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庄工020-83061545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曾工020-8329278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广州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方”)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

桥头公园地块(东侧)土壤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

二、项目类别

服务

三、采购方式

招标

四、采购内容

完成桥头公园地块(东侧)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详细调查(如有)、风险评估(如有)、土壤污染修复技术方案编制(含修复工作预算)(如有)等全流程中涉及的全部工作内容,完成项目的评审和备案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分为两个阶段,每阶段均包括制定工作计划、现场采样、数据评估和结果分析等步骤。
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本阶段调查是以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和采样检测为主进行污染识别工作,结合地块实际情况开展初步采样调查,并对数据进行评估和分析,编制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下称“初查报告”),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评审及备案。
如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调查活动可结束;如第一阶段调查表明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存在污染源,则应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如有)
本阶段调查是在第一阶段调查初步采样分析的超标点位的基础上加密采样调查,并对数据进行评估和分析,获得满足风险评估及土壤和地下水修复所需的参数,确定土壤污染程度和范围,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报告(下称“详查报告”),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评审及备案。
项目严格按照《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或相关最新文件进行布点及采样分析工作,并按照《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治理修复及效果评估技术要点的通知》(穗环办〔2018〕173号)及其他相关规定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2)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如有)
2.1.2土壤污染风险评估阶段(如有)
如详查报告评审表明污染物含量超过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则应严格按照《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或相关最新文件及其他相关规定,结合地块实际情况,通过危害识别、暴露评估、毒性评估、风险表征以及土壤和地下水风险值计算等多个内容,开展多层次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推算土壤与地下水的筛选值和修复目标值,并确定地块是否需要开展污染修复、污染修复范围及修复量,编制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下称“风评报告”),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评审及备案,参加评审会议并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完善评估报告。
(3)编制土壤修复技术方案(含修复工作预算)(如有)
根据详查结果和风险评估结果,综合固化、稳定化、土壤淋洗、化学氧化、生物修复、水泥窖焚烧等方式,考虑技术成熟度、操作难易程度、修复周期以及成本等,筛选出最适合的土壤修复技术。根据通过相关部门评审、备案的报告及污染土壤和地下水修复技术相关资料,编制土壤污染修复技术方案(含修复工作预算),并通过内部专家咨询会,达到可用于修复工作招标的要求。
(4)参加内部专家咨询会
负责本项目初步采样分析实施方案、详细采样分析实施方案和土壤污染修复技术方案(含修复工作预算)编制完成后的内部专家咨询会。会议由招标人组织,会议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专家费、差旅费、食宿费等均由投标人承担,并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5) 投标人需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并根据地块调查工作的实际推进进展,编制初查报告、详查报告、风评报告及修复技术方案(含修复工作预算)。
(具体要求见合同条款)。
2.2.3服务期限要求:项目总工期为 75天,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完成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详细调查(如有)、风险评估(如有)、土壤污染修复技术方案编制(含修复工作预算)(如有)等全流程中所涉及的全部工作内容,出具调查报告和风险评估报告,并通过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及备案,取得备案并通过批复,根据调查结果完成地块土壤污染修复技术方案(含修复工作预算)(如有)编制工作之日止。各具体节点要求如下:
(1)如初步调查结果显示地块不存在环境风险的,投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启动地块调查通知后 30 天内完成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将调查报告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完成评审和相关部门备案工作。
(2)如初步调查结果显示地块存在环境风险的,投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启动地块调查通知后 60 天内(含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时间),将初查报告、详查报告和风评报告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完成评审和相关部门备案工作。
(3)投标人应在风评报告备案后 15 天内完成地块土壤污染修复技术方案(含修复工作预算)编制工作。

五、采购控制价

总价包干 ¥3104989.31元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当天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七、公告开始时间

2024年09月04日

八、公告结束时间

2024年09月11日

九、采购文件领取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111~113号白云大厦16楼(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十、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9月25日 10:00

十一、响应文件递交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111~113号白云大厦16楼会议室。

十二、其他

投标人凭以下证明文件加盖公司公章至招标代理机构处办理投标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①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办理投标登记的,应携带代表人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未在指定时间和地点递交投标登记资料的投标人,招标单位不予受理。不接受以邮寄方式递交的投标登记资料。

十三、采购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庄工

联系电话:020-83061545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中路768号怡滨大厦9楼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曾工、余工

联系电话:020-83292786、15920113140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111~113号白云大厦16楼

                          采购方:广州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09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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