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2.49万元
招标联系人吴工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南方科技大学医学院建设用地范围内东江水源隧洞洞外加固工程专项监测工程招标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南方科技大学医学院建设用地范围内东江水源隧洞洞外加固工程专项监测工程
  招标人: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工程管理中心
  项目地址:南方科技大学内,凌菊路西侧,大沙河北侧
  招标方式:小型简易公开招标
  招标联系人:吴工  电话:82603624
  招标范围:
  1.南方科技大学医学院项目用地范围内涉东江水源隧洞洞外加固工程专项监测方案报水务部门审核,与水务部门沟通协调确定监测方案,监测报告通过审批;
  2.由于南方科技大学医学院项目建设期间可能引起项目建设用地内涉东江水源隧洞受荷载变化,需对隧洞的位移、沉降、振速、衬砌结构进行竖向位移、应力、振动、收敛的监测,对隧洞外进行深层水平位移、地下水位、水质等安全因素进行监测(根据水务部门审批的方案开展监测);
  3.投标报价包含监测仪器的采购、检验和率定;现场监测仪器设施的埋设和安装;监测电缆(长度约20.4km)的敷设与安装;安全文明施工;监测自动化平台的建设、运行与维护;负责合同期的观测、维护和巡视检查;监测资料的及时整理整编和分析。本项目施工期东江水源隧洞正在通水运行,中标单位必须自行协调隧洞内监测仪器的安装;
  4.包括以上未列出但与本施工及第三方监测范围密切相关、必不可少的系统、专业、其他特殊工程和本投资计划内所有工程施工及第三方监测内容;
  5.合同签订后服务期限:1.南方科技大学医学院项目建设期间,不限于项目涉东江水源隧洞洞外加固专业承包工程施工期间至加固工程结束回填土完成后1个月;2.若水务部门要求南方科技大学医学院项目建设全周期及运营期均需进行监测,延长的监测期费用不另增加,总价包干;
  6.满足设计图纸及相关规范要求。
  递交投标资料的时间及地点:2023年  6 月  20 日 16 点 00 分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工程管理中心6楼(地址:深圳市罗湖区鸿昌广场6楼620会议室)
  开标(截标)时间及地点:2023年  6 月 20 日 16 点 00 分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工程管理中心6楼(地址:深圳市罗湖区鸿昌广场6楼620会议室)
  拟采用的定标方法:最低价法 (当投标报价为最低价的投标人数量多于1名时,则通过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招标上限价:92.49147万元
  计价依据:市场询价
  付款方式:
  1.任务下发后中标单位采购、进场安装、埋设监测设备,并在隧洞外加固施工期间开始监测,监测1个月并提交合格的监测报告后,支付第一笔监测费用(进度款),为合同预算金额的 30%;
  2.外加固工程完工后持续监测1个月并提交合格的监测报告后,支付第二笔监测费用(进度款),为合同预算金额的30%;
  3.若水务部门要求南方科技大学医学院项目建设全周期及运营期均需进行监测,则从外加固工程完工并持续监测1个月后的每6个月支付一笔监测费用(进度款),为合同预算金额的5%,直至累计支付至合同预算金额的 90%,同时将编报结算资料送审,甲方按照《市建筑工务署合同履约评价管理办法》和《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检测合同履约评价细则》完成对乙方的最终履约评价。履约评价结果分优秀、良好、中等、合格、不合格五档,对应的绩效检测费支付比例分别为100%、100%、50%、50%、0%。绩效检测费用待《深圳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报告》的评审结论或发包人指定的第三方机构的审定(审核)后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4.最终结算价以《深圳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报告》的评审结论或发包人指定的第三方机构的审定(审核)为准。
  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申请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投标申请人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量测类)甲级及以上资质或住建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CMA资质,并具有地下饮用水质检测资质;
  4.投标申请人在近三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一项水利工程监测业绩。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服务具体要求:
  1.工期:(1)南方科技大学医学院项目建设期间,不限于项目涉东江水源隧洞洞外加固专业承包工程施工期间至加固工程结束回填土完成后1个月;(2)若市水务部门要求南方科技大学医学院项目建设全周期运营期均需进行监测,延长的监测期费用不另增加,总价包干;
  2.工作内容与技术要求:
  本次监测范围为加固工程范围。洞内加固工程从西北角A点(桩号:K101+150.000)至东南角H点(桩号K100+864.351),洞内加固隧洞纵向总长约245.63m。洞外加固工程从西北角B点(桩号:K101+027.566)至东南角H点(桩号:K100+864.351);
  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条:
  (1)监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1南方科技大学医学院项目用地范围内涉东江水源隧洞洞外加固工程专项监测方案报水务部门审核,与水务部门沟通协调确定监测方案,监测报告通过审批;
  1.2由于南方科技大学医学院项目建设期间可能引起项目建设用地内涉东江水源隧洞受荷载变化,需对隧洞的位移、沉降、振速、衬砌结构进行竖向位移、应力、振动、收敛的监测,对隧洞外进行深层水平位移、地下水位、水质等安全因素进行监测(根据水务部门审批的方案开展监测);
  1.3投标报价包含监测仪器的采购、检验和率定;现场监测仪器设施的埋设和安装;监测电缆(长度约20.4km)的敷设与安装;安全文明施工;监测自动化平台的建设、运行与维护;负责合同期的观测、维护和巡视检查;监测资料的及时整理整编和分析。本项目施工期东江水源隧洞正在通水运行,中标单位必须自行协调隧洞内监测仪器的安装;
  1.4.包括以上未列出但与本施工及第三方监测范围密切相关、必不可少的系统、专业、其他特殊工程和本投资计划内所有工程施工及第三方监测内容;
  1.5合同签订后服务期限:1.南方科技大学医学院项目建设期间,不限于项目涉东江水源隧洞洞外加固专业承包工程施工期间至加固工程结束回填土完成后1个月;2.若水务部门要求南方科技大学医学院项目建设全周期至运营期均需进行监测,延长的监测期费用不另增加,总价包干;
  1.6满足设计图纸及相关规范要求。
  (1)监测频率:具体监测频率及监测点布设以乙方报甲方及设计审核通过的监测方案为准,并且需满足水务部门的监测要求,监测数据应及时报送水务部门;
  (2)提交成果资料:文件6份,电子文件1份。
  3.质量要求
  (1)在开展监测工作前,提交合格的监测方案,方案经水务部门审核,取得评审合格意见,并报监理及甲方审核合格后方可实施;
  (2)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技术要求进行工程监测,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监测成果,并对其负责;
  (3)做好控制点和监测点的保护,确保监测数据真实有效;
  (4)每次监测前后,应主动及时地通知甲方或监理单位,配合甲方或监理单位的合理安排,并与甲方或监理单位签字确认每次监测点数量和其位置。
  4.安全文明要求
  乙方应保证监测过程的安全文明,坚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如发生与监测有关的安全事故,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及经济损失,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
  5、服务要求
  (1)每次监测完成后,乙方应于3日内向甲方提供给监测成果资料一式六份、报水务部门一份;如有异常情况或达到警戒值,应及时通知甲方等相关单位;
  (2)监测工作全部完成后,乙方应于20日内向甲方提供监测成果总结报告一式六份;
  (3)监测文件及报告提交要求。
  监测机构应以书面及电子文档形式提交工作计划和各阶段工作报告供业主批核,应完成的报告包括(但不限于):
  3.1监测工作计划大纲(一式六份):对第三方监测工作理解和认识,工作大纲、工作方法和计划。监测工作计划大纲需报业主审批同意;
  3.2监测方案(一式六份):在业主批准的监测工作计划大纲的基础上,监测机构应提出详细具体的监测方案,并负责方案的正确性和有效性;该方案需由监测机构编制并提交给业主审核;
  监测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a. 工程概况;b. 监测方法及其依据的标准;c. 监测频率;d. 所需的设备及人员配置;e. 监测点位布置;f. 监测结果传递程序;
  该方案须能对整个监测过程起到指导作用。
  3.3监测报告(一式六份)
  按国家和深圳地区相关标准和要求及时、准确的出具监测报告,监测报告分别按日报、周报、月报形式并应第一时间发给业主,若监测机构发现监测数据达到报警值及影响监测对象的安全时,应立即报告业主并通知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以便采取必要的措施。
  (4)测量控制网维护文件及报告提交要求:
  4.1监测机构应编制控制网的维护、复测方案,报业主批准;
  4.2在控制网的维护、复测过程中,监测机构应以书面形式每月向业主报告控制网的稳定情况;
  4.3提供给排水管道、供水管道及本项目监测内容测量复测成果;
  4.4发现控制点有破坏或其他影响监测结果的情况,监测机构应立即电话通知业主及相关的施工单位,以免给工程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同时须在24小时内补发书面文书;
  4.5每次复测完成后,监测机构应向业主提供有关复测的全部资料。 
  6.绩效考核要求:
  (1)监测费分基本监测费(占合同额90%)和绩效监测费(占合同额10%)两部分,绩效监测费根据履约评价结果支付;
  (2)甲方按照《市建筑工务署合同履约评价管理办法》和《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检测合同履约评价细则》完成对乙方的最终履约评价。履约评价结果分优秀、良好、中等、合格、不合格五档,对应的绩效检测费支付比例分别为100%、100%、50%、50%、0%。绩效检测费用待《深圳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报告》的评审结论或发包人指定的第三方机构的审定(审核)后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最终结算价以《深圳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报告》的评审结论或发包人指定的第三方机构的审定(审核)为准。
  投标资料组成:
  1.投标报价书(按附表格式,签名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水利工程质量检测(量测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4.CMA资质及地下饮用水质检测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签名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一项近三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水利工程监测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文件及验收报告。
  其他说明:
  1.投标人根据工作内容和要求自行报价;若投标人投标总报价高于上限价,将作为废标处理,请投标人谨慎报价;
  2.本次招标不需编制技术标;
  3.本次标书一式两份,采用A4双面打印,装订成册,密封包装;
  4.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交法人证明和法人委托书;
  5.未在规定时间及地点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
2023年6月16日
文档附件: 投标报价书及格式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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