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一代数字化公积金综合业务系统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5/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xhy-2024cg-051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陶洁如
招标代理机构绍兴衡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许静丽15068509660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07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11
公告正文
绍兴衡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特邀请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磋商编号:SXHY-2024CG-0513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
二、磋商项目名称及数量(详见磋商文件)
标项
标段名称及数量
(详见招标文件)
预算金额或上限价
(单位:人民币元)
投标保证金
(单位:人民币元)
01标
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一代数字化公积金综合业务系统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项目
¥150000.00
¥0.00

三、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þ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þ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五、招标文件提供方式、时间等:
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24年05月31日至2024年06月07日上午8:30 — 11:30;下午14:00 — 16:3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①现场获取:绍兴市越城区中兴大道凤林文创园2号楼2楼2704-1室绍兴衡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②邮寄获取,邮寄地址:绍兴市越城区中兴大道凤林文创园2号楼2楼绍兴衡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704-1室;收件人:许静丽;联系电话:15068509660。
3.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加盖公章)。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人应于2024年06月11日14:30时整以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绍兴市越城区中兴大道凤林文创园2号楼2楼绍兴衡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701室,逾期送达不予接收。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2024年06月11日14:30时整在绍兴市越城区中兴大道凤林文创园2号楼2楼绍兴衡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701室开标,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需参加开标会议。
八、招标公告发布:http://zfcg.czt.zj.gov.cn
九、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陶洁如,0575-85080335
2、 采购代理机构:绍兴衡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许静丽、沈潮颖,15068509660
3、监督部门: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督查处,程小真,0575-85080335
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绍兴衡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5月31日
附件信息:
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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