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澥浦大河(原澥浦老闸至澥浦大闸段)河道保洁市场化服务的公开招标公告[宁波市镇海国泰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金额
110.2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0/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tcg2024059
预算金额110.2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剑光0574-86505204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市镇海国泰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徐建宁13506843679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31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11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澥浦大河(原澥浦老闸至澥浦大闸段)河道保洁市场化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1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TCG2024059

项目名称:澥浦大河(原澥浦老闸至澥浦大闸段)河道保洁市场化服务

预算金额(元):1102000

最高限价(元):1102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澥浦大河(原澥浦老闸至澥浦大闸段)河道保洁市场化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102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根据招标内容及要求澥浦大河(原澥浦老闸至澥浦大闸段)河道保洁服务,该河道长约5000米、平均宽114米,面积约57万㎡,具体详见第二部分 招标内容及要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总服务期限至2027年3月底(暂按29个月计,最终按实际保洁期调整),合同分三期签订,第一期至2025年3月31日(暂定5个月),第二期自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12个月),第三期自2026年4月1日至2027年3月31日(12个月)。如单个合同期内有二个结算周期考核不合格,或市级以上媒体曝光2次或省级以上媒体曝光1次,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次年视中标人的履约情况和经济发展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镇采购办[2022] 1号文,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仅有提供的服务属于“其他未列明”的中小企业注[注 中小企业包括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视同中小企业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方可投报本项目。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2011]300号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1日2024年10月31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1日 14: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1日 14:00

开标地点(网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7号三楼开标厅四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服务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服务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服务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服务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服务商对采购人、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 其他事项: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三部分总则。
(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
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服务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
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
⑤采购人、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服务商进行投标活动;
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服务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
⑦本项目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
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邮件发送的方式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发送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总则中的“备份投标文件”;
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服务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服务商”。
(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镇海区澥浦镇人民政府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澥浦镇新建西路2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剑光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6505204

质疑联系人:王武

质疑联系方式:0574-865052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市镇海国泰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锦业街18号镇海大厦10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建宁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506843679

质疑联系人:沈朝伦

质疑联系方式:0574-8666152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镇海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    址:

    传    真:

    联 系 人:金国军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389666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潜在供应商  

附件信息:

  • 采购文件-澥浦大河(原澥浦老闸至澥浦大闸段)河道保洁市场化服务2024.10.18.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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