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奥伟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位于江苏省姜堰经济开发区天目路698号,总占地面积13500m2。公司于2006年投资300万美元,新建“发动机进气增压器壳体;汽车、摩托车、模具及夹具;高档建筑五金、水暖器材及五金件项目”,并编制完成了《泰州奥伟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发动机进气增压器壳体;汽车、摩托车、模具及夹具;高档建筑五金、水暖器材及五金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该项目于2006年11月14日通过姜堰市环境保护局(现“泰州市姜堰生态环境局”)审批。项目建成后形成年生产发动机进气增压器5万套、汽车、摩托车模具及夹具5000套的生产能力。
2011年11月,我公司追加投资2000万元,进行项目技改,取消了下料工艺,改为外购半成品加工,并新增清洗工艺,同时增加高档建筑五金、水暖器材及五金件1万套的生产能力,并编制了《泰州奥伟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发动机进气增压器壳体;汽车、摩托车模具及夹具;高档建筑五金件、水暖器材及五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发动机进气增压器壳体;汽车、摩托车模具及夹具;高档建筑五金件、水暖器材及五金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于2011年11月24日通过了姜堰市环境保护局(现“泰州市姜堰生态环境局”)审批。2019年10月,我公司编制了《泰州奥伟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发动机进气增压器壳体;汽车、摩托车模具及夹具;高档建筑五金件、水暖器材及五金项目变动影响分析》,发动机进气增压器壳体产能增加7500套/年,汽车、摩托车模具及夹具产能增加750套/年,高档建筑五金、水暖器材及五金件产能增加1500套/年,打磨工序改为委外加工,本项目于2019年11月9日通过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发动机进气增压器壳体5.75万套,汽车、摩托车模具及夹具5750套,高档建筑五金、水暖器材及五金件1.15万套的生产能力。
泰州奥伟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已在全国排污许可证平台填报排污登记,登记编号:91321200787690964W001W。
近年来,我公司为了提高生产效益,满足市场需求以及设备的升级改造,公司实际建设情况与项目验收时内容存在部分变动,对照《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涉变动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管理衔接的通知》(苏环办[2021]122号),我公司现有建设内容与项目验收内容主要变动内容如下:
1、厂区平面布置发生变动
我公司利用厂区内西半边闲置空地新建2座车间,车间呈南北排列,将本项目原工模加工区、终检区、清洗区和污水处理区移至西半边北侧车间,将原成品区移至西半边南侧车间,并重新规划布局原加工车间,细化车间功能分区。该变动未导致我公司环境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新增敏感点,因此不属于重大变动。
2、主要生产设备发生变动
我公司淘汰、更新数十台精加工设备和物理检测设备(设备增减情况详见表5.4-3),新增设备未增加除分割、焊接、组装之外的生产工艺,属于环评豁免,且该变动未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和数量,因此不属于重大变动。
3、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发生变动
本项目原环评报告对废切削液产生量估算不足,结合我公司近三年实际生产情况,废切削液产生量由1t/a变更为12t/a,收集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外排;废水处理污泥处置方式由委托姜堰经济开发区双寿村村委清运改为委托给有能力的单位综合利用,不外排;补充识别生活垃圾、废水处理污泥和废金属屑的废物代码。上述变动未将固体废物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改为自行利用处置,因此不属于重大变动。
对照《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本次变动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针对项目现有建设内容与原验收情况存在变动情形,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涉变动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管理衔接的通知》(苏环办[2021]122号),本企业对项目变动情况编制验收后变动环境影响分析报告。
详细分析过程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