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丰县飞灰填埋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金额
7590.47万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4/11/2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投标格式文本十六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
中 标 通 知 书
361023202410150101-SG001
江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印制
二0一七年
江西建工第二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决定南丰县飞灰填埋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工程由 你单位中标承建,希望双方按照招标、 投标文件确定的条件,积极配合 ,共 同努力完成此项建设工程。
请在接到本通知书30天内,到招标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
工程项目现场组织结构表
特此通知!
招标人:(章)
法定代表人:(章)
经办人:文林平 联系电话:15932956411
2024年11月28日
中标工程主要约定条件和经济技术指标
注:本表一式四份,招投标监管机构、招标单位、中标单位、监管部门各存一份。
注:本表一式四份,招投标监管机构、招标单位、中标单位、监管部门各存一份。
姓名 | 证号 | ||
注册建造师 | 徐云峰 | 赣1362021202200178 | |
技术负责人 | 吴志华 | 360112089 | |
施工现场专业人员 | 施工员 | 曾浩文 | 0362310400070000112 |
质量员 | 徐敏 | 0361910993619008495 | |
安管员(C证) | 涂仁杰 | 赣建安 C3(2022)0179686 | |
标准员 | 陈永昊 | 0362411500013000001 | |
材料员 | 邹俊威 | 0362311100013000096 | |
机械员 | 刘强强 | 0362011200003000019 | |
劳务员 | 熊兵 | 0362111300013000283 | |
资料员 | 彭明 | 0361711493617000789 |
工程名称 | 南丰县飞灰填埋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 ||
建筑面积 | 1093.0平方米 | 建筑结构/层数 | 钢结构/地下0层,地上1层 |
工程类别 | 1类 | 中标工期 | 545 日历天 |
招 标 控 制 价 | 75904726.69 元 | 工程建安费:75217026.69元;施工图设计费:687700 元; | |
竞争条件 | 下浮让利系数β= | ||
市场价格调整系数 μ= | |||
中 标 总 造 价 | 72480944.08元 | 工程建安费:71793244.08元;施工图设计费:687700 元;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质量等级 | 合格 |
中标工程 范 围 | 本项目初步设计批复范围内(不含现状垃圾分筛后轻物质焚烧费)的工作内容,包括1、新建有效总库容21万立方米生活垃圾焚烧固化飞 灰填埋场,其中一期库容6.24万立方米。飞灰填埋场设计填埋年限为17 年。2、新建300吨/天规模的生活垃圾分筛系统,同步建设1093平方米 垃圾分筛临时厂房,新建配套160平方米厂房除臭及喷淋系统,对现状 24万吨垃圾进行全量资源化处置,包含腐殖土资源化处置、轻质物焚烧 处置、骨料资源化处置、渗沥液收集处理。3、新建有效库容约4.0万立 方米应急生活垃圾填埋场;现状填埋场内3万吨渗滤液现场处理处置。4、老垃圾山外围新建止水帷幕915米,固化飞灰填埋场及应急生活垃圾 填埋场建设填埋场库区防渗系统、渗沥液导排系统、雨污水分流系统,地下水导排系统,现状调节池清淤等的1、设计工作:施工图设计及后 续有关设计全过程技术服务;2、施工工作: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项目 的施工工作;3、采购工作: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施工材料和施工设备采 购。(最终以招标人书面确定的具体工作内容为准。) | ||
工程质量 创优奖罚 措 施 | / | ||
工 程 款 | (一)工程进度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及抵扣: 本项目资金来源 含专项债券资金,工程款支付方式为: 签订施工合同后具备施工条件 下,按合同价的 20%支付工程预付款(预付款的抵扣方式在合同中另 行约定)。 工程量完成 30%时,工程款付至最终合同价的25%; 工 程量完成 50%时,工程款付至最终合同价的40%; 工程量完成 80%时,工程款付至最终合同价的65%; 工程竣工(或交工)验收合格 |
工 程 款 支付办法 | 行约定)。 工程量完成 30%时,工程款付至最终合同价的25%; 工 程量完成 50%时,工程款付至最终合同价的40%; 工程量完成 80%时,工程款付至最终合同价的65%; 工程竣工(或交工)验收合格 后,工程款付至最终合同价的80% ;工程结算审计后,工程款付至结 审价的 97%;剩余的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无 息付清。 (二)设计费的支付: 合同签订,施工图交付后7天内支付 至合同价的30%;施工图审查通过后支付至合同价的60%;主体工程完 工后,支付至合同价的 90%;余款在工程竣工结算后一个月内支付(不计息)。 |
中标人 诚 信 承 诺 | 详见中标人投标文件 |
投标人对 招标人的 优惠措施 及其他条 件 说 明 | 详见中标人投标文件 |
备注 | 本项目为江西建工第二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施工方)和湖南新九方科技 有限公司(设计方)联合体中标,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王承 刚,证号:B244300022 |
履 约 担 保 | 担保金额 | 合同金额的 10% |
担保期限 |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一直有效 | |
担保方式 | 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 | |
支 付 担 保 | 担保金额 | 7248094.4元 |
担保期限 | ||
担保方式 | 具体详见《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领域工程款支付担保管 理工作的通知》赣建字〔2021>2 号文 | |
合 同 |
合 同 补 充 条 款 | 1.合理低价法中的“招投标人须知”和报价承诺法中的“招投标人须知”为施 工合同的补充条款。 | ||
其 他 需 要 说 明 的 问 题 |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订立背离合同 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无效。 | ||
招 标 单 位 意 见 | 招标单 位: 单位章: 法定代表 人: 2024年11 月28日 | 招 投 标 监 管 机 构 签 收 | 招投标监管机构: 单位章: 签收人: 2024年11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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