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关于推荐第二批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试点项目的通知》(鲁环便函〔2022〕109号)要求,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国家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组织各市推荐了第二批省级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试点项目。经专家评审,拟同意环云蒙湖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等7个项目开展第二批省级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试点,现予以公示(项目清单附后)。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1日至11月7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人:王琦
联系方式:0531-51798072
2022年11月1日
拟同意开展第二批省级EOD模式试点的项目清单
序号
试点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项目承担单位
1
环云蒙湖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
蒙阴县人民政府
临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
齐河县城镇发展主轴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
齐河县人民政府
齐河县城市经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3
薛城区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项目
薛城区人民政府
山东晟润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4
聊城市高铁新区水系修复与绿色发展EOD项目
聊城市高铁新区管理委员会
山东聊城市住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5
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
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潍坊市海洋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6
海阳市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
海阳市人民政府
海阳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7
青州山水融合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
青州市人民政府
青州市益润水业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