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交通综治及道路交通通畅工程设计(简化招标)
金额
3000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5/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44030520230028001
预算金额3000万元
招标公司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南山管理局
招标联系人王磊0755-26809450
招标代理机构友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东方0755-8388198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2023年交通综治及道路交通通畅工程
项目编号:44030520230028
招标项目名称:2023年交通综治及道路交通通畅工程设计(简化招标)
招标项目编号:44030520230028001
工程类型:设计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标段:2023年交通综治及道路交通通畅工程设计(简化招标);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3-05-22 09:00 至 2023-05-26 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3-05-23 17: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3-05-24 17: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编制技术标书,不进行技术标评审,招标文件自开始发布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不少于5个工作日。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南山管理局
经办人:王磊
办公电话:0755-26809450
招标代理机构:友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经办人:王东方
办公电话:0755-83881986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标段编号:44030520230028001001
标段名称:2023年交通综治及道路交通通畅工程设计(简化招标)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招标部分估价:102.39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主要工作内容为道路交通综合治理,包括但不限于:车行道、人行道、道路标线、道路设施等修缮及改造,包括但不限于完善慢行系统实现机非分离,优化片区交通组织减少交通拥堵等。 中标人需承担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议书(如需要)、方案设计(如需要)、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及修正概算)(如需要)、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工作。
招标范围:市政设计:
其他:主要工作内容为道路交通综合治理,包括但不限于:车行道、人行道、道路标线、道路设施等修缮及改造,包括但不限于完善慢行系统实现机非分离,优化片区交通组织减少交通拥堵等。中标人需承担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议书(如需要)、方案设计(如需要)、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及修正概算)(如需要)、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工作。
主要投标成果:无
计划总投资:3000 万元
工程地址:深圳市
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定标方法:票决抽签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投标周期:无
投标补偿:无。
投标保证金:0 万元
项目概况:主要工作内容为道路交通综合治理,包括但不限于:车行道、人行道、道路标线、道路设施等修缮及改造,包括但不限于完善慢行系统实现机非分离,优化片区交通组织减少交通拥堵等。中标人需承担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议书(如需要)、方案设计(如需要)、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及修正概算)(如需要)、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工作。
企业资质要求:
以下条件部分满足: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市政行业甲级
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
其他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 2.根据深建[2018]25号通知,本项目暂不递交《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3.受到深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的企业、项目负责人在暂停承接政府及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工程期间,不得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若投标人在通过资格后审后被暂停投标,招标人将取消其进入开标程序资格。若投标人在开标结束后被暂停投标,将取消其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本工程已入围Q(15-20家)的投标人,因故被暂停投标或虚假投标的,取消其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且不补录入围投标人数量。入围定标环节的投标人,因故被暂停投标或虚假投标的,取消其参与定标资格,也不补录入围定标的投标人数量。入围定标环节的投标人,有虚假投标或其他违法行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且最终合格的投标人少于3名时,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1)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2)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3)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4)近3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 (5)近2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6)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 特别说明: 服务设计工作的其它技术事项,中标人可合法分包的包括但不限于管线迁改设计、涉铁设计、防洪、环评、水保、地质灾害等各类评估报告,既有设施检测报告及设计所需要的其它技术研究等,所有事项费用已包含在投标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相关费用。如中标人具备相应资质及技术实力,成果文件能满足有关要求的可不分包。
项目负责人资格:无。
业绩要求:无。
其他:无。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详见招标文件。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无。
项目名称:2023年交通综治及道路交通通畅工程
项目编号:44030520230028
招标项目名称:2023年交通综治及道路交通通畅工程设计(简化招标)
招标项目编号:44030520230028001
工程类型:设计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标段:2023年交通综治及道路交通通畅工程设计(简化招标);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3-05-22 09:00 至 2023-05-26 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3-05-23 17: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3-05-24 17: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编制技术标书,不进行技术标评审,招标文件自开始发布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不少于5个工作日。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南山管理局
经办人:王磊
办公电话:0755-26809450
招标代理机构:友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经办人:王东方
办公电话:0755-83881986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标段编号:44030520230028001001
标段名称:2023年交通综治及道路交通通畅工程设计(简化招标)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招标部分估价:102.39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主要工作内容为道路交通综合治理,包括但不限于:车行道、人行道、道路标线、道路设施等修缮及改造,包括但不限于完善慢行系统实现机非分离,优化片区交通组织减少交通拥堵等。 中标人需承担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议书(如需要)、方案设计(如需要)、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及修正概算)(如需要)、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工作。
招标范围:市政设计:
其他:主要工作内容为道路交通综合治理,包括但不限于:车行道、人行道、道路标线、道路设施等修缮及改造,包括但不限于完善慢行系统实现机非分离,优化片区交通组织减少交通拥堵等。中标人需承担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议书(如需要)、方案设计(如需要)、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及修正概算)(如需要)、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工作。
主要投标成果:无
计划总投资:3000 万元
工程地址:深圳市
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定标方法:票决抽签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投标周期:无
投标补偿:无。
投标保证金:0 万元
项目概况:主要工作内容为道路交通综合治理,包括但不限于:车行道、人行道、道路标线、道路设施等修缮及改造,包括但不限于完善慢行系统实现机非分离,优化片区交通组织减少交通拥堵等。中标人需承担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议书(如需要)、方案设计(如需要)、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及修正概算)(如需要)、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工作。
企业资质要求:
以下条件部分满足: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市政行业甲级
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
其他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 2.根据深建[2018]25号通知,本项目暂不递交《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3.受到深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的企业、项目负责人在暂停承接政府及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工程期间,不得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若投标人在通过资格后审后被暂停投标,招标人将取消其进入开标程序资格。若投标人在开标结束后被暂停投标,将取消其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本工程已入围Q(15-20家)的投标人,因故被暂停投标或虚假投标的,取消其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且不补录入围投标人数量。入围定标环节的投标人,因故被暂停投标或虚假投标的,取消其参与定标资格,也不补录入围定标的投标人数量。入围定标环节的投标人,有虚假投标或其他违法行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且最终合格的投标人少于3名时,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1)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2)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3)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4)近3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 (5)近2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6)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 特别说明: 服务设计工作的其它技术事项,中标人可合法分包的包括但不限于管线迁改设计、涉铁设计、防洪、环评、水保、地质灾害等各类评估报告,既有设施检测报告及设计所需要的其它技术研究等,所有事项费用已包含在投标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相关费用。如中标人具备相应资质及技术实力,成果文件能满足有关要求的可不分包。
项目负责人资格:无。
业绩要求:无。
其他:无。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详见招标文件。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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