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罗湖枢纽交通层便民服务固定点(3号便民服务点)招租信息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0/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JC002402472 | 项目名称 | 罗湖枢纽交通层便民服务固定点(3号便民服务点) |
起始日期 | 2024年10月10日 09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4年10月22日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未租 | 地址 | 罗湖地铁站交通层负一层3号便民服务点 |
面积/数量 | 43.00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权属说明 |
资产性质 | 商业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出租期 | 3年 | 免租期 | 无 |
签订合同期限 | 《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45个工作日 | 招租底价 | 1,013.8元/平方米/月 |
租金的递增 | 租金单价逐年递增,递增率为5%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资产用途限定 | 商业(零售、配套(烧腊类除外)) | ||
履约条件 | 1.按时交纳租金、租赁保证金等相关费用,租赁保证金为最后租赁年度3个月租金; 2.未经出租方书面确认,承租方不得擅自转租; 3.负责物业租用期间的消防安全,且承租方二次装修的,须经出租方、出租物业管理处、消防安全管理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 4.若最终获得承租权,承租方须在深圳联交所确定最终承租方并出具《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之日起的4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且签订租赁合同(含附页)的名称须与提交联交所的资料一致,否则即视为承租方违约。 5.承租方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承租资格并没收招租保证金,没收的招租保证金在扣除招租机构服务费用后,余额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1)确定的承租方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署租赁合同的; (2)与其他意向承租方进行串通报价或联合统一报价影响公平公正的; (3)提供虚假主体材料和证明文件等材料的; (4)存在其他违约情况的; 6.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最终以签署的合同条款内容为准。 | ||
其他补充说明 | 如最终承租方在确定承租结果后15个工作日内书面申请免租期的,可由租赁双方视情况协商给予免租期,逾期未提交申请则视作放弃免租期申请。免租期包含在租赁期限内,上限不超过1个月(含)。 |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经出租单位确认,并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不变更招租条件,每次延长信息公告期限10个工作日,最多不超过4周期。 |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承租方为合法注册正常运营,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自然人。 2.承租方需在承诺书中说明承租品牌,并承诺经营品牌及业态不做更改,若涉及商标侵权等自行承担责任。(提供承诺书) 3.承租方承诺营业范围符合本次招租物业业态规划,如发现物业用途不符合业态规划,出租方有拒绝其参加的权利。(提供承诺书) 4.承租方承诺无不良记录经营,如发现承租方存在不良经营或被政府相关部门处罚的,出租方有拒绝其参加的权利。(提供承诺书) 5.在一年内(从报名之日起倒算)与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各单位(具体包括各分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及其分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及其分公司)有合同关系但合同履约评价为D级(不合格)的意向承租方,视作不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 6.与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各单位(具体包括各分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及其分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及其分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法律诉讼、仲裁、执行案件或其他经济纠纷。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意向承租方需将下列相关材料纸质版提交至深圳联交所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企业(以下材料须加盖公章): 1.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2.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查询单(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负责人证明)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6.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7.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8.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2-6承诺书; 9.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自然人(以下材料须签字按手印): 1.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2.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3.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4.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5.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2-6承诺书; 6.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4年10月22日 18时00分00秒 |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8楼 |
联系人 | 郭先生;杨小姐 | 联系方式 | 0755-83690935;0755-26409104 |
监督电话 | 0755-83690834 |
出租方信息
名称 |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保证金
金额 | 155,000元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 | ||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至时间 | 2024年10月22日 21时30分00秒 |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 1.本项目由承租方自行完善本项目的租赁登记或备案(出租方予以必要的协助)以确保本项目经营的合法性,并承担本项目的全部投资及相关所有政府审批费用; 2.该出租物业按现状交付,不具备上下水、排油烟等餐饮条件,出租方不保证出租区域内的原遗留设施的可用性及安全性。若意向承租方最终获得承租权,须由承租方自行负责现场的装修拆除、垃圾清运等工作,且不向出租方主张任何费用; 3.本项目租金不含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 4.意向承租方须自行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考察,充分了解承租物业所需缴纳的费用组成,办妥报名手续的意向承租方均被认为已经考察了现场,清楚本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并已充分考虑现场和环境条件; 5.租赁保证金数额按合同最后一个租赁年3个月租金计算; 6.该商铺物业管理费35元/㎡/月,水电价格按照国家相关部门指定单价收取; 7.租金支付方式:租金以转账方式支付,第一个计租月的租金于房屋交付之前支付,其后于每月8日前支付当月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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