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舟山市教育警示基地扩建工程装修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468.57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2/05/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68.57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0580-2166339
中标公司舟山宇臻建设有限公司468.57万元
中标联系人王海雷
公告正文

舟山市教育警示基地扩建工程装修中标候选人公示

舟山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舟山市大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的舟山市教育警示基地扩建工程装修,由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公开)招标。于2022429日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定,推荐结果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舟山宇臻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王海雷,投标报价:4685777.00元 ,投标工期:120日历天

第二中标候选人:安徽朝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平玲,投标报价:4685796.00元,投标工期:120日历天

第三中标候选人:浙江远图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何海军,投标报价:4685811.00 元,投标工期:120日历天

评标纪要:

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评审时发现:

1、安徽省庆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徐铭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有一则中标公示信息(项目名称:洪湖乡集镇居民活动中心装修工程;公示时间:2022-4-28;工期:60天)。通过系统询标,确认属实。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第五条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讨论,一致认定安徽省庆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2、浙江世贸装饰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盈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浙江坤宁建设有限公司、舟山市硕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浙江泓韵建设有限公司、绍兴广圣建设有限公司、浙江宝晟建设有限公司、宁波森鑫建设有限公司、浙江中鄞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舟山城星建设有限公司、浙江祥麟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文件资信标部分诚信承诺书中招标单位未填写舟山市大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总承包人);浙江凌正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文件资信标部分诚信承诺书中招标代理单位填写为舟山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发包人)、舟山市大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总承包人);浙江景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资信标部分诚信承诺书中招标代理单位填写为舟山市大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总承包人)。上述单位通过系统询标,确认属实。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第八条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讨论,一致认定浙江世贸装饰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盈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浙江坤宁建设有限公司、舟山市硕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浙江泓韵建设有限公司、绍兴广圣建设有限公司、浙江宝晟建设有限公司、宁波森鑫建设有限公司、浙江中鄞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舟山城星建设有限公司、浙江祥麟建设有限公司、浙江凌正建设有限公司、浙江景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3、兰溪成顺建设有限公司拟派项目负责人胡敏春《项目负责人两年内在建和已完工程情况表》中未提供“浙江大德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制剂大楼第三层内部装修工程”(公示网站: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实际竣工验收时间:2021-06-08)。通过系统询标,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未作出响应。根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二年内在建和已完工程情况表》特别提醒条款规定:“项目负责人必须把二年内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涉及施工工作内容的全部项目填上本表(包括以本人名义中标后中途变更其他人担任项目负责人的项目和以其他人名义中标后中途变更为本人实际担任项目负责人的项目),如有漏填将被认为是严重的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经评标委员会讨论,一致认定兰溪成顺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4、浙江天海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拟派项目负责人董浩投标文件资信标部分未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通过系统询标,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未作出响应。 根据建市办[2021]40号文件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 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第五条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讨论,一致认定浙江天海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5、浙江昆仑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浙江远程建设有限公司未按照建质[2008]9号文件配备专职安全员。通过系统询标,浙江昆仑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确认属实,浙江远程建设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未作出响应。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第七条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讨论,一致认定浙江昆仑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浙江远程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22年5月6日始3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名义加盖公章、个人必须署实名)。

招标人:舟山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舟山市大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80-2262980

代理机构: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80-2166339

行政监督: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80-2616152

招标人:舟山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舟山市大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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