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rd-01-gc2024084
预算金额446.27万元
招标联系人郑工
招标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郭小姐020-85125284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东莞市环莞快速路三期莞深高速至东部快速路段工程电力设施迁改工程(配网部分)电气劳务分包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莞市环莞快速路三期莞深高速至东部快速路段工程电力设施迁改工程(配网部分)电气劳务分包,(项目编号:JRD-01-GC2024084)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东聚润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单位为南方电网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10kV部分:协助安装户外开关箱;协助安装预装式箱变;协助电缆敷设;协助电缆附件制作安装;协助配电设备调试;拆除电缆、架空线等所有电气部分。
(二)实施地点:东莞市
(三)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四)资金来源情况说明:自筹资金
(五)预计采购金额:人民币446.27万元
(六)项目分级:一级
(七)项目分类:工程类
(八)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具体实际工期以开工报告、竣工报告为准)。
(九)合同签订:本项目由广东聚润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招标人完成招标工作,项目实施工作将由其下属子公司东莞市塘安电气安装有限公司完成,因此,本项目合同将由东莞市塘安电气安装有限公司与中标人签订并履行。
(十)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招标范围及分包明细
(一)分包明细:

序号

项目名称

标包名称

标包

预计采购金额 (万元)

最高投标 费率

镇区

标书费
(元)

保证金
(元)

1

东莞市环莞快速路三期莞深高速至东部快速路段工程电力设施迁改工程 (配网部分)电气劳务分包

东莞市环莞快速路三期莞深高速至东部快速路段工程电力设施迁改工程 (配网部分)电气劳务分包(1标)

1

361.08

100%

常平

不收取

10000

2

东莞市环莞快速路三期莞深高速至东部快速路段工程电力设施迁改工程 (配网部分)电气劳务分包

东莞市环莞快速路三期莞深高速至东部快速路段工程电力设施迁改工程 (配网部分)电气劳务分包(2标)

2

85.19

100%

大朗

不收取

10000

注:安全生产工器具(含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和文明施工管理、监督制度、体系及机构建设标志牌)由总包单位提供。
(二)招标范围:(1)协助完成工程线路部分所有电缆敷设(含直埋敷设,电缆沟敷设,顶管、埋管内敷设,桥架敷设);
(2)协助工程线路部分所有终端头、中间接头、直通头制作、电缆头制作前搭棚、光纤熔接和附件安装的辅助性工作,架空导地线及附件安装、电缆附件安装、交叉互联接地箱安装、避雷器安装、电缆终端底座安装、避雷器终端底座安装、安健环安装(含电缆标志牌、电缆标志桩、线路标志牌)、电缆固定支架的制作和固定夹具的安装、防火封堵、户外开关箱安装、箱变安装、电气试验及调试、二次电缆敷设等;
(3)协助工程线路部分所有架空线、铁塔折除工作;
(4)协助完成与城市规划、市政、园林、交警、城监、公路等部门联系办理施工许可手续,跨越河道、公路、铁路等手续办理、停电手续办理等工作、电子化台账录入及相关费用;
(5)协助完成施工期间电缆沟内抽水、电缆沟清理、电缆管疏通及完工后的看管工作;
(6)协助项目部、材料站的建设及所有业主、总包单位提供的设备、材料、工器具的装卸、运输清点、保管及转移工作,旧物资退回物流等工作及相关费用;
(7)协助完成电气部分材料送检、设备相关资料的收集;
(8)协助完成电气劳务部分施工的过程资料。
(三)承包方式:包工、包部分低值易耗辅材。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四)报价方式: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投标函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符合要求:分包商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费率100%(不含本身),不符合上述要求视为原则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五)投标人的报价为在工程项目建设期和保修期内,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工作内容的各项费用,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材料、机械、设备、施工管理、施工进场、临时设施、利润、税金等。
结算方式:本项目结算价按实结算,分包商投标报价费率为X%时,分包工程结算总价=分包范围内总包结算价(含变更增减费用)×分包限价费率(90.00%)×分包商投标报价费率(X%)。
(七)相关要求
(一)人员要求
(1)分包商拟投入项目的关键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安全负责人)须按照统一管理、统一培训、统一现场管控、统一考核的“四统一”要求,纳入班组化管理。总包商可建立动态调配机制,统筹调配标准团队,按企业需要调配,按个人能力调配。并承诺一个月内配置到位(详见附件)。
(二)其他要求
(1)中标单位工人工资占分包合同金额的比例不得低于15%。因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加,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未对新增工程量中的工人工资比例进行约定的,按原合同约定的工人工资比例执行。
(2)中标人需提交履约保证金数额为签订合同金额的5%。
(3)根据《东莞市源头治理欠薪问题实施方案》要求,中标人需存储工人工资保证金数额为签订合同金额的1%,可通过保函或保险方式储存。
(4)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一个月内需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完成供应商登记,并将网页截图提供至子公司备案。
(5)总包单位应设立该工程的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用于支付分包单位工人工资,分包单位应出具《工人工资表工资代发委托书》(详见附件)委托施工总承包单位发放工人工资,并协助总包单位建立用工管理台账。
(6)中标单位需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落实工人银行卡开户、考勤表和工资发放记录表编制工作,并每月5日前交总包单位审核。
(7)中标单位严格按照集团要求应配备专职劳资专管员,与项目部劳资专管员对接有关建筑工人管理工作。
(8)因中标人原因导致工程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价款的1‰向总承包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90日,乙方除按上述约定承担逾期违约金外,还应向总承包方支付合同价款10%作为违约金,因此造成总承包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全额赔偿。(工程竣工以交付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9)因中标人原因导致交付的工程质量不符合总承包合同约定或国家标准的,中标人除应按总承包方意见进行自费返修外,还应按合同价款的10%向总承包方支付违约金,因此造成总承包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全额赔偿。
(10)中标人经查实对承接业务进行违法转分包的,中标人应按合同价款的10%向总承包方支付违约金,中标人应立即解除其分包合同,总承包方有权责成中标人立即组织自身力量投入工程,由此造成总承包方或任何第三人以及中标人自身的损失,均由中标人负责。如中标人拒绝解除其分包合同的,总承包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中标人除应按前述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全额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11)中标人应协助总承包方在总承包合同约定时间内向建设方移交竣工结算资料,因中标人原因导致总承包方逾期向建设方移交竣工结算资料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价款的1‰向总承包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乙方除按上述约定承担逾期违约金外,还应向总承包方支付合同价款10%作为违约金。(结算完成以第三方财审报告完成时间为准)
(12)因中标人原因导致运行中的线缆受损、发生线路跳闸,严重时引起架空线路导地线断裂、电缆无法恢复绝缘水平等问题,应由中标人负责修复故障,并全额赔偿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具体要求如下:
①因中标人原因导致运行中的配电电缆受损的,应由中标人更换整段电缆至原有电缆接头;
②配电电缆通道受损后,原则上按原路径、原规模修复电缆通道,其中电缆沟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修复,电缆埋管采用钢筋混凝土包封加固。无法修复需改变电缆通道路径的,原则上不得采用顶管(拖拉管)的方式,确需采用顶管(拖拉管)的,按原有电缆通道规模+一倍备用管道的规模建设。
③在电缆受损抢修期间,须对停电影响范围内的所有公变、专变用户进行发电车保供电,相关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13)中标人应配合招标人按照试验规程对新设备进行交接试验,严格执行“先装后试”因新设备交接试验出现漏项或试验不规范,导致新设备投运时出现跳闸等事故,每出现一次事故中标人应按合同金额的3%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招标人损失的,中标人应当补足差额部分。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条件

序号

内容

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投标人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

资信要求: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不得存在的情形:投标人被南方电网公司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理或市场禁入处理,且未解除处罚的。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或成交资格处理。)

5

投标人必须按照南方电网公司要求,在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上完成供应商登记。

6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专用资格条件

序号

内容

1

具备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等级或施工劳务备案证明。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10日20时至2024年7月17日2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ecsg.com.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图纸(如有)。
5.2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费用。
5.3重要提醒:
1)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的,评标时将予以否决投标处理:1)与其他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的;2)与其他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的;3)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网卡MAC地址一致的。如采购项目最小独立评审单元(标的/标包/标段)出现上述任一情形,将否决投标人响应该采购项目及同一采购项目后续采购的全部投标文件。
(2)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网站服务中心供应商CA办理指南),为避免耽误招标文件购买及投标,请在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预留充足时间完成供应商登记(提交登记信息时请选择“平台或招标项目指定的入库单位”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子采购交易平台购买标书,并在购买标书5日内办理数字证书。(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注册流程:登录https://ecsg.com.cn/后点击注册按钮进行注册,详见平台注册指引)。
(3)供应商在进行投标活动前需要完成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供应商要为注册登记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的原因,未完成注册登记审核造成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完成数字证书的办理(加密项目使用),供应商要为数字证书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5)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发标时间内完成系统确认的操作(投标人选择需要投标的标包后提交,系统自动确认),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发标时间内未完成系统确认而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4平台功能业务咨询:
系统操作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4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份数与方式
(1)通过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递交投标文件;
(2)本次招标采用全电子无纸化投标,投标人必须于规定的截标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要求在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完成投标文件上传,无需再另行制作并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及U盘电子版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在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制作或上传投标文件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经查看认为不符合相关采购要求或无意愿参与的,可自行决定不参与本项目(标的/标包)的投标,且不得上传相关文件至系统,即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
电子投标文件开始递交时间:2024年7月10日20时00分00秒,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09时00分00秒。
(1)逾期递交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2)未完成单位数字证书(USBkey)办理的单位,为避免耽误投标文件递交,请及早登录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办理单位数字证书(USBkey)(加密项目使用)(办理流程见网站服务中心《投标人CA办理指南:初购、到期更新》)。
6.3开标地点及方式
(1)开标地点: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2)方式:本项目系统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自动进行解密,无须投标人解密。
(3)如出现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解密后显示空白或异常)的情形,或由于投标人其他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未签名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
(4)其他:/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在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等网站上发布。
八、异议
8.1 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44-152号海景中心5楼
邮编:510655
联系人:郭小姐、赖小姐、庄小姐
联系电话(不是业务咨询电话):020-85125284、85124330、85125332
受理邮箱:wuliufuwudating@gdwl.csg.cn
温馨提醒:项目业务问题、澄清问题与异议流程、电话不同,请各投标人按照本项目要求辨别问题属性后再根据公告“业务咨询方式”拨打相应电话,如遇澄清疑问请按照项目文件要求将问题提交至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8.2 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1)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异议书格式详见附件《异议书(模板)》。
(2)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投标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方式提出,但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8.3 异议提出的时限
(1)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两天前提出;
(2)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十天前提出;
(3)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限内在现场或通过系统质疑环节提出;
(4)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提出。
8.4 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1)异议提出人不是投标人,或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其他利害关系人;
(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
(4)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提出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7)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
8.5 恶意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进作扣分处理并上报网公司。
九、业务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广东聚润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督审计部
电子邮箱:jurundajw@163.com
联系电话:0769-23098872(不是业务咨询电话)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聚润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竂步镇横坑社区横塘路9号玉兰花园办公室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44-152号海景中心5楼

邮编:510300

邮编:510655

联系人:郑工

联系人:曾工

电话:0769-23098852(业务咨询电话)

电话:4008100100-4(电子采购交易平台)-1(广东电网)

十一、公告附件
(1)异议书(模板)
(2)投诉书(模板)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黄新雨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南方电网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0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