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珠海市华中师范大学(珠海)附属中学物业管理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金额
34.8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5/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dyj-2024-1150782
预算金额34.8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润喜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 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珠海市华中师范大学(珠海)附属中学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珠海市华中师范大学(珠海)附属中学物业管理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4-1150782 (三)预算金额:348,0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服务描述需求描述数量控制单价(元)计 量 单 位
1学校红线图内所有绿地、行道树、操场、楼层花 槽、天台绿化、预留地及护坡进行养护管理服务。具体如下:1.绿地范围:约100000平方米(以现 场实际为准)。含各校门口两侧花池绿化;校园主 干道绿化(行道树、花坛);教学楼周围绿地;体 育馆、图书馆、演艺中心周围绿地;男女生宿舍及 教师公寓周围绿地;预留地块草坪。 2.东西操场:约11000平方米,含运动场草地及周边看台的大树 及挡土墙绿化。 3.楼层花槽:含图书馆、各教学 楼、宿舍楼等所有的楼层花槽植物养护。 4.天台绿 化:全校楼宇屋顶及长廊、通道、办公室摆设盆栽 的养护。 5.围墙外植物:是指围墙外市政路或红线 图以内的植物草地养护。学校红线图内所有绿 地、行道树、操场、楼层花槽、天台绿 化、预留地及护坡进 行养护管理服务。具 体如下:1.绿地范 围:约100000平方 米(以现场实际为 准)。含各校门口两 侧花池绿化;校园主 干道绿化(行道树、花坛);教学楼周围 绿地;体育馆、图书 馆、演艺中心周围绿 地;男女生宿舍及教 师公寓周围绿地;预 留地块草坪。 2.东 西操场:约11000 平方米,含运动场草 地及周边看台的大树 及挡土墙绿化。 3. 楼层花槽:含图书 馆、各教学楼、宿舍 楼等所有的楼层花槽 植物养护。 4.天台 绿化:全校楼宇屋顶 及长廊、通道、办公 室摆设盆栽的养护。5.围墙外植物:是指 围墙外市政路或红线 图以内的植物草地养 护。1348,000 项
商务需求
编号需求内容
1对校园绿化进行日常养护,确保已建绿化的生长旺盛美化、杂草清理干净。具体要求①植物养护及时率 95%,合格率95%;②树木、绿地生长茂盛、挺拔,按时令除害,病虫害率低于5%; ③绿地清洁率 97%,不得有枯枝、枯叶、杂草、废弃物等在绿地停留超过24小时;④固有草地维护及时,草地纯度 95%,表土裸露面积不超过5%;⑤花木修剪造型及时,合格率95%;⑥公共区域植物摆放维养,存活率 100%;⑦管理维护好现有绿地设施,恶劣天气做好风洪的防护措施;⑧现有草地树木因维养不尽责枯死的 及时补苗补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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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保证劳动力常驻人数不少于5名(从业经验需具备相关资质或证明),人员上下班参照学校作息时间,考勤 到岗要有台账并接受甲方抽查,如发现缺人缺工现象在当月服务费中扣除相应薪酬金额;服务人员有变动 的,须提前5个工作日向学校报备并取得同意,否额按缺人缺工情况;定期派1名高级园林工程师到现场指 导绿化养护工作,遇甲方活动等需求时无条件另配机动人员;如达不到甲方的人员要求或连续两周不能完 成周计划,甲方有权指定其它养护公司完成其工作,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发生多次误工情况甲方有 权无条件解除协议。
3能根据实情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所需设备、农药、肥料、苗木耗损、税金等由乙方负责。若出现满足率 不符合要求,则视情节从管理费中扣除,对造成损失必要时追索赔偿。养护期间采购方认为中标方养护人 员因工艺水平、工作态度、品格等原因,不能胜任本项工作时,采购方有权要求中标方更换养护人员,乙 方无条件配合。
4乙方人员必须身心健康,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和与甲方无关,必要的由 乙方自行购买人身意外保险。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服务指令和要求2小时内做出响应,除需借助外来设备的 非常规任务必须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4年05月07日 (六)本项目采用的是按工种及人员报价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服务时间:12 个月 合同份数:3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二)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 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三)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 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王润喜 0756-6289366 采购单位:珠海市华中师范大学(珠海)附属中学 2024年05月07日 -第2页- -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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