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包公园文旅集聚区包公奏议馆室内展陈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网上招投标)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合肥市包公园文旅集聚区包公奏议馆室内展陈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 1.4 招标人:合肥卓越文骐文旅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卓越文骐文旅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1.6 资金来源: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市包公园文旅集聚区包公奏议馆室内展陈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BTBBZ01420 2.3 标段划分:共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BTBBZ01420 2.5 建设地点:合肥市包河区芜湖路72号包公园景区包公祠景点内 2.6 建设规模:展览馆建筑面积约255.48㎡,布展以包孝肃公奏议为内容基底,借用包括但不限于AI、AR、全息影像等科技手段,采取场景化展示与常规布展手法结合的方式,从包括但不限于包拯在政治改革、廉洁修身、惩贪除恶、司法公正、经济发展、选用人才、民生关怀等方面的(可重点突出3-4个主题)奏议,展现包公高风亮节的精神品质,让游客在参观游览的过程中,汲取到宝贵的精神财富——清廉、公正、勤政、爱民。同时,也能通过科技赋能深刻感悟包公的优秀品质在宋代重要的意义、和对后世的影响以及对当代社会的启示。详见招标文件 2.7 项目投资估算:300万元 2.8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完成方案设计及布展施工,其中(1)方案设计阶段:合同签订后,中标人须在25个工作日完成方案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图审查;(2)实施布展及竣工验收阶段:中标人须在35个工作日完成布展施工并完成竣工验收。 2.9 招标范围:展览馆建筑面积约255.48㎡,布展以包孝肃公奏议为内容基底,借用包括但不限于AI、AR、全息影像等科技手段,采取场景化展示与常规布展手法结合的方式,从包括但不限于包拯在政治改革、廉洁修身、惩贪除恶、司法公正、经济发展、选用人才、民生关怀等方面的(可重点突出3-4个主题)奏议,展现包公高风亮节的精神品质,让游客在参观游览的过程中,汲取到宝贵的精神财富——清廉、公正、勤政、爱民。同时,也能通过科技赋能深刻感悟包公的优秀品质在宋代重要的意义、和对后世的影响以及对当代社会的启示。详见招标文件 2.10 项目类别:服务类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合同估算价:300万元 2.13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1)和(2)要求 (1)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设计资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2)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3)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4)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1.3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4)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其中设计负责人不得由其他岗位人员兼任)。 3.1.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无。 3.1.5 投标人财务要求:无。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2家; (2)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成员须具备3.1.1.1 投标人设计资质要求; (3)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成员须具备3.1.1.2 投标人施工资质要求; (3)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 信誉要求。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07月16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 17 :30,节 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 4009980000 。 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0551-66220391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4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05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平均)。(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05日10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7号楼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具体操作见(http://hy.ahggzyjy.com/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网站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合肥卓越文骐文旅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芜湖路72号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贾工 电 话:0551-63357563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7号楼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鲍工 电 话:0551-66220391、66220387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9980000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合肥包河文广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大圩镇花园大道16号 电 话:0551-63351286
12. 其他事项说明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3. 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合肥市包公园文旅集聚区包公奏议馆室内展陈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户名: 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账号: 223017910151000002022280
开户银行: 徽商银行滨湖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