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庆元县2023年度竹口溪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大泽村和姚村段)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2/2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庆元县2023年度竹口溪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大泽村和姚村段)补充文件(一)
各潜在投标人:
一、招标序号为庆水公招[2024]03号的庆元县2023年度竹口溪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大泽村和姚村段)施工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2节专用合同条款中17.3工程进度付款:
17.3.3 进度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
项目工程进度款按检验合格并经发包人审核后的工程量的85%支付,每月计量一次。计量款不足30万元的,转入下期支付。工程完工验收合格提交完整的完(竣)工资料并送审计部门后支付到合同价的90%,并退还履约保证金。结算审定后支付到结算价的98.5%,其余1.5%留做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为一年,期满后根据合同要求退还。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按《丽水市水利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实施细则》(丽水利[2018]39号)文件执行。
现修改为:
17.3 工程进度付款
17.3.3 进度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
项目工程进度款按检验合格并经发包人审核后的工程量的85%支付,每月计量一次。计量款不足30万元的,转入下期支付。工程完工验收合格提交完整的完(竣)工资料并送审计部门后支付到合同价的85%,并退还履约保证金。结算审定后支付到结算价的98.5%,其余1.5%留做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为一年,期满后根据合同要求退还。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按《丽水市水利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实施细则》(丽水利[2018]39号)文件执行。
二、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原招标文件与本补充文件有差异之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
招标单位:庆元县水利局
代建单位:庆元县水利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7日
备案单位:庆元县水利局
附件下载:
变更公告.pdf
各潜在投标人:
一、招标序号为庆水公招[2024]03号的庆元县2023年度竹口溪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大泽村和姚村段)施工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2节专用合同条款中17.3工程进度付款:
17.3.3 进度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
项目工程进度款按检验合格并经发包人审核后的工程量的85%支付,每月计量一次。计量款不足30万元的,转入下期支付。工程完工验收合格提交完整的完(竣)工资料并送审计部门后支付到合同价的90%,并退还履约保证金。结算审定后支付到结算价的98.5%,其余1.5%留做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为一年,期满后根据合同要求退还。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按《丽水市水利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实施细则》(丽水利[2018]39号)文件执行。
现修改为:
17.3 工程进度付款
17.3.3 进度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
项目工程进度款按检验合格并经发包人审核后的工程量的85%支付,每月计量一次。计量款不足30万元的,转入下期支付。工程完工验收合格提交完整的完(竣)工资料并送审计部门后支付到合同价的85%,并退还履约保证金。结算审定后支付到结算价的98.5%,其余1.5%留做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为一年,期满后根据合同要求退还。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按《丽水市水利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实施细则》(丽水利[2018]39号)文件执行。
二、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原招标文件与本补充文件有差异之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
招标单位:庆元县水利局
代建单位:庆元县水利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7日
备案单位:庆元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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