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10国道宁陕县城过境线前期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10月08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GJ2023-AKCG-012
项目名称:210国道宁陕县城过境线前期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69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10国道宁陕县城过境线前期服务采购项目(一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6,14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工程管理服务 | 210国道宁陕县城过境线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6,14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合同包2(210国道宁陕县城过境线前期服务采购项目(二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42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2-1 | 其他工程管理服务 | 210国道宁陕县城过境线过渡期国土空间规划咨询、土地预审咨询、规划选址论证报告咨询服务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2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合同包3(210国道宁陕县城过境线前期服务采购项目(三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13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3-1 | 其他工程管理服务 | 210国道宁陕县城过境线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环保监测验收报告咨询服务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3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10国道宁陕县城过境线前期服务采购项目(一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2(210国道宁陕县城过境线前期服务采购项目(二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3(210国道宁陕县城过境线前期服务采购项目(三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10国道宁陕县城过境线前期服务采购项目(一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3)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开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已连续缴纳3个月社保证明;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和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意一种即可);(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开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已连续缴纳3个月的完税证明,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新成立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开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已连续缴纳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新成立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8)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需提供书面说明)。
合同包2(210国道宁陕县城过境线前期服务采购项目(二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3)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规划编制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测绘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意一种即可);(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开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已缴纳1个月的完税证明,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新成立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开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已缴纳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新成立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8)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需提供书面说明)。
合同包3(210国道宁陕县城过境线前期服务采购项目(三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3)供应商须在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注册,单位信用记录良好,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环评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意一种即可);(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开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已缴纳1个月的完税证明,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新成立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开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已缴纳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新成立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8)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需提供书面说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9月08日 至 2023年09月14日 ,每天上午 08:3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3年10月08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开标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须知: 使用捆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2、报名确认: 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将网上投标成功回执单、法人授权委托书(需附法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人员邮箱3629197811@qq.com,并电话进行报名确认,否则无法完成后续流程。报名确认完毕后方可下载扩展名为(*.SXSZF) 的电子招标文件。3、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确认或未在网站上下载招标文件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网址http://219.145.206.209/BidOpeningHall/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5、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陕县交通局
地址:宁陕县城关镇迎宾大道42号
联系方式:0915-68263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都市花园小区54栋2单元1003室
联系方式:177729003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17772900363
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