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何贤纪念医院沙湾院区康复楼加装电梯土建工程项目勘察项目
金额
1.39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4/1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采购项目名称 | 何贤纪念医院沙湾院区康复楼加装电梯土建工程项目勘察项目 | ||
---|---|---|---|
采购项目编码 | 4401134554134342403130753 | ||
项目业主名称 | 广州市番禺区妇幼保健院(广州市番禺区何贤纪念医院、广州市番禺区儿童医院) | ||
中选中介机构名称 | 广东南粤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 ||
合同名称 | 何贤纪念医院沙湾院区康复楼加装电梯土建工程项目勘察项目 | ||
合同编号 | 4401134554134342403130753 | ||
合同总金额 | 13900.00 | ||
履约人员 | |||
服务期限说明 | |||
服务内容 | 因字数限制,以项目需求书内容为准 工程规模、特征:布孔按甲方要求暂定约为 2个孔。按预估50米/孔深度,预估总进尺约为:100 米,按包干价结算。 5.2勘察人责任 5.2.1勘察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发包人的任务委托书及技术要求进行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负责。 5.2.2由于勘察人提供的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勘察人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若勘察人无力补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单位时,勘察人应经发包人同意并承担全部勘察费用;或因勘察质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工程事故时,勘察人除应负法律责任和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费外,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 5.2.3勘察过程中,根据工程的岩土工程条件(或工作现场地形地貌、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及技术规范要求,向发包人提出增减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见,并办理正式变更手续。 5.2.4在现场工作的勘察人的人员,应遵守发包人的安全保卫及其它有关的规章制度,承担其有关资料保密义务。 5.2.5勘察人的现场作业人员应严格按照安全规范要求作业,施工人员己买意外保险和施工期间若发生意外伤亡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5.2.6 勘察人现场作业是应负责对现场泥土或其它影响环境卫生的因素进行清理,确保现场干净整洁,勘察产生的泥土需负责清运施工现场,不得任意遗弃。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