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山区桃源街道办事处桃源街道文明指数测评巡查整改项目的自行询价公告
金额
48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3/1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为深圳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和首届全国文明典范城市贡献桃源力量,我办拟通过自行询价的方式采购一家服务单位,负责2023年度桃源街道文明指数测评巡查整改工作。欢迎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报名参与,项目概况如下:
项目名称:桃源街道文明指数测评巡查整改项目。
项目预算:48万元。
项目服务内容:
安排团队负责桃源街道2023年度文明指数测评巡查整改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实地巡查,开展包括常态化巡查、迎检期高频巡查和公益广告、新时代文明所(站)、环境卫生等项目的专项巡查,同时配合做好市、区级巡查组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
2.资料编写,协助街道开展巡查图片汇总、问题清单整理、创文工作简报撰写;指导社区做好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菜单编制、活动资料及图片上报审核等工作;
3.专项培训,根据市、区最新创文测评标准及要求开展创文工作专项培训;
4.模拟入户调查,配合街道开展1轮模拟入户调查,对入户调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反馈,形成行动指导报告。
一、资格要求及报价截止时间
(一)投标公司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备查);
2.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5.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与其他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6.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与其他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二)接收报价文件时间:2023年3月17日至2023年3月21日,上午9:00~18:00(北京时间)。
(三)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3月21日18:00(北京时间),所有报价文件递交至南山区桃源街道办事处401室。
二、评审方式
供应商需按要求提供资格文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报价文件(含报价、公司近三年业绩、服务方案)(两份文件需分开密封),我单位将对每个供应商的资格及报价文件进行横向比较,综合评审出一家中标供应商,评判标准如下:
备注:价格部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权重。
三、报价文件格式及递交要求
供应商代表应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评估服务相关经营资质证明复印件至我街道提交报价文件。
供应商需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及需求内容,并将自行询价采购的报价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做好密封工作,在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和报价单位名称,提供正副本。
四、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丽山路51号桃源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韩媛媛;
联系方式:0755-26991706。
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办事处
2023年3月17日
项目名称:桃源街道文明指数测评巡查整改项目。
项目预算:48万元。
项目服务内容:
安排团队负责桃源街道2023年度文明指数测评巡查整改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实地巡查,开展包括常态化巡查、迎检期高频巡查和公益广告、新时代文明所(站)、环境卫生等项目的专项巡查,同时配合做好市、区级巡查组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
2.资料编写,协助街道开展巡查图片汇总、问题清单整理、创文工作简报撰写;指导社区做好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菜单编制、活动资料及图片上报审核等工作;
3.专项培训,根据市、区最新创文测评标准及要求开展创文工作专项培训;
4.模拟入户调查,配合街道开展1轮模拟入户调查,对入户调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反馈,形成行动指导报告。
一、资格要求及报价截止时间
(一)投标公司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备查);
2.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5.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与其他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6.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与其他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二)接收报价文件时间:2023年3月17日至2023年3月21日,上午9:00~18:00(北京时间)。
(三)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3月21日18:00(北京时间),所有报价文件递交至南山区桃源街道办事处401室。
二、评审方式
供应商需按要求提供资格文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报价文件(含报价、公司近三年业绩、服务方案)(两份文件需分开密封),我单位将对每个供应商的资格及报价文件进行横向比较,综合评审出一家中标供应商,评判标准如下:
序号 | 评判标准 | 评判方式 | 分值 |
1 | 价格部分 | 客观 | 10 |
2 | 公司整体资质 | 客观 | 20 |
3 | 业绩部分 | 客观 | 20 |
4 | 服务方案 | 主观 | 50 |
备注:价格部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权重。
三、报价文件格式及递交要求
供应商代表应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评估服务相关经营资质证明复印件至我街道提交报价文件。
供应商需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及需求内容,并将自行询价采购的报价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做好密封工作,在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和报价单位名称,提供正副本。
四、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丽山路51号桃源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韩媛媛;
联系方式:0755-26991706。
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办事处
2023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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