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328国道宁扬交界至龙池互通段改扩建工程先导段声屏障工程施工G328NJ-SPZ2标段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5/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涂部长
招标代理机构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工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20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06
公告正文
328国道宁扬交界至龙池互通段改扩建工程先导段声屏障工程施工G328NJ-SPZ2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328国道宁扬交界至龙池互通段改扩建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2020]950号批准建设,目建设资金来源:根据市政府2023年第39号《会议纪要》精神本项目除中央车购税和市级干线公路补助资金外,其余建设资金按照既定江北地区重大交通项目资金分担机制执行;项目出资比为:100%;招标人为南京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件,现对该项目的先导段声屏障工程施工G328NJ-SPZ2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标段名称:先导段声屏障工程施工G328NJ-SPZ2标段

2.1项目概况

G328宁扬交界至龙池互通段改扩建工程起点为仪征市与南京市交界处,接G328仪征段改扩建项目终点,起点桩号为K0+000;根据工可调整报告批复,主路设计终点位于G328跨线桥东桥头,辅道设计终点位于G328环交,桩号为K16+528.206,路线全长16.528km。

2.2招标内容

先导段声屏障工程施工G328NJ-SPZ2的招标范围为桩号K10+080~K12+360范围内的新建声屏障的施工(包括屏体、立柱、基础等的制作、供应、运输、安装、调整及缺陷修复等)。(具体工作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2.3计划工期安排

计划工期:3个月,预计开工日期2024年6月30日,预计完工日期2024年9月30日;

缺陷责任期:自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为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

②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应具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公路安全设施分项)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施工资质;

③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企业业绩要求: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过道路声屏障工程施工项目。

3.3企业信誉要求:

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等级评价为C级及以上(未建立信用档案的申请人应当先建立信用档案并获得暂定A级信用等级);(以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最近一次公布的信用等级为准,不以投标报表表1为准)。

②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应提供第三方信用评价报告,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日前已在南京市交通行业与产业信用评价机构名录库管理系统中备案。

3.4企业财务要求:无

3.5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资格及业绩: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为公路工程专业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

《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其他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在道路声屏障工程施工项目中担任过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

(如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其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满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相关要求;且尚未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注册或需更新的,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的注册或更新。

如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为二级建造师,其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满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3〕第26号)文件的相关要求;且尚未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注册或需更新的,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二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的注册或更新。)

2)项目总工资格及业绩:

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其他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在道路声屏障工程施工项目中担任过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

联合体投标的,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应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人员。

(3)专职安全员: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应不少于1名,并应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其他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6其他要求: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投标人可以同时报名两个标段,但只能中标其中一个标段。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均应分别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预约,提交网上报表,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4.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5-1317:00至2024-05-2017:30,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180.101.236.34:15194/OP/Login.aspx)预约并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标段,交易系统技术服务费最高0元/标段,投标工具技术服务费最高0元/标段。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踏勘现场的时间和地点: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需进行现场考察,招标人可提供协助,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7.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6-0614:00,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7.3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7.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进行公开开标,开标地点:南京智能开标大厅(通过“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南京智能开标大厅”入口登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其他

(1)本项目为南京交通全流程电子招标试点项目,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携带数字证书至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255室激活江苏省公共资源服务平台(南京市)登录权限,所携带数字证书需已接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证书(CA)互联互通系统(详见《关于公共资源交易数字证书(CA)互联互通系统上线试运行的通知》)(投标预约,制作投标文件,开标解密等流程均需使用数字证书)。

(2)对本次项目凡有意投标者,请前往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80.101.236.34:15194/OP/Login.aspx)申请预约,并于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申请预约程序,逾期将不予接受。

(3)根据省厅苏交建(2015)25号文件规定,审核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

(4)南京市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实行信用报告制度,投标单位在投标时应提供由南京市交通行业与产业信用评价机构名录库内的评价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

投标单位需登录南京市交通行业与产业信用评价机构名录库管理系统进行评级申请、合同上传、评级结果查询及评级申诉等操作。信用报告出具后经系统备案、审核通过方可使用。具体操作详见“相关下载”中的“名录库操作手册--受评单位”文件。咨询电话:025-83194125。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孝陵卫双拜巷169号

联系人:涂部长

电话:025-84322733

招标代理: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太平南路389号凤凰和睿大厦13楼

联系人:王工、刘工

电话:025-51862336-8001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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