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漳州市殡仪馆改扩建项目一期-陵园入口标志墙施工比选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4/0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漳州市殡仪馆改扩建项目一期-陵园入口标志墙施工比选公告
来源:漳州城投集团招标采购网 发布日期:2023-04-06
本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我司根据工程项目需要拟组织公开比选,并确定中选人。具体比选事项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漳州市殡仪馆改扩建项目一期-陵园入口标志墙施工
二、项目地点:漳州市芗城区浦林镇长富山陵区
三、比选内容:漳州市殡仪馆改扩建项目一期-陵园入口标志墙施工;包含施工图内石材及骨架的采购安装等所含全部内容,具体以比选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图纸深化(如有)、图纸会审纪要及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施工过程中提出的更改事项、技术交底及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的要求为准。
四、工期要求:
本分包工程工期为 30 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比选人书面通知单为准。
五、质量要求:
按国家现行 《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等规定的标准施工,本工程质量达到 合格 标准
六、计量原则:
完成的工程量需经比选人验收合格,以完工图图示尺寸为计算依据,按合同清单单位计算:
①入口标志墙墙面(含字体)-青石(万源青)、入口标志墙墙面(九龙)-青石(万源青):按青石石材施工范围的外边线,长乘宽以面积计算;
②余下以2017版福建省定额计量规则为准。
七、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加风险包干。
八、评审办法:低价中选法。
九、税票要求
本项目要求提供等额合法税率为 9%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参选人开具的发票税率低于上述要求,比选人有权在参选人拨款申请时扣除相应的差额税费(税率应根据国家税率政策变动及时进行调整,若国家调整最新税率低于参选报价税率,比选人有权在参选人拨款申请时扣除相应的差额税费)。
十、最高限价
序号 | 项目名称 | 材料 | 规 格(MM) | 图 例 | 数量 | 最高限制单价(含税) | 备注 |
1 | 入口标志墙墙面 | 石井虾红 | 27厚 | | 100㎡ | 720元/㎡ | 包工料,荔枝面、背切、斜边切45度、开滴水槽、线条加工、收口、热镀锌钢架、脚手架及扣件石材胶、耐候胶等辅材 |
2 | 入口标志墙墙面(含字体) | 青石(万源青) | 2160*5980mm*70mm | | 13㎡ | 2300元/㎡ | 包工料,字阳刻,行楷,字浮35mm,字高500mm,热镀锌钢架、脚手架及扣件石材胶、耐候胶等辅材 |
3 | 入口标志墙墙面(九龙) | 青石(万源青) | 2160*5980mm*180mm | | 13㎡ | 6000元/㎡ | 包工料,龙头浮150mm,龙身祥云浮100mm,热镀锌钢架、脚手架及扣件石材胶、耐候胶等辅材 |
最高限制总价(含税)为人民币(大写)壹拾柒万玖仟玖佰 元整(¥ :179900 .00元)。 |
参选人承诺的报价(单价及总价)均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十一、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本项目比选人对参选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要求如下:
1、凡有能力承担本比选公告所述的比选内容的单位均可参加比选。
2、参选人应满足以下资格审查要求:
(1)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比选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比选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备查)。
(2)参选人应为漳州市本地企业(如属漳州市外企业的,需在漳州市已设立分公司,并应提供分公司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参选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含有相关经营范围)。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含)以上的资质,具有经有关主管部门年审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①根据住建部和福建省住建厅公开发布的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 有关事项的通知【详见:建办市函[2020]334号、建办市函〔2021〕510号、建办市函〔2022〕361号、闽建许〔2020〕2号、闽建许〔2021〕7号、闽建许〔2022〕3号】,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参选人仍可用原资质证书参与本项目比选活动。
②其他省市相关资质主管部门有公开发布资质有效期延期的,参选人仍可用原资质证书参与本项目比选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参选人应遵守比选文件的条款,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该参选人将不得参加比选人今后所组织的各项比选活动。
(5)参选人按要求提供参选报价承诺函,其报价和工期应符合比选文件的相关规定。
(6)按比选文件的规定提交比选保证金,并提供比选保证金缴款凭证。
(7)参选人须根据比选文件中“比选申请书的编制格式、签署及密封”、“比选申请书格式”要求编制比选申请书。
十二、比选保证金
(1)比选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3500.00);
(2)提交方式:
比选保证金须于北京时间2023年4月10日11时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从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汇至比选人指定账户,现金缴纳不予受理,否则提交的比选保证金视为无效。转账单上需在用途处注明标段账号(注意:仅输入以下8位阿拉伯数字):00006188。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比选保证金的参选人视为无效。汇入比选保证金的银行专用账号如下:
账户名称:漳州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
账 号:86110120060000825
(3)退还:
候补中选人以外的参选人的比选保证金于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候补中选人以外的参选人持保证金收据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加盖公章)办理退还手续,比选人无息退还给除候补中选人以外的参选人,因投诉或质疑可能造成重新评审的,在投诉或质疑处理完后无息退还并告知参选人推迟退还比选保证金的原因);中选人、第一、第二候补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于中选人与比选人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持保证金收据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加盖公章)办理退还手续(不计利息)。
十三、领取比选文件地点及时间
1.领取方式及地点:参选人于 漳州市龙文区步文镇景会路下洲花园BC商业区204室 处领取比选文件等相关资料或通过电子邮箱接收的方式获取。
2.领取时间:2023年4月6日8时00分至2023年4月7日17时30分止(北京时间)。
3.联系人:吴先生,联系方式:15759646182。
十四、比选时间及地点
1.比选申请书递交的时间:2023年4月10日15时30分至2023年4月10日(北京时间)16时00分截止,逾期递交资料的,比选人将不予接收。
2.比选时间:2023年4月10日(北京时间)16时00分。
3.比选地点:漳州市龙文区步文镇景会路下洲花园BC商业区201室。
十五、现场踏勘及澄清:
1.参选人需先自行到比选人项目部或其他指定地点现场踏勘工地情况并参与技术交底(项目部联系人:林浩 ,联系方式:15980547060),至递交比选申请书截止时间止仍未至比选人项目部工地现场踏勘及参与技术交底的参选人,视为已踏勘并默认认可施工现场所有情况。。
2.参选人提交要求澄清文件的方式和时间:参选人要求澄清的内容以电子邮件(ctjgzx001@163.com)的方式提交比选人。提交要求澄清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4月9日北京时间10时00分之前。
3.比选人澄清的方式和时间:以电子邮件或网站【发布媒介:漳州城投集团招标采购网(https://ctzb.fjzzct.cn)】的方式通知参选人。澄清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4月10日北京时间11时00分之前。
十六、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将在漳州城投集团招标采购网(https://ctzb.fjzzct.cn)予以公告2个日历天。
比选人:漳州城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日 期:2023年4月6日
可下载附件列表
- 比选公告.pdf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