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沈阳市浑南区卫生健康局
项目名称:浑南区门诊病例开发及医保相关接口改造升级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按照沈阳市医保局下发的《关于完善门诊电子病历上传及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迅速推进我区 11 家区直属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区直)“医保门诊共济”工作进程,满足人民群众就医后医保报销需求,经过对区直单位医保信息化建设进行了调查研究,本次改造升级涉及单位有浑南区2家二级医院和7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4个乡镇卫生院,共计13家,需要完成门诊电子病历系统开发以及 ICPC、门诊处方流转、进销存和全量数据管理、历史处方查询、诊间缴费、监管子系统和家庭医生签约接口的改造升级,以实现医疗机构与市医保中心的管理系统对接,并具备信息传输功能。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2,085,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浑南区门诊病例开发及医保相关接口改造升级项目是在浑南区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设项目的基础上升级,浑南区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设项目中标供应商为沈阳东软熙康医疗系统有限公司,沈阳东软熙康医疗系统有限公司在浑南区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设项目上获得了多项软件著作权,且目前区直单位使用的东软云HIS及医院信息管理系统开发商为沈阳东软熙康医疗系统有限公司,门诊电子病历开发及医保相关接口改造升级项目需在此系统基础上进行研发,此项目包含多项沈阳东软熙康医疗系统有限公司的专利技术,为沈阳东软熙康医疗系统有限公司独家拥有。因此,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货物或服务,应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理由客观、充分。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沈阳东软熙康医疗系统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创新路175-3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1月03日 至 2024年01月09日
四、专家论证意见表:
论证人员:解晓松、马骞、杜艳绥、祝慧洁、王占林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异议函和授权委托书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沈阳市浑南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查。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沈阳市浑南区卫生健康局
联 系 人:刘吉喆
联系地址:沈阳市浑南区长青南街19号
联系电话:13066765466
2.监管部门:沈阳市浑南区财政局
联 系 人:潘老师
联系地址: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7号
联系电话:024-23788190
3.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崔莹莹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