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104]fjhc[gk]2021022
预算金额128.7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廖青春0591-87330182
公告正文
交易项目编号:[350104]FJHC[GK]2021022

    2
    更正公告

    4
    合同公告
    反恐处突及治安巡逻保安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2021-12-30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人民政府

乙方:福建仓隆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4]FJHC[GK]2021022的反恐处突及治安巡逻保安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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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
(元)
1-1 C0810 安全服务 安全服务 在辖区开展日常安全检查、夜间巡查、综治维稳、重大活动的安保及突发事件的处理等工作等 按照规范化管理,随时做好应对处置突发事件准备等,严格按照采购人和招标文件中的服务要求执行 1(项) 严格按照采购人和招标文件中的服务标准执行 1287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捌万柒仟元整(¥1287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人民政府;

4.3交付条件: 按照合同约定交付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1、人员要求 保安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退伍军人可放宽至48周岁)须持证上岗(保安证),男性,高中文化水平以上,无违法犯罪记录,身高不低于1.68米,体重不低于50公 斤,五官端正,身体健康,体检项目合格。保安人员需遵守和执行保安服务行业制度,热爱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忠于职守,具备基本法律知识及保安相关政策知识,能使用基本技术防范设施和相关防卫器械技能。 2、服务内容 (1)中标人应保证派遣的保安员每天24小时按照工作要求在岗,在辖区开展日常安全检查、夜间巡查、综治维稳、重大活动的安保及突发事件的处理等工作,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不得擅自外出,不得单独行动,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事项活动。 (2)按照规范化管理,随时做好应对处置突发事件准备,接到指令应第一时间集合,根据指令带齐相应装备,第一时间赶赴指 定地点,根据现场指挥员指挥开展工作。 (3)根据采购人要求,中标人在采购人指 定区域的相关工作。 3、保安人员装备要求 (1)中标人按实际工作需要配备保安制服及基本保安装备(包括四季服装、个人安保“五大件”( 1套/人,包含多功能腰带、伸缩棍、催泪喷射器、强光手电、手持电台)、防暴头盔(1顶/人)、防刺服(1套/人)、反光背心(1件/人)、T字棍(1根/人)、盾牌(1面/人)、爆闪肩灯(1个/人)、防割手套(1副/人)、长棍(5根/队,长2米)、钢叉(3根/队)、手持喊话器(2只 /队)、阻车路障(1部/队,选配))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投标人须承诺若中标需提供1部车况良好的7座小面包车供派遣的保安员使用,并配备10部二轮电动车或者5部四轮电动车用于点位巡逻,所需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须提供专项承诺函,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要求巡逻车要有统一的标识。 (4)要求每5人组成1支执法队,每1支执法队配备1个执法仪,总共配备25名人员,5个执法仪。 4、保安员管理规定 (1)保安员应认真履行好保安岗位职责。 (2)执勤时统一着制式保安服装,不得着便服,不得做与其无关的事,严禁抽烟、饮酒、听收音机、看书报、玩手机、打瞌睡和喝茶聊天。 (3)保安员执勤不得迟到、早退或缺勤,做好交接班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离岗,特殊情况需离岗的要有人替岗,否则,按缺勤处理。 (4)对责任区内的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安全,如发现隐患,应及时报告并协助处理。 (5)在执勤中对来访人员要有礼貌,工作过程中使用规范礼貌用语,严禁简单粗暴。 (6)保安员执勤不得迟到、早退或缺勤,做好交接班工作,交班前应将岗区卫生打扫干净;不得以任何理由离岗,特殊情况需离岗的要有人替岗,否则,按缺勤处理。 (7)应对派驻的保安队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加强督查和培训,积极协助甲方协调处理与保安工作相关的事项,定期与甲方交流情况,征求意见,整改不足。 (8)按照《保安工作月考核表》中的“保安履职考核内容”落实保安员的考核。即:月考核分为95分(含)以上的支付全额月服务费;考核分为 80分(含)至95分(不含)的,支付95%月服务费;考核分为70分(含)至80分(不含)的,支付85%月服务费;考核分为60分(含)至70分(不含)的,支付75%月服务费;月考核分出现一次低于60分(不含),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5、人员更换要求 (1)中标人的派驻保安员人选须得到采购人的认可,并要保证人员相对固定,任何更换派驻人员的计划均应得到采购人的同意。有出现人员更换的,更换的人员资质须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标准,且更换人员须向采购人备案同意。 (2)如采购人要求更换派驻人员的,则中标人应予以积极配合。 6、中标人管理不当发生重大事故 凡属中标人管理不当发生重大事故,如:人身伤亡、设施损坏等,采购人可酌减当月服务费5-100%。如系重大责任事故,采购人有权根据合同向中标人索赔并追究法律责任。 7、综合说明及其它要求 (1)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能够至少达到以上要求,同时明确详细的服务方案。 (2)保安员的食宿由中标人自行负责,须为所配保安缴纳意外险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期次 验收期次说明 1 按国家相关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 。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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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100 按月支付,采购人根据每月考核结果按实核发,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由税务部门核发的正式服务费发票,采购人于每月的十五日内以转账方式支付给中标人上个月的保安服务费。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合同签订后开始履约,服务期1年。

10、违约责任

9.1、投标人中 标后,如果有以下情形的,均视为中标人违约,采购人有权不予签订合同,如果已经签订合同的则合同自动解除,并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予以处置。且中标人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投标人中 标后,如果因中标人原因不按规定无法按时与采购人签订服务合同的; (2)在签定采购服务合同之后,中标人要求解除合同的; (3)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其投标承诺的; 9.2、因中标人原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中终止合同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9.3、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中标人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9.4、如遇突发或紧急事件,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进行适当的人员调配,中标人须在30分钟内对采购人需求作出响应,若因中标人原因无法及时安排现场人员到岗,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9.5、在签定服务合同之后,中标人提供的保安员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任职条件的,采购人有权提出更换不称职的保安员,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否则,采购人有权退回并扣除当月相应保安员费用,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9.6、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中标人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在合同履行中如果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业务发生地的当地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伍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

甲方: 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人民政府 乙方: 福建仓隆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 仓山区福峡路城南40号 住所: 福州市仓山区仓山镇先锋村中墩展进巷60号福远文创园三楼
单位负责人: 薛思乐 单位负责人: 廖青春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0591-87330182
联系方法: 13609558061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台江支行
账号: 账号: 8111301014000368750

签订地点: 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人民政府

签订日期: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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