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公告)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东方港务分公司低速牵引车及配套鹅颈货物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东方港务分公司低速牵引车及配套鹅颈货物采购招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为连云港科谊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货物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4台低速牵引车及配套鹅颈的设计、制作、运输、安装、调试直至最终交付和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详细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
交货地点: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东方港务分公司。
计划交付时间:从合同生效之日起65个日历天内交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
3.1.2 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应是国内所接受成熟产品,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投标时必须提供设备制造商的代理授权书;制造商不得同时授权两个及以上的代理商参加同一工程项目的投标;同一代理商不得代理两个及以上品牌设备提交两份投标文件。
3.2 信誉要求
3.2.1投标截止当天,在江苏省交通厅(施工、勘察设计、材料采购、监理、试验检测)信用等级评定公示中信用等级C级及以上级别。
3.2.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 其他要求
3.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其中 200 元为平台服务费)元,图纸每套售价/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 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
4.4申请人投标文件中需要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内容(包括申请人企业业绩、人员资历、人员业绩等),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备案或完善相关信息的备案。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未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上述信息或备案信息内容不完善导致无法判定(如工程造价、建设里程、技术标准、担任职务等)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评审要求的,均不作为评审依据。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华路18号
联系人:程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连云港科谊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山西路255号鑫源大厦
邮编:222042
电话:0518-82383401
传真:0518-82383401(自动接收)
联系人:邱莉雯
E-mail:759470861@qq.com
二○二二年二月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8、其他
8.1 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2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申请人投标文件中需要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内容(包括申请人企业业绩、人员资历、人员业绩等),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备案或完善相关信息的备案。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未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上述信息或备案信息内容不完善导致无法判定(如工程造价、建设里程、技术标准、担任职务等)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评审要求的,均不作为评审依据。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8.3 下载招标文件后请添加招标代理工作 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QQ号为:759470861。已添加 QQ 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QQ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投标人须自行登录江苏交通招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版相关文件下载页面 (http://180.101.234.24:15194/OP/downloadhtml.aspx),下载“投标单位操作视频讲解”,自行学习投标相关操作。
8.4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可给予必要的协助。
8.5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9日09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9日09时3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C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具体室号以现场标牌显示为准)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8.6 若本标段报名申请人数少于3家,则本标段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8.7 严格执行“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确需进场交易项目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及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连公管办〔2020〕1号文“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确需进场交易项目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未按通告规定参加开标的,造成的任何后果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2022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