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军区乡村振兴示范工程建设项目—“ 十四五 ”农村路网提档升级工程(第二批)设计施工总承包(第2次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点军区乡村振兴示范工程建设项目已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212-420504-04-01-628266)获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宜昌农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点军区乡村振兴示范工程建设项目—“ 十四五 ”农村路网提档升级工程(第二批)设计施工总承包(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规模:该项目为改扩建工程,建设里程为 39.789公里,规划线路 10 条。主要内容为: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交安工程,路线交叉工程、桥涵工程及相应配套工程。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主要内容如下:
设计内容: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设计内容应含路线、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交安工程、平面交叉工程、桥涵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等;施工图预算的编制;调整工程 概算资料编制(如有);负责设计变更、施工期间、缺陷责任期间的后续服务等。
施工内容: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交安工程、平面交叉工程、桥涵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3质量目标
工程设计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相关标准、规范及规定;
工程施工质量要求: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等级为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等级为合格。
2.4工程安全生产要求
达到《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F90—2015)标准要求, 避免或减少一般安全事故,杜绝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
2.5 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工期:18个月。其中:
勘察设计工期:2个月内提供经评审的施工图设计;
施工工期:16个月。
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附录。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 2 家(含 2 家),且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 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 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 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5)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 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 认定;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 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 人允许中 1 个标。
3.4 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 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 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单位及 其附属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2月7日至2024年2月20日17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8日09时0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同开标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会
7.1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 2 号)七楼701室组织网上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30 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实体CA 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7.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营业执照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实体CA 数字证书登录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8.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媒体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农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宜昌市点军区银河路118号百联慧谷
联系人:田晨
电 话: 13477116085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宜昌市发展大道16号金德瑞酒店22楼
联系人:金梦翔
电 话:0717-6253135-8006
附 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最低要求 |
同时具备: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乙级及以上级设计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注:1、独立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上述全部资质要求。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上表第 1、3、4 项的资质最低要求,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应满足上表第 1、2 项的资质最低要求。
3、投标人所附证明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即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 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证件的彩色扫描件(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
4、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变 更记录扫描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最低要求 |
1、投标人近 5 年内独立承担 1 条新建或改建四级及以上等级公路的施工图设计工作。 2、投标人近 5 年内独立承担 1 条新建或改建四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施工。 |
注:1、独立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上述业绩要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上述第2 项业绩要求,联合体成员应具备上述第 1 项业绩要求。
2、设计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以下两种形式任选其一:
(1)合同协议书的彩色扫描件。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无法表明招标公告附录2 要求的,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反映出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业绩最低要求)要 求的相关指标要求,否则该项业绩不予认可,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
(2)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并公开发布的截图(投标人应以 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无法表明招标公告附录2要求的,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反映出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业绩最低要求)要求的相关指标要求,否则该项业绩不予认可。业绩认定时间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开工日期为准。
3、施工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以下两种形式任选其一:
(1)合同协议书的彩色扫描件,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无法表明招标公告附录2要求的,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反映出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业绩最低要求)要求的相关指标要求,否则该项业绩不予认可。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
(2)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并公开发布的截图(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无法表明招标公告附录2要求的,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反映出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业绩最低要求)要求的相关指标要求,否则该项业绩不予认可。业绩认定时间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开工日期为准。
4、以联合体形式完成的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最低业绩要求。
5、“近 5 年”指 2020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
6、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按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 |
1 |
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专业)注册证书,且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设计负责人 |
1 |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施工技术负责人 |
1 |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
安全负责人 |
1 |
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类证书。 |
注:1、投标人应提供上述主要人员有效的身份证、职称证(如有要求)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书(如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有要求))的彩色扫 描件,所有证件的扫描件均应清晰可辨,否则,将被认为证书无效。
2.投标人应提供主要人员2023年9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或网页查询截图。
3、投标人应提供上述主要人员的到岗承诺函。
4、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路桥、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 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工程管理等专业职称。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2022年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不小于1。 |
注: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应提供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的彩色扫描件(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或损益表)。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 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省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2022 年度公路设计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 等级未被列为 D 级,且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2022年度湖北省公路建设市场设计企业 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未被评定为 D; 5、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2022年度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 等级未被列为 D 级,且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湖北省 2022年度普通公路施工企业信用 等级表》中也未被列为 D 级;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 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的; (3)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 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4)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 7、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
注:1、本表中“近三年”是从指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 3 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表”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投标人信誉声明》。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上述要求,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提供《投标人 信誉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