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tdx-jtpy-2023-08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09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09
公告正文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干部培训中心校园监控系统定期维保服务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HTDX-JTPY-2023-08



一、(B)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局党校现就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干部培训中心校园监控系统定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校园监控系统维保服务。
1.维保范围:

序号

系统

备注

1

室外监控系统

包含校园内18个高清枪式摄像机点位。

2

1号楼监控系统(含廉政教育基地)

包含楼内32个半球摄像机点位。

3

2号楼监控系统(不含一楼档案馆)

包含楼内24个半球摄像机点位。

4

3号楼监控系统
(学员住宿楼)

包含楼内20个半球摄像机点位。

5

4号楼监控系统
(1-4层)

包含楼内59个半球摄像机及1个枪型摄像机点位。

注:维保范围包括以上各系统所有点位的摄像机、管线、支架、桥架、交换机和录像机等设施设备的全部内容。

2.维保内容:
维保单位应充分考察现场,利于维保期内进行相应检查和维修。维保单位须定期做好各系统的安全监测和隐患排查,及时排除设备故障,必要时更换各类维修辅材等(包含维保期内的免费材料和明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 监控系统线路的检测、故障排除、隐患排查。
(2) 所有接口、线路接口检测、水晶头的更换等。
(3)监控系统前端摄像机的位置调整、设备维修、故障排除;
(4)监控主机设备检测、除尘、系统维护、设备维护、故障排除。
(5)定期巡检和维护:定期巡检设备,检查设备的运行状态、视频质量、存储容量等,及时发现并解决设备故障,以保证视频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6)监控系统主机设备维护和保养:定期清理主机设备内部的灰尘和污垢,检测硬盘的使用情况,以确保主机设备正常工作。
(7) 数据备份:定期备份设备中的重要数据,以防止数据丢失或损坏。
(8)系统设备更换:如果监控设备出现故障高或者老化,需要更换或升级,提出合理化建议。
(9)系统维护记录和分析:对维护过程进行记录和分析,以便于更好的维护和保养。
(10) 清洁保养:定期清洁设备的外壳、镜头和其他部件,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
3.其它要求:
(1)报价人应基于对以上情况在充分知情、双方无异议的情形下进行报价。报价人在了解实际情况后如有异议,应在参加谈判采购前提出相应疑问,由甲方进行现场答疑。
勘察时间:2023年05月06日09时00分00秒至2023年05月06日12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勘察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呼伦北路159号。
(2)维保期内,维保单位须指定本项目的负责人,负责每年维保工作计划的实施,以及和甲方协调处理空调维保服务的相关事宜。
(3)维保期内,维保单位须提供24小时热线服务,如系统设备出现故障,维保单位知晓后,须在4小时内上门维修,并设法清除故障(如因配件、采购等待或其他特殊原因产生项目延误,需与甲方协商)。
(4)维保期内,维保单位须配备专用配件仓库,配备好维保期所需各规格、型号的常用配件和零部件,并确保常用配件和零部件为原厂正规合格产品。
(5)维保期内,因不可抗因素或外界人为因素导致的机组设备损坏的,其配件更换和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6)维保过程中,因维保单位人员维修或施工引起的设备或其它设施损坏,及由于操作不当造成的人身安全事故,均由维保单位承担一切责任及费用。
(7)维保期内,维保单位人员须做到科学维护、安全操作、文明施工,并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不能影响甲方的正常办公秩序和培训业务。
(8)履约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经营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单位。
2.须具有相对应的经营范围需涵盖:安防设备的销售、安装与维护,或监控施工、维修和维保等,在呼和地区具备相应办公及施工维修人员队伍。
3.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得存在以下情形: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4.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从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呼伦北路159号2号会议室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从2023年5月5日12时00分起至2023年5月9日17时00分止,每日 8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公开出售。本采购文件售价详见国铁采购电子招标采购系统,请登录后查询购买;
(2)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在单位介绍信中同时注明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开户账号等开票信息。
(3)未购买采购文件者,报价无效。
五、报价文件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呼伦北路159号2号会议室。
(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开启报价文件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定于2023年5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开启报价文件,开启报价文件地点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呼伦北路159号2号会议室。请报价人代表按时出席开启报价文件仪式。
参会须知:
(1)同一家投标人只允许派1名代表参与谈判会议,进入会议现场时须佩戴口罩。
(2)投标人须根据谈判文件内容和要求,提前准备谈判文件1份,同时填写好相关信息(含报价信息),并按照要求盖好公章装入档案袋,封条盖章密封。
(3)投标人须携带公章参加谈判会议。
七、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工
电话:15124755584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上发布。



局党校
日期:2023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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