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11NMB196010X2023202
二、合同名称:松阳县2022-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疫木清理山场验收服务项目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浙方商2022-071
四、项目名称:松阳县2022-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疫木清理山场验收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松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浙江省松阳县长虹东路2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 系 方 式:13967079919
供应商(乙方):浙江点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城北街368号绿谷信息产业园3号楼506-2
联 系 方 式:18867830820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内容:松阳县2022-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除治分布于19个乡镇街道及2个国有林场,验收工作量繁重,此次山场验收整体分成三轮,通过无人机、穿越机等航拍图像采集为主,结合人工踏查为辅的方式进行验收。为准确把控松阳县2022-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枯死松树集中除治任务的完成情况,掌握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除治工作的完成质量,为林业主管部门和相关乡镇街道等提供相关信息,为松阳县松材线虫病除治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开展以“人工+无人机+穿越机(fpv)”模式进行数字化验收,即面上验收采用无人机,原人工验收由“穿越机”为主的高清视角在林间穿梭进行验收,从而实现全部小班精准化质量验收,达到验收更及时、更高效的目的。验收工作按重、中、轻型疫区分类进行,验收前对重型疫情区山场小班情况进行无人机航拍,作为重型疫情区验收底数,对重型疫情区的除治小班实行3次无人机验收,同时人工随机抽查核验小班面积不少于20%;对中型疫情区实行除治小班实行2次无人机验收,同时人工随机抽查核验小班面积不少于10%;对轻型疫情区实行除治小班实行1次无人机验收,同时人工随机抽查核验小班面积不少于 10%。验收采取3轮验收方式,第1轮为每年度集中除治1月份的过程验收,发现问题即查即改;第2轮为每年2月份的跟踪验收,针对跟踪督查检查发现不合格的小班开展“回头看”进行复验;第3轮为集中除治期结束后的4-5月份,为最终验收,同时结合数字森防开展数据核实。
服务要求:1.无人机验收须山场全景航拍图和近景图。穿越机则需要抵近山场近距离寻找伐桩、枝桠(树干)并拍摄图片,检查是否除治合格。拍摄现场照片应有水印信息记录,包括:项目名称、时间、地点、经纬度等。2.整改验收:供应商须对整改后的小班进行复验,每小班不多于三次验收。3.验收档案管理:对枯死木砍伐后验收环节做好验收档案入库工作,要求验收过程采集的航拍图像能显示小班清理前后情况变化,人工采集图像显示树桩高度和枝条留存情况。同时,在服务期内,验收结果存档并及时上传至松材线虫病山场验收管理平台。
服务期限:1、服务期:以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至2023年6月前完成松阳县2022-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山场验收服务并通过验收(最后验收日期以松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知为准)。2、质保期:本项目质保期为合同签订起一年质保服务。
服务地点:松阳县
七、验收日期:2023年08月31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叶根华 蔡伟飞 洪枢勇 阙建勇 包向东
九、验收意见:同意通过验收
十、其他补充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