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有关√呼和浩特市燃气热力17座供热锅炉房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编制技术服务
金额
68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8/1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有关√呼和浩特市燃气热力有限公司17座供热锅炉房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编制技术服务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 招标编号:WWT2023-KHB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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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其它 | 招标人:呼和浩特市燃气热力有限公司 |
投资金额:68.0万元 | |
开标时间:2023-09-01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呼和浩特市燃气热力有限公司17座供热锅炉房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编制技术服务,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燃气热力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凡符合相应要求的企业均可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燃气热力有限公司17座供热锅炉房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编制技术服务;
(二)服务范围:对供热分公司下辖17座无环评的锅炉房进行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全部内容,完成政府相关部门的报批手续及配合政府相关部门组织的专家技术评审会,直至通过专家技术评审并取得环保主管部门的批复意见;
(三)预算金额:680000.00元;
(四)服务期:一个月
(五)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行业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足够资产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二)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安全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况;
(三)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具备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设备和技术力量,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五)须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注册成功,(需提供网站截图)且在平台中本单位登记至少具备1名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六)“信用中国”网站中企业与法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企业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国裁判文书网”企业与法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七)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可在2023年08月10日至2023年08月17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递交获取招标文件材料,经审查合格后,填写《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份: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2)有效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3)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网站截图);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企业与法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企业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国裁判文书网”企业与法人无行贿犯罪行为网站截图(以查询截图为准,时间自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1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
8159-
5570)
联系人:徐女士(186-
1188-
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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