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国电信江南分公司农村户外宣传广告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2024年中国电信江南分公司农村户外宣传广告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XTFZB-2024-DX-NN-01015),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就2024年中国电信江南分公司农村户外宣传广告服务采购项目需要的服务进行采购。
1.2采购内容:年度农村户外宣传广告服务,按照采购人提供的农村户外宣传素材完成设计排版及制作,并在采购人指定宣传点位发布及宣传点位租赁的服务,投放广告100幅,投放面积合计6703.04平方米,具体服务内容见比选文件技术规范书。
1.3项目总预算:348800元(不含税)。
1.4分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分包。
1.5投放期:自甲乙双方签署验收合格证明之日起12个月。
1.6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宣传点位的投放。
1.7维保期:自甲乙双方签署验收合格证明之日起12个月。
1.8服务区域:广西南宁市比选人指定地点。
1.9中选人数量:1名。
1.10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不含税总价348800元,参选人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1.11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提供合格有效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文件(说明: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参选人自2021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须具备宣传物料制作类或户外广告制作类项目有效合同业绩至少1份。(根据比选文件业绩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2.3参选人须为本项目配置服务人员4人(其中设计师1人),服务人员中至少有1人具备高处作业证。
备注:1.须提供人员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2.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高处作业证书证明材料;3.须提供参选人为其人员缴纳的2023年9月至参选截止时间任意3个月有效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或参选人与其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2.4参选人须为本项目配置车辆至少1辆。
备注:1.须提供车辆行驶证扫描件材料;2.须提供车辆已年审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以是行驶证副页上检验有效期盖章记录或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需体现车牌号)或交管12123有效期内检验截图);3.如拟投入车辆为参选人自有车辆,行驶证所有人须体现参选人名称;如是租赁车辆,须另提供有效的参选人租赁车辆合同扫描件。
2.5按比选文件要求递交样品,样品递交要求详见比选公告第6点“样品的递交”。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比选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2.7联合体:不允许。
2.8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函):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 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3月25日8时00分至2024年3月27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比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参选人注册”。
4.3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4年4月2日9时00分。
5.2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陆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 ,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数量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规格/材质 |
数量 |
1 |
550型喷绘布 |
尺寸:30*50cm;材质:PVC;厚度:≥340克/平方米,厚度30丝 |
1张 |
2 |
刀刮布 |
尺寸:30*50cm;材质:PVC;厚度:≥510克/平方米,厚度40丝 |
1张 |
6.2样品递交截止时间:同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3样品递交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2-1号东方曼哈顿大厦20楼2003B室(收件人及联系电话:唐艳,19978172786)。
6.4样品递交封装要求:样品需贴上标签(标签上注明公司名称和产品名称),所有样品要求统一密封提交。
6.5由于样品评审可能做破坏性处理,本项目样品不退还。
6.6检测相关费用:无。
7.参选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 /010-56107880;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比 选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中柬路8号南宁龙光世纪中心A座46-49层全层
邮 编:530000
比选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2-1号东方曼哈顿大厦20楼2003B室
邮 编:530000
项目负责人:唐艳、唐佩玲、巫佩欣
联系人1:唐艳
电话:19978172786
电子邮件:tangy.gx@chinaccs.cn
联系人2:李权龙
电话:18249993960
联系人:蒙女士(报名联系人)
电 话:0771-2419331
电子邮件:gxtfzb@163.com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