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的委托,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竹园大楼网络通信设备项目及深圳分公司南方中心同城灾备系统建设项目(灾备网络系统建设子项目)(招标编号:0868-1846ZD766H)采购所需的货物。本项目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邀请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所需采购的货物提交密封投标。具体事项如下:
项目总名称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竹园大楼网络通信设备项目、深圳分公司南方中心同城灾备系统建设项目(灾备网络系统建设子项目) |
各包名称 | 上海分公司购买竹园大楼网络通信设备项目-A包 |
深圳分公司南方中心同城灾备系统建设项目(灾备网络系统建设子项目)-B包 | |
项目总编号 | 0868-1846ZD766H |
各包编号 | 0868-1846ZD766H-A包 |
0868-1846ZD766H-B包 | |
备注 | 1、投标人应以各包为单位,分别制作投标文件,否则一切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可以A、B包兼投兼中; 3、开评标将依照顺序,从A包至B包。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定标方法 | 按综合得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
项目要求 | 1、项目内容简介:上海分公司购买竹园大楼网络通信设备及深圳分公司南方中心灾备网络系统建设 2、交货期: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部分 3、商务、技术要求等关键信息: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A包 |
1、投标人必须是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以招标公告发布日中国银行公布的中行折算价计算),企业经营良好。同时,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 2、投标人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资质认证,且在有效期内,并提供证明材料。 3、投标人应书面承诺,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承诺近三年来,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未有以下不良记录,如有下述任一情形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第一:被法定有权单位认定在经营活动中实施了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被法定有权单位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第三:被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认定,其在合同纠纷中存在过错,构成违约,并应承担主要责任; 第四:被列入过“信用中国”网站黑名单。 投标人对其符合上述要求做出的承诺,招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利。 4、投标人应书面承诺,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人员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人员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应依法承担责任。 5、投标人应书面承诺投标人所提供货物、人员或服务以及对于买卖双方所提供的各种资料,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投标人一旦中标后,应与招标人签订保密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允许分包、转包。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7、如果投标人不是投标货物的制造商,则须提供投标货物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相关货物(至少包括光传输设备、交换机等)开具的代理或经销的授权书,以及对其提供货物的保修和服务(含实施服务)的承诺。 8、投标人应具有近3年所投品牌产品的销售或实施经验(投标人提供合同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招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利)。 9、投标人必须在上海市具有售后服务支持能力、完善的服务制度、专业的服务保障团队。服务保障团队的主要成员应主持或主要参与过类似项目的建设工作。 | |
B包 | |
1、投标人必须是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以招标公告发布日中国银行公布的中行折算价计算),企业经营良好。同时,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 2、投标人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并提供证明材料。 3、投标人应书面承诺,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承诺近三年来,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未有以下不良记录,如有下述任一情形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第一:被法定有权单位认定在经营活动中实施了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被法定有权单位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第三:被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认定,其在合同纠纷中存在过错,构成违约,并应承担主要责任; 第四:被列入过“信用中国”网站黑名单。 投标人对其符合上述要求做出的承诺,招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利。 4、投标人应书面承诺,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人员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人员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应依法承担责任。 5、投标人应书面承诺投标人所提供货物、人员或服务以及对于买卖双方所提供的各种资料,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投标人一旦中标后,应与招标人签订保密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允许分包、转包。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7、如果投标人不是投标货物的制造商,则须提供投标货物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相关货物(至少包括核心交换机、防火墙等设备)开具的代理或经销的授权书,以及对其提供货物的保修和服务(含实施服务)的承诺。 8、投标人应具有近3年所投品牌货物的销售或实施经验。(投标人提供合同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招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利) 9、投标人必须在深圳市具有售后服务支持能力、完善的服务制度、专业的服务保障团队。服务保障团队的主要成员应主持或主要参与过类似项目的建设工作。 | |
招标文件发售 起止时间 | 2018年12月7日至2018年12月2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 |
招标文件发售 方式及售价 | 1、发售方式:现场购买或邮购。若邮购,相关费用由购买方负责(邮费人民币100元/套)。招标代理机构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2、发售价格:A包:1500,每加一个包加收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3、发售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宝路京基金融中心D座(蔡屋围金龙大厦)10楼03号 4、标书发售联系人:杨小姐; 5、发售联系电话/传真:0755-82786028; 6、发售电子邮箱:339288519@qq.com |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 1、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需网上购买标书的供应商应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至发售电子邮箱,在邮件中标明购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我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同时将以上资料邮寄至招标代理机构留存备案。 |
投标递交截止时间 | 2018年12月28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届时请参加项目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授权书出席开标仪式。电报、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
开标时间 | 2018年12月28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
投标及开标地点 |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宝路京基金融中心D座(蔡屋围金龙大厦)10楼03号开标室 |
招标人 及联系人电话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联系人:谢工 联系电话:0755-2189-9760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 |
招标代理机构及 联系人电话 | 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755-82786018/82786038-806 |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及相关信息 |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安联支行 开户名称: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755914788210601 保证金联系人:彭女士 0755-82786018/82786038-802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人须在2018年12月26日17:30前将金额: A包:¥280,000.00(大写:人民币贰拾捌万圆整) B包:¥240,000.00(大写:人民币贰拾肆万圆整) 的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方式提交,并到达招标代理机构银行账户,否则将导致投标人本次投标无效。 |
公示网址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zzdzb.cn) |
其他事项 | 洽购招标文件后不参与投标的,请于2018年12月26日前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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