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 |||||||
采购公示名称: | 广州分公司2022-2023年数据集约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 采购公示编号: | GDDYLYCGGS2022102631 | ||||
采购公示开始时间: | 2022-10-27 00:00:00 | 采购公示结束时间: | 2022-10-31 23:59:59 | 终止: | 否 |
采购公示正文 | |||||||
广州分公司2022-2023年数据集约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广州分公司2022-2023年数据集约项目,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 采购内容 将分公司B域数据(营销支撑、积分佣金、稽核反诈),网运线O域数据(数据魔方、资源超市)的数据仓库集约上省平台,通过省CDAP平台的“Hive湖+Telepg库+任务调度+帆软报表+原子能力组件”,实现分公司经营分析、数据营销、网络运营等自主应用。在CDAP平台上,分公司需要将BO域数据融合贯通,共享调用,实现数据统一运营。 二、 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本项目属于集团公司及内部各单位可直接生产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根据《中国电信广东公司采购管理办法》(中电信粤 [2018]1199 号)中第三十九第五款, 结合《关于印发中国电信集团采购管理办法条文解释(2021版)的通知》(中国电信采供〔2021〕1号)的要求 ,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情形。因此,建议与“广东亿迅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三、 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广东亿迅科技有限公司 四、 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次公示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2022年10月27日至2022年10月31日。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可向代理机构提出。依据《中国电信广东公司采购异议和投诉处理操作规范(试行)》等规定,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人的名称或姓名以及能取得联系的有效方式; (2)采购项目名称;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5)必要的法律法规依据(如有); (6)提出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必须加盖公章;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异议人对其他供应商的应答文件内容提出异议的,应说明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5. 异议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并配合提供所需的相关材料,不得拒绝、隐匿或伪报。 6. 被异议人为供应商的,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异议调查工作人员认为有必要的,可组织异议人和被异议供应商当面进行质证。异议人拒绝配合调查的,视为撤回异议;被异议供应商拒绝配合调查的,视为放弃说明权利。 7.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情况的,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异议函未署具异议人真实姓名、签字和能取得联系的有效方式的;以法人名义异议的,异议函未加盖公章的(对开标/唱价的异议除外); (4)超过异议时效的;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程序的。 8.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责任。
五、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电话: 陈工 邮箱: chenjiar.gd@chinatelecom.cn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28号 邮编:510000 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较场西路21号 联系人:辛夏洋 电话:13316136766 邮箱:13316136766@189.cn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日 期:2022年10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