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平潭县潭城镇东大街闽东商厦二楼商场招租项目(二次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8/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hzb2023033-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平潭县人民政府海坛街道办事处
招标联系人吴芳
招标代理机构平潭正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翁工0591-38360010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2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08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平潭县潭城镇东大街闽东商厦二楼商场招租项目(二次招标)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潭正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平潭综合实验区商务营运中心5#楼22层(正宏办公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9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ZB2023033-1
项目名称:平潭县潭城镇东大街闽东商厦二楼商场招租项目(二次招标)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18日 至 2023年08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平潭正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平潭综合实验区商务营运中心5#楼22层(正宏办公室))
方式: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及代办费50元,售后不退。本公司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未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且不予以书面通知招标文件补充内容等(若有)。逾期未购买招标文件的视同自动放弃参与投标。 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均为200元,售后不退;报名采用实名登记的模式,投标人在报名时须提交单位介绍信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进行报名的投标人将被拒绝。注:以上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我司将不予发售招标文件。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平潭正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平潭综合实验区商务营运中心5#楼22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平潭县人民政府海坛街道办事处
地址:平潭县潭城镇政府路16号
联系方式:吴芳139503773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平潭正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平潭综合实验区商务营运中心5#楼22层(正宏办公室)
联系方式:翁工0591-383600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芳
电 话: 13950377333
平潭县潭城镇东大街闽东商厦二楼商场招租项目(二次招标)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潭正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平潭综合实验区商务营运中心5#楼22层(正宏办公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9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ZB2023033-1
项目名称:平潭县潭城镇东大街闽东商厦二楼商场招租项目(二次招标)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招标 要求 | 租赁面积(㎡) | 月租金平均单价(元/平方米)(含税) | 月租金总额(元) | 年租金总额(元) | 租赁期限 | 最低 限价 (元) | 租赁 用途 | 投标保证金 (元) |
1 | 平潭县潭城镇东大街闽东商厦二楼商场招租项目(二次招标) |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总建筑面积为804㎡ | 29.23元/月/平方米 | 23501 | 282012 | 5年 | 1410060 | 商业 | 14000 |
注: 1、 投标人可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响应时必须完整。 2、 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3、投标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招标人有权终止协议,没收履约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须赔偿相应损失。 4、租金为年租金总额,不含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卫生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等日常相关费用。 5、业态选择:本项目为商业用地,结构符合规范要求; 6、租赁期限及租金缴纳时间:租赁期限5年(含免租期,免租期为1个月),租金的缴纳时间为:免租期到期后五个工作日内缴纳第一年租金,后期租金均为每年同时间支付一次。 7、租金增长情况:租金五年不变(先付后用,一年一付,含免租期)。 8、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5万元。 *9、其他要求(投标人需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对本项内容进行承诺并编制专项承诺函放入投标文件中,格式自拟): ①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804㎡,由中标人进行装修,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合同租赁期届满时与建筑连体的不可移动的设备和装修无偿归招标人所有。 ②本项目使用用途需经业主方及上级同意,不得转租,转让,转借他人,不得更改用途,不得利用该房屋从事非法经营活动,不得经营国家明令禁止违规违法项目和危险品、易燃易爆品项目。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18日 至 2023年08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平潭正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平潭综合实验区商务营运中心5#楼22层(正宏办公室))
方式: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及代办费50元,售后不退。本公司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未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且不予以书面通知招标文件补充内容等(若有)。逾期未购买招标文件的视同自动放弃参与投标。 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均为200元,售后不退;报名采用实名登记的模式,投标人在报名时须提交单位介绍信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进行报名的投标人将被拒绝。注:以上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我司将不予发售招标文件。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平潭正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平潭综合实验区商务营运中心5#楼22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平潭县人民政府海坛街道办事处
地址:平潭县潭城镇政府路16号
联系方式:吴芳139503773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平潭正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平潭综合实验区商务营运中心5#楼22层(正宏办公室)
联系方式:翁工0591-383600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芳
电 话: 13950377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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