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宿州市立医院全科楼装修、消防改造设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28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8/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zslyy-2023047
预算金额28万元
招标公司安徽省宿州市立医院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万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薛亮亮15155703030
中标公司安徽电信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2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宿州市立医院全科楼装修、消防改造设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ZSLYY-2023047
二、项目名称:宿州市立医院全科楼装修、消防改造设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电信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桐城路33号
中标(成交)金额:28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刘新珍(组长)、姜卫峰、李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合同执行(包括专家评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安徽万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银河一路御品华府5栋1单元2803,联系方式:15155703030。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立医院纪检科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省宿州市立医院
地 址:宿州市汴阳三路616号
联系方式:177557690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万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银河一路御品华府5栋1单元2803
联系方式:151557030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薛亮亮
电 话:15155703030
一、项目编号:SZSLYY-2023047
二、项目名称:宿州市立医院全科楼装修、消防改造设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电信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桐城路33号
中标(成交)金额:28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宿州市立医院全科楼装修、消防改造设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宿州市立医院全科楼装修、消防改造设计,对全科楼内装(包括纯水机房等的内装)、机电一体化、整个全科楼约1.3万㎡和全院的联动消防、部分拆改等设计 服务要求:根据现行规范出具设计方案、预算清单、图纸文件(方案文本及图纸格式符合相关规范、相关部门以及采购人的要求)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阶段 服务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专家评审,设计文件、资料必须通过采购人和有关部门的审查 |
五、评审专家名单:刘新珍(组长)、姜卫峰、李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合同执行(包括专家评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安徽万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银河一路御品华府5栋1单元2803,联系方式:15155703030。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立医院纪检科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省宿州市立医院
地 址:宿州市汴阳三路616号
联系方式:177557690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万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银河一路御品华府5栋1单元2803
联系方式:151557030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薛亮亮
电 话:15155703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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