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天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喀什边境管理支队高原特需药品采购项目(第二批)二次的询价公告
投标剩余时间0天
金额
31.17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1/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jts-ksbjzd-2024-006
预算金额31.17万元
招标公司喀什边境管理支队
招标联系人-0998-2200097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天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崔雪娇0998-2552882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14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15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喀什边境管理支队高原特需药品采购项目(第二批)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5日 16: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XJTS-KSBJZD-2024-006(2)
项目名称: 喀什边境管理支队高原特需药品采购项目(第二批)二次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元):311780
最高限价(元):31178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喀什边境管理支队高原特需药品采购项目(第二批)二次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311780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 采购红景天口服液(不少于10ml*12支/盒)、复方丹参滴丸(不少于27mg*180s/盒)、21金维他(不少于100s/盒)、马鹿角维D钙片(不少于0.75g*120T/盒)、番茄红素胶囊(不少于0.5g*60s/盒)等15类药品一批。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 20 个日历日内供货完毕。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评标时将给予符合小微企业政策的企业进行价格扣除10%的优惠,用优惠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供应商须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4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5日 16:30 (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11月15日 16:3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喀什边境管理支队
地 址:喀什地区喀什市天山东路喀什边境管理支队
联系方式:0998-22000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天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喀什市徕宁饭店向东150米
联系方式:0998-25528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雪娇
电 话:0998-2552882
附件信息:
喀什边境管理支队高原特需药品采购项目(第二批)二次询价通知书.pdf
696.0K
情况说明.doc
10K
喀什边境管理支队高原特需药品采购项目(第二批)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5日 16: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XJTS-KSBJZD-2024-006(2)
项目名称: 喀什边境管理支队高原特需药品采购项目(第二批)二次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元):311780
最高限价(元):31178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喀什边境管理支队高原特需药品采购项目(第二批)二次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311780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 采购红景天口服液(不少于10ml*12支/盒)、复方丹参滴丸(不少于27mg*180s/盒)、21金维他(不少于100s/盒)、马鹿角维D钙片(不少于0.75g*120T/盒)、番茄红素胶囊(不少于0.5g*60s/盒)等15类药品一批。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 20 个日历日内供货完毕。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评标时将给予符合小微企业政策的企业进行价格扣除10%的优惠,用优惠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供应商须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4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5日 16:30 (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11月15日 16:3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喀什边境管理支队
地 址:喀什地区喀什市天山东路喀什边境管理支队
联系方式:0998-22000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天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喀什市徕宁饭店向东150米
联系方式:0998-25528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雪娇
电 话:0998-2552882
附件信息:
喀什边境管理支队高原特需药品采购项目(第二批)二次询价通知书.pdf
696.0K
情况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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