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ZZZB2022-政府采购-A-033
二、项目名称:新疆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妇女联合会军垦家风广场景观小品制作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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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报价:494200(元) | 新疆海奇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新疆石河子市开发区50号小区上海商城北三东路8-A135号-33工位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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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新疆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妇女联合会军垦家风广场景观小品制作 | 新疆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妇女联合会军垦家风广场景观小品制作 | 泽众公园内29个景观小品的设计、制作、安装等。 |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质保 1 年。 | 合同签订后,10 个日历天内完成。 | 1.能详细了解“三个注重”,充分理解“传承好家风、弘扬好民风、涵养好社风”的指示精神,能提供相应的文献,总结整理出家风宣传的文化内容,并附上相应的出处;2.对家风广场的构思、造型及配色设计要符合甲方打造的精神要求。结合户外场景,所做设计要充分融入摆放位置,针对家风广场布局出整体效果及方案,每一组造型要有独特的设计理念,并有相应的文案解说,阐释出造型及配色的含义;3.安装时对周围的园林绿化不得破坏;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蒋东云,王丽娟,温佳甲(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
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
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80%,服务类采购费率0.45%;
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50%,服务类采购费率0.25%;
成交金额5000万元至1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25%,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成交金额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5%,服务类采购费率0.05%;
成交金额10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1%,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7413.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494200.00元×1.5%=7413元。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妇女联合会
地 址:新疆石河子市北三东路1号党政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181996887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石河子市上海商城C座9楼
联系方式:176994300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园园
电 话:17699430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