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信产通信服务有限公司工程分公司关于汉川金鼓城大道配套项目监控设备采购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湖北省信产通信服务有限公司工程分公司汉川金鼓城大道配套项目监控设备采购(项目编号:HBGCF-2024-0013),比选人为湖北省信产通信服务有限公司工程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湖北省信产通信服务有限公司工程分公司汉川金鼓城大道配套项目监控设备采购比选项目。项目不含税预算为1130000.00元,税率13%。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包
1.2.2采购内容:
序号 |
名称 |
型号 |
品牌 |
单位 |
数量 |
1 |
交通信号灯控制机 |
XHJ-CW-GA-HK3-044H |
海康威视 |
台 |
4 |
2 |
红灯检测器 |
TLD-2016-N |
海康威视 |
套 |
4 |
3 |
方向指示信号灯 |
FX400-3-3021HL |
海康威视 |
套 |
12 |
4 |
方向指示信号灯 |
FX400-3-3022HL |
海康威视 |
套 |
12 |
5 |
方向指示信号灯 |
FX400-3-3023HL |
海康威视 |
套 |
8 |
6 |
倒计时器 |
DX-3-T-1-80607L11 |
海康威视 |
套 |
14 |
7 |
300LED人行灯 |
RX300-3-2010SL |
海康威视 |
套 |
28 |
8 |
电子警察控制主机 |
DS-TP50-12E |
海康威视 |
台 |
4 |
9 |
电子警察抓拍摄像机 |
iDS-TCE900-G |
海康威视 |
台 |
16 |
10 |
人脸环保卡口摄像机 |
iDS-TCV900-FEMF |
海康威视 |
台 |
25 |
11 |
补光灯 |
CXBG-2-1-PS-A-DS-TL2000A-L1-N |
海康威视 |
台 |
41 |
12 |
频闪灯 |
CXBG-1-1-PS-A-3B-I(CXBG-2-/2-MC-A-3B-I) |
海康威视 |
台 |
41 |
13 |
多镜头人脸摄像机 |
DS-2SK7P248MXS-D C7C4F2 |
海康威视 |
台 |
48 |
14 |
全彩枪球一体机 |
iDS-2DF8C425IX-A T5 |
海康威视 |
台 |
34 |
15 |
道路管理终端 |
DS-TAC200-P |
海康威视 |
台 |
4 |
1.3 交付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送达比选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
1.4 交付地点:湖北孝感。
1.5 质保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1.6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详见1.1,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授权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或该法人与其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均视为同一参选人参与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3参选人须具备2022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有类似项目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合同须提供关键页复印件(首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如提供框架协议,除需要提供框架协议外还必须提供相应的订单或其他证明材料,单项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以订单或其他证明材料时间为准。资料不全、评选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的不予认可。
2.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参加。
2.5参选人能够或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2.7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选。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请于2024年05月6日17时00分至2024年05月0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电子邮件发送报名资料至湖北省信产通信服务有限公司工程分公司工程管理部,邮箱18907176805@189.cn。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6日14时30分。
5.2纸质参选文件递交地点:湖北省信产通信服务有限公司工程分公司(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641号 1幢912室)
注:邮寄纸质参选文件接收人:吴南丰 18271811585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6.1本项目不涉及。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通服采招门户(https://szyc.chinaccs.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除上述媒介之外我公司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比选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请各参选人提高警惕,不要向其他组织、个人支付相关款项,避免上当受骗。参选人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比 选 人:湖北省信产通信服务有限公司工程分公司
比选机构:湖北省信产通信服务有限公司工程分公司工程管理部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大道641号
邮 编:430000
咨询人:吴南丰
联系电话:18271811585
电子邮件:18271811585@139.com
异议接收方式
异议接收电话:18907185228,邮箱18907185228@189.cn(受理时间为09:00-17:00,只受理质疑及投诉,不接受业务咨询)。
比选代理机构:工程分公司工程管理部
2024年0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