(提供公安部检测报告)▲支持剧烈运动检验,可通过IE浏览器在监视画面中设置1个检测区域,当检测区域中人员剧烈运动时可触发报警,灵敏度可设。(提供公安部检测报告)▲支持IK10防暴等级。(提供公安部检测报告)人脸抓拍:支持同时检测30张人脸,支持对运动人脸进行检测、跟踪、抓拍、评分、筛选,输出最优的人脸抓图;支持485接口,支持温湿度显示屏接入图像传感器:1/1.8" progressive scan CMOS最低照度:彩色:0.005Lux @ (F1.38,AGC ON);黑白:0.001Lux @(F1.38,AGC ON) 分辨率及帧率:主码流50Hz:50fps(2560×1440);60Hz:60fps(2560×1440)视频压缩:H.265/H.264/MJPEG, H.264编码支持Baseline/Main/High Profile焦距:2.8-12mm,4倍光学变倍水平视角:107.4-39.8度(广角-望远)Smart图像增强:120dB超宽动态、强光抑制、电子防抖水平及垂直范围:水平350°;垂直0°-90°水平速度:水平键控速度:0.1°-60°/s,速度可设;水平预置点速度:60°/s垂直速度:垂直键控速度:0.1°-50°/s,速度可设;垂直预置点速度:50°/s网络接口:RJ45网口,自适应10M/100M网络数据 , 支持 POE+(802.3at)供电电源接口:DC12V | 台 | 1 | |
5 | 讨论型会议系统主机 | 1.主控机与会议单元连接之数字控制、供电及声音讯浩采用同一电缆传送(八芯)2.可独立运作或外接电脑结合软件及其他外接设备同步联动操作,可实现电脑管理功能(模式或操作:自由发言、先进先出等等,并能将会议内容及表决选举结果投影到会场)3.单机可实现下列会议功能:开放式会议、先进先出限制发言4.系统具有高音质声音频道效果5.结合软件及周边设备可实现如下功能:6.开放模式(PREE)、先进模式(FIFO)、主席专用模式(C.Only)、限制发言(LIMIT)7.配置视像中央处理器可实现影跟踪功能8.可选择同时发言之麦克风支数1-9支(含)9.面板具有LCD显示器,122×32点阵显示会议模式,面板上具有功能键、旋钮供系统调节或设定之用10.具有四个主缆端子可连接60组会议单元,并具负载及短路保护功能,增加扩展设备可实现250台会议单元同时使用11.具3组音频信号输出端子,可外接录音或音响设备12.频率响应:100Hz—18KHz13.总谐波失真:在100Hz—18KHz会议系统声音输出小于0.1% | 台 | 1 | |
6 | 讨论型会议系统主席单元 | 1.麦克风具有发言键与指示灯,可控制/指示本机状态2.单指向性,具防气爆音功能,配有防风防护罩3.具主席优先控制按键,可启动系统提示音提醒出席人员注意,可设永久终止或暂停终止所有发言代表麦克风的发言状态4.系统中主席单元数量不受限制,并可置于回路中任意位置5.系统中主席单元不受限制功能的限制6.可绕式电容麦克风杆,并具有发言指示光环7.麦克风灵敏度高8.单元由系统主机供电,输入电压18V属安全范围9.单元采用8芯线“T”型连接10.配一条麦克风单元连接线 | 个 | 1 | |
7 | 讨论型会议系统代表单元 | 1.麦克风具有发言键与指示灯,可控制/指示本机状态2.单指向性,具防气爆音功能,配有防风防护罩3.具主席优先控制按键,可启动系统提示音提醒出席人员注意,可设永久终止或暂停终止所有发言代表麦克风的发言状态4.系统中主席单元数量不受限制,并可置于回路中任意位置5.系统中主席单元不受限制功能的限制6.可绕式电容麦克风杆,并具有发言指示光环7.麦克风灵敏度高8.单元由系统主机供电,输入电压18V属安全范围9.单元采用8芯线“T”型连接10.配一条麦克风单元连接线 | 个 | 9 | |
8 | 会议延长线 | 20米 | 条 | 1 | |
9 | 会议工程盒 | 两路8芯工程盒 | 个 | 1 | |
10 | 一拖二无线手持话筒 | 1.UHF频段传输信号,频率范围:500MHz-900MHz;2.两通道接收信号,每通道有200个信道可选,每个信道以250KHz步进;每通道用49.75MHz;3.采用稳定的PLL数位锁相环合成技术和智能数字线路,整机性能稳定性显著提高;4.各通道配备独有的ID号,增强抗干扰功能,支持40台同时使用(即40台接收机和80个发射器);5.内置高效抑制噪声线路,防啸叫功能显著;6.接收机背面设置2条橡胶接收天线,增强接收的信号,外观大方得体;7.背面设有2个平衡输出和1个混合非平衡输出,适合连接各种外置设备;8.不再局限于一发射只能配对单一通道,实现同一发射可在两个通道400个信道中互通互用,尽显人性化的高新技术设计;9.金属铝材手持咪管筒;手持设有射频功率选择档,可根据实际环境对应选择高(Hi)或(Lo)档;选择(Lo)时,可节省电池耗电量,延长使用时间,从而减少对其它频率发射接收的干扰;10.话筒耗电量为80mA,使用1.5V电池(2粒)供电,可连续使用8小时;▲提供话筒抗EMI、RFI嵌入式软件著作权证书加盖原厂公章 | 套 | 1 | |
11 | 反馈抑制器 | 1.采用自适应环境啸叫抑制算法,采用高速浮点数字音频处理器和先进的子带(Sub-Band)回声消除(Echo Cancellation)技术,可高速全自动完全消除啸叫和回声,同时让现场音频精准清晰实时送出,2.内置自适应动态噪声滤波器,可滤掉现场环境的背景噪声但不影响语音信号高质量的传送。系统智能电平控制技术,可以获的到清晰、持续的、信号电平无明显波动的语音信号。内置AGC双向控制,具有区分加强信号和轻柔信号的能力,保持对讲话声调的连贯和语音易于听清楚,维持听感上的舒适性,能提升增益达6-15dB。▲3.内置24Bit A/D、D/A转换;24位DSP处理器,48KHz采样高速浮点运算数字音频处理器和最先进的子带(Sub-Band) 回声消除(Echo cancellation)技术,可有效消除回声和啸叫(提供通过CNAS\CMA\ILAC-MRA认定的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证明,并提供证书编号查询截图。)。4.全自动化操作的工作方式,免人工调试,无论房间环境中位置、温度、湿度、装饰的改变,系统安装都无需进行声场调试,精准可靠使用简单。▲5.内置自适应动态噪声滤波器,可滤掉现场环境的背景噪声但不影响语音信号高质量的传送。提高信噪比,改善音质(提供通过CNAS\CMA\ILAC-MRA认定的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证明,并提供证书编号查询截图。)。▲6.内置AGC自动增益控制,可以获得到清晰、持续平稳的语音信号(提供通过CNAS\CMA\ILAC-MRA认定的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证明,并提供证书编号查询截图。)。▲7.内置数字高低通调节控制,可限制语音频响(提供通过CNAS\CMA\ILAC-MRA认定的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证明,并提供证书编号查询截图。)。▲8.内置数字压限器:可提高拾音的距离(提供通过CNAS\CMA\ILAC-MRA认定的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证明,并提供证书编号查询截图。)▲9.内置10段图示均衡器:频率控制更精确(提供通过CNAS\CMA\ILAC-MRA认定的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证明,并提供证书编号查询截图。)10.各功能可通过本机或连接电脑设置 | 台 | 1 | |
12 | 调音台 | 1.8 平衡式话筒输入,2 组母线输出,1组AUX辅助输出,MP3播放器功能2.话筒提供优质的+48V幻像电源3.低噪音的前置放大,具有强大的抗干扰能力4.配备高档调音台才具有的信号输入点(外接信号处理器)5.三段英国风格均衡6.电路板采用双面SMT贴片技术,使性能稳定可靠7.两组AUX辅助输出可选择为推子前(返送)推子后(外接处理器)8.采用16种数字显示延时数码效果器,使声音特别动听9.内置净化宽电压开关电源,电压范围:AC90 - 250V | 台 | 1 | |
13 | 智能音频主机 | 16路平衡式话筒/线路输入,具有48 V幻象供电软开关;16路平衡式线路输出;提供24 bit/48 kHz的杰出音质;优化的前级增益,具有0 dB,10 dB,20 dB,30 dB,40 dB多级调节,适用MIC和LINE电平;USB 3.0音频接口,支持接U盘录制和播放、升级;自适应反馈消除AFC,高速浮点的数字算法为每路麦克风提供反馈抑制,抑制系统啸叫;自动增益控制AGC,确保音响系统的输出音量平稳,不受演讲者距话筒忽远忽近而影响观众区的音量;即时响应的限幅器,可完美保护后级设备;增益分享型自动混音AM,轻松管理多支麦克组合输出;自适应回声消除AEC,快速消除视频会议中产生的回声;多种参量均衡类型可选,包括PEQ、High-Shelf、Low-Shelf、LP、HP,可灵活应用于更多的场合;GPI O可编程控制接口,8路逻辑输入,8路逻辑输出;存储 预设50组输入通道功能 前置放大、信号发生器、扩展器、压缩器、5段参量均衡具有PEQ、High-Shelf、Low-Shelf、LP、HP等类型可选输出通道功能 10段参量均衡、延时器、分频器、高低通滤波器、限幅器自适应回声消除(AEC) 回声消除尾长:256 ms;内置ANC噪声消除量:18 dB,MAX自适应反馈消除(AFC) 抑制点数:16点,具有手动,动态,固定三种处理方式,多种模式可选采样频率 48 kHz输入到输出动态范围 108 dB,A计权幻像供电 DC 48±6 V,10 mA输入共模抑制 75 dBu @ +20 dBu , 60 Hz通道隔离度 100 dB频率响应 20 Hz~20 kHz (±0.25 dB)本底噪(A-计权) -90 dBu等效输入噪声EIN ≤-125 dBu总谐波失真(THD+N) ≤0.005% @1 kHz,+4 dBu | 台 | 1 | |
14 | 会议音柱 | 1.额定功率:200W2.音乐功率:400W3.频率响应:65Hz-19KHz4.标称阻抗:8 Ω5.灵敏度:96 dB6.最大声压级:122 dB7.辐射角度:H80°×V80°8.外观颜色:黑色9.输入接口:Neutrik NL 4MP×210.单元规格:LF:4“×4; | 只 | 2 | |
15 | 双通道专业数字功放 | 1.高效、节能、节约运营费用▲2.有源PFC,功率因数达0.99(提供通过CNAS\CMA\ilac-MRA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并提供证书编号查询链接 查询链接为:http://cx.cnca.cn/CertECloud/index/index/page)3.输出功率强劲,稳定驱动2欧姆负载;4.小巧、轻便、结构稳固;5.立体声、单通道、桥接三种工作模式;▲6.灵敏度1Vrms,增益32d B、26d B可选择(提供通过CNAS\CMA\ilac-MRA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并提供证书编号查询链接 查询链接为:http://cx.cnca.cn/CertECloud/index/index/page)7.保护功能完善:短路、直流、过温等保护,过载功率控制、超温功率控制等8.符合安规、电磁兼容标准;9.温控风机,运行安静;▲10.宽工作电源范围,90-260VAC(±10%)(提供通过CNAS\CMA\ilac-MRA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并提供证书编号查询链接 查询链接为:http://cx.cnca.cn/CertECloud/index/index/page)11.8Ω 2×450W12.4Ω 2×765W13.2Ω 2x1300W14.输入灵敏度 1Vrms15.串扰抑制 ≥80 dB16.频率响应 20Hz - 20 kHz17.输入阻抗 20kΩ(平衡) ,10kΩ(非平衡)18.信噪比 ≥105dB▲19.提供功率放大器限幅、短路、削峰保护系统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加盖原厂公章 | 台 | 1 | |
16 | 电源时序器 | 1.采用6平方电缆输入接口,输入电流达32A,最大40A,单路采用30A大功率继电器,满足感性负载,耐浪涌冲击2.可控制8路电源,每路开启/关闭延时间隔为1秒,通道单独控制开关,每路电源额定输出20A3.具备万能插座辅助通道和灯具辅助照明配置,4.具备USB标准5V供电接口,支持USB工作灯供电及充电.5.具备6.35短路触发接口6.兼容多种类型插头,优质STC MCU数据控制,带交流电压指示表,电压高低一目了然(误差±1%)6.采用SMT、AOI全自动生产和测试技术,保证标准化生产和产品性能的一致性▲提供智能截频FILTER多重净化技术软件著作权复印件加盖原厂公章 | 台 | 1 | |
17 | 高清HDMI编码器 | 1路HDMI高清多媒体接口或1路VGA接口视频输入; 1路HDMI环通输出; HDMI支持最大 4K(3840×2160/30Hz)信号源输入; 支持4K、400W、1080P、720P等高清分辨率编码; 支持H.265、H.264视频编码,主、子码流可独立配置; VGA画面支持位置调整和画面区域裁剪功能; 音频输入源可选HDMI或Audio in,音频编码格式支持:AAC_LC、G711a、G711u; 视频输入源自适应识别,也可固定输入源; 支持接入萤石云平台,支持ehome、GB28181协议接入平台; 支持PoE供电; 支持一键reset恢复默认配置 | 台 | 1 | |
18 | 65寸电视机 | 屏幕比例 16:9分辨率 4K电视颜色分类 黑色能效等级 四级电视类型 全面屏上市时间 2021-04屏幕尺寸 65英寸电视接口接口类型 同轴 AV HDMI RF射频接口 LAN端子 USBHDMI接口数量 2个图像参数接收制式 PAL NTSC SECAM视频显示格式 2160p功能参数操作系统 MIUI for TV3D类型 无 | 台 | 2 | |
19 | 支架 | 适用于各种类型办公室、会议室、多媒体教室、教育培训、商务会展、展馆展厅、医疗会诊,以及远程视频会议等多重场景需求。通用参数适用尺寸:55/65/75英寸外壳材料:SPCC优质钢板净重:20 kg毛重:22.5 kg产品尺寸:1160mm × 688mm × 1560mm默认参数表面处理:喷涂颜色:银灰色结构参数载荷承重:85 kg | 台 | 2 | |
20 | 示证展示台 | 台 | 1 | ||
21 | 天翼云直播终端 | 1、多视频源类型:支持HDMI (最大4K),USB摄像头,本地视频;2、丰富协议支持:全面支持 RTMP.RTSP.HLS. UDP串流等各类协议,兼容各大直播平台3、音频输入:支持HDMI输入、MIC、LINE IN、USB音频设备任选一个输入4、8寸1080P触摸屏、内置扬声器5、网络:1个1000M网口(RJ45接口)、无线WIFI(2.4G/5.8G)、全网通4G6、1个TF卡、2个USB、1个TYPE-C接口、7、支持H.265、H.264编解码8、内置大容量电池9、操作系统:Android | 台 | 1 | |
22 | 线材 | 包含听证室音频设备安装所需的一切音视频线,包括听证室预留所需的强弱电线缆 | 批 | 1 | |
23 | 辅材 | 包含听证室所需一切辅材 | 项 | 1 | |
24 | 交换机 | L2以太网交换机主机,支持24个10/100/1000BASE-T电口,支持4个1G/10G BASE-X SFP+端口,支持AC | 台 | 2 | |
A | 设备小计 | ||||
B | 系统集成费 | A*15% | |||
合计总金额(元) | |||||
备注:合计总金额为含税所有费用总和,其中控制单价包含设备(主材)费、辅材费、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各项措施费、规费、税金等;系统集成服务包含线缆等附件、安装费、调试费等其他费用。 |
2、采购内容:货物或服务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格1、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第一条采购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采购结果签订本合同。供应商:(以下称乙方)采购单位:(以下称甲方)
本合同服务期限内合同总价款不变。(有另行规定的除外。)本合同人民币总价款为(小写),(大写)。第二条合同总价款5、其他:4、服务期限:3、服务范围:
(4)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等。(3)中标供应商在投标、评标过程中所作其它有关承诺、声明、书面澄清;(2)成交通知书;(1)磋商文件;下列关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2、全面监督、检查、验收乙方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并要求乙方及时处理,甲方有权委托法定检验机构及设计单位对乙方的工作检验;1、甲方有权获得优先服务;甲方有以下权利:2、乙方须与甲方在投标产品的“功能配置、技术要求等”方面及时交底沟通;乙方开始制造产品之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产品进行微调(款式、颜色等),最终的产品须经甲方签认同意后制造。1、乙方在交付产品时,应按“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的约定向甲方提交产品的所有技术资料。第四条权利保证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条款及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在投标、评标过程中所作其它有关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售后服务:2、质量保证: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要求、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服务。第五条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3、有向乙方提出赔偿的权利。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验收或拒付合同款项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第八条违约责任合同签订后30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额的30%,验收通过后30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额的95%,质保期满后30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额的100%。付款方式验收标准:按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服务标准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第六条验收
(2)在甲方规定时间内,修正有缺陷的部分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并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同时承担甲方因此所遭受的全部损失;(1)在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交付符合要求的提供服务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逾期未完成或完成的项目仍不符合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5、乙方完成的项目不符合要求的,应按照甲方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承担赔偿责任:4、乙方逾期完成项目的,每逾期1天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付合同总额0.5%的滞纳金,但滞纳金累计不得超过逾期交付合同总额的5%;一旦滞纳金总额累计达到逾期交付合同总额的5%,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逾期超过1年,视乙方无法完成项目,项目自动终止,甲方停止支付剩余款项并按相关条款进行处理,剩余款项包括已经申请但并未支付款项。3、乙方无法完成项目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2、甲方逾期支付合同款项的,每逾期1天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0.5%的滞纳金,但滞纳金总额累计不得超过欠款总额的5%;一旦滞纳金总额累计达到欠款总额的5%,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区财政因素除外。
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战争、动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地震、风暴或其他自然灾害等。第九条不可抗力8、其他:7、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不影响其合同项下的义务(合同解除的除外)。6、乙方未按规定和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3)按合同规定同种货币退还甲方已付款项,同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利息、银行手续费及所需的其他必要费用。
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1、除《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4、合同各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是否终止本合同或是继续履行本合同。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原因及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等及时通知另一方。同时,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义务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因未尽本义务而造成的相关损失由其承担。
(4)合同的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3)任何一方行使解除权解除本合同;(2)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本合同因下列原因而终止:第十一条合同的终止
2、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2)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种方式解决争议: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除上述情形外,甲乙双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
甲方:乙方: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叁份、乙方贰份、招标代理机构一份。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间:年月日传真:开户银行:帐号:电话:电话:传真: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单位地址:单位地址:单位名称(章):单位名称(章):
3、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2、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1、供应商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制响应文件,编制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供应商编制文件须知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封面(非实质性格式)
致:(采购人名称)供应商资格声明函1-1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实质性格式)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日期:
五、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单位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四、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三、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十条情形)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二、我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属于分公司经总公司授权参与项目,由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的,需提供总公司项目授权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磋商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八、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此情形的,填写“无”):七、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六、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供应商如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主要设备有: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十、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九、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说明:供应商承诺不实的,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加盖公章)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如本项目(包)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的,须提供《联合协议》;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的,须提供《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类型一)》。(2)如本项目(包)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实质性格式)。(1)如本项目(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供应商非必须提供;当小微企业拟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仍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说明:2-1中小企业声明函(当本项目(包)涉及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此时建议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不属于该情况的,本项可删除,防止误导供应商)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格式(5)温馨提示: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供应商填写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可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3)对于多标的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准确地了解所投产品制造企业信息。对相关情况了解不清楚的,不建议填报本声明函。2)对于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或者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部分,必须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者承接。供应商应当在声明函“项目名称”部分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此格式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出具。联合体响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由牵头人出具。(4)其它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勾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日期:________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
响应函3响应函(实质性格式)日期:单位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3)我方已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并对此承担一切法律后果。(2)除合同条款及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磋商文件的全部要求。(1)本响应有效期为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60个日历日。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自愿参与响应并承诺如下:我方参加你方就___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响应。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与本响应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2.其他补充条款(如有):___________。(4)如我方中标,我方将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地址: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实质性格式)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或印鉴:供应商:(加盖公章)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特此证明。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为参与(项目名称)的政府采购活动,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上述项目的响应文件、进行合同磋商、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____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__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次投标中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全权负责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签订合约以及与之相关的各项工作。本供应商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授权委托书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情形,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1.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仅当磋商文件注明允许分支机构响应的),则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处的签署人可为单位负责人。说明:日期:年月日
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身份证号码:单位名称:地址:职务: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本授权书于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签字或盖章生效,特此声明。
传真:邮编:地址:电话:供应商公章:身份证号码:单位名称:地址:职务:联系电话:
1.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备注:(双面复印件)粘贴处代理人身份证账号:开户行:
二、本单位已经阅读并充分理解《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自愿按照《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发生失信行为将记录并公开到“信用常州”、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供应商形象,本单位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自愿作出以下承诺: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5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实质性格式)2.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时,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八、承诺本单位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七、承诺本单位在信用中国(江苏)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六、承诺本单位自我约束、自我管理,重合同、守信用,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价格欺诈、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五、承诺本单位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四、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三、本单位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6报价一览表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十一、承诺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违背承诺约定行为将作为失信信息,记录到常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并予以公开。十、承诺本单位若违背承诺约定,经查实,愿意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信用管理部门相应的规定处罚,承担违约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九、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作出的其他承诺。
2.本表必须按包分别填写。注:1.此表中,每包的报价应和《分项报价表》中的总价相一致。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报价一览表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报价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大写 | 小写 |
注:1.本表应按包分别填写。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报价单位:人民币元分项报价表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
序号 | 分项名称 | 品牌商标 | 规格型号 | 技术参数 | 数量 | 单位 | 响应价格 | |
序号 | 分项名称 | 品牌商标 | 规格型号 | 技术参数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价 |
1 | ||||||||
2 | ||||||||
3 | ||||||||
4 | ||||||||
5 | ||||||||
…… | ||||||||
合 计 |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4.上述各项的详细规格、技术参数如表格中填写不下的,可以逐项另页描述。3.本表行数可以按照项目分项情况增加。2.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
1.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条款偏离表7合同条款偏离表
对本项目合同条款的偏离情况(请进行勾选):□无偏离(如无偏离,仅勾选无偏离即可)□有偏离(如有负偏离,则须在本表中对负偏离项逐一列明) | |||||
序号 | 磋商文件条目号(页码) | 磋商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内容 | 偏离情况(据实填写) | 说明 |
采购需求偏离表8采购需求偏离表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
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1.对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商务、技术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此表中若无任何文字说明,内容为空白,则响应无效。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序号 | 磋商文件条目号(页码) | 磋商文件要求 | 响应内容 | 偏离情况(据实填写) | 说明 |
2)对于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或者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部分,必须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者承接。供应商应当在声明函“项目名称”部分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1)供应商如是属于本项目所属行业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的情形的可提供此格式文件,未提供的将不享受有关政策。《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出具。联合体响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由牵头人出具。说明:9中小企业声明函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格式7)小微企业未提供声明函的,价格分评审将不予价格扣除。6)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型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小微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小微企业扶持政策,不予价格扣除。5)温馨提示: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供应商填写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可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工信部网址:http://202.106.120.146/baosong/appweb/orgScale.html)4)中小企业认定标准以《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为准。3)对于多标的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准确地了解所投产品制造企业信息。对相关情况了解不清楚的,不建议填报本声明函。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勾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日期:________企业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
1)项目组织实施方案;10项目实施方案等,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主题:日期:单位名称(加盖公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11参加本项目人员一览表6)其他。5)优惠条款或承诺;4)培训方案、技术支持等方案;3)拟达到的标准,配备的人员、设备配置等;2)项目管理方案;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注:参加本项目人员须是供应商正式职工。项目编号:参加本项目人员一览表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毕业学校和学历 | 专业 | 职称 | 专业培训及证书 | 责任或分工 | 项目经历或主要工作业绩 |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项目编号:相关业绩案例一览表12相关业绩案例一览表
项目时间 | 项目甲方单位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 | 单位地址 | 联系电话 |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纳贤路800号科海大楼2层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F11栋2楼
邮 箱:bd@datauseful.com
给力助理小程序
给力讯息APP
给力商讯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